商丘师范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

2024-04-29

1. 商丘师范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

商丘师范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如下所示:1、为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2、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国务院批准实行的、无需经济担保的、由政府财政贴息的、各商业银行开办的信用助学贷款。其目的是帮助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使其顺利完成学业。3、本实施细则中的借款人是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贷款发放银行是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商丘师范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

2. 商丘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标准

商丘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标准如下:
1、师范类专业奖学金获奖面为100%: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享受面5%,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享受面20%,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享受面75%。
2、非师范类专业“优秀生”奖学金获奖面为40%: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享受面5%,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享受面15%,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享受面20%。
3、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发放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享受面约3%,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享受面约5%。
4、单项奖学金旨在奖励在某些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奖金数额不等。

商丘师范学院介绍:
商丘师范学院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三商之源、华商之都——河南省商丘市,这里东临沿海,西扼中原,南襟江淮,北接齐鲁,位于豫鲁苏皖四省接合部,地处京九铁路、陇海铁路,郑徐高铁、郑合杭高铁交汇的黄金交通枢纽之地。
商丘师范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05年创办的“归德府中学堂”,栉风沐雨,弦歌不绝,历经商丘师范专科学校、商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阶段,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商丘师范学院。

以上内容参考商丘师范学院官网-商丘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