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客体是

2024-05-16

1. 物权的客体是

法律分析:物权的客体:法律上所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是不可移动的物,如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是不动产以外的可移动的物,如机动车、电视机等。物指有体物或者有形物,有体物或者有形物是物理上的物,包括固体、液体、气体,也包括电等没有形状的物。所谓有体物或者有形物主要是与精神产品相对而言的,著作、商标、专利等是精神产品,是无体物或者无形物,精神产品通常不是物权制度规范的对象。同时,能够作为物权制度规范对象的还必须是人力所能控制、有利用价值的物。精神产品不属于物权制度的调整范围,但是在有些情况下,财产权利可以作为担保物权的标的,比如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出质作为担保物权的标的,形成权利质权,由此权利也成了物权的客体。因此,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五条 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物权的客体是

2. 物权的客体是什么

法律分析:物权客体,这是一个法学概念物权客体应当是有体物,它的物理形态可以是固态、液态或者气态等没有物理实体的无体物,如商誉、信用、商业秘密、思想等,就不是物权的客体与之相对应的是物权主体。物权的客体可分为:不动产和动产;主物和从物;物的成分,重要成分与非重要成分;原物和 孳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五条 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3. 简述物权的客体

物权客体,这是一个法学概念。物权客体应当是有体物,它的物理形态可以是固态、液态或者气态等没有物理实体的无体物,如商誉、信用、商业秘密、思想等,就不是物权的客体与之相对应的是物权主体。
物权的客体可分为:不动产和动产;主物和从物;物的成分,重要成分与非重要成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简述物权的客体

4. 物权的客体有哪些

法律上所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是不可移动的物,如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是不动产以外的可移动的物,如机动车、电视机等。
物指有体物或者有形物,有体物或者有形物是物理上的物,包括固体、液体、气体,也包括电等没有形状的物。所谓有体物或者有形物主要是与精神产品相对而言的,著作、商标、专利等是精神产品,是无体物或者无形物,精神产品通常不是物权制度规范的对象。
同时,能够作为物权制度规范对象的还必须是人力所能控制、有利用价值的物。精神产品不属于物权制度的调整范围,但是在有些情况下,财产权利可以作为担保物权的标的,比如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出质作为担保物权的标的,形成权利质权,由此权利也成了物权的客体。
因此,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规定。
一、物权的特征是什么
物权是对物的支配权——对物的管领、使用、处分、收益等。
物权是排他性财产权。物权具有直接排除不法妨碍的效力;一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互不相容的物权。
物权是对世权。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物权是绝对权。物权的实现,无须义务人为积极行为进行协助,仅由权利人对标的物进行直接支配即可。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
1、物权是一种财产权;
2、物权以特定物为标的;
3、物权是支配型财产权;
4、物权分为自物权(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物权的内容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物权的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2、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

5. 物权的主体客体有什么区别

含义不同,物权的主体是指享有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人。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物权的主体客体有什么区别

6. 物权的客体

法律分析:物权客体是个法学概念,它是指物权人所享有物权的权利对象。物权客体最常见的分类是分为不动产和动产。此外,物权客体还有如下分类:主物与从物,原物和孳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7. 物权的客体

法律分析:物权的客体,这是一个法学概念物权客体应当是有体物,它的物理形态可以是固态、液态或者气态等没有物理实体的无体物,如商誉、信用、商业秘密、思想等,就不是物权的客体与之相对应的是物权主体。物权的客体可分为:不动产和动产;主物和从物;物的成分,重要成分与非重要成分;原物和 孳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物权的客体

8. 物权的客体

法律分析:物权客体,这是一个法学概念。物权客体应当是有体物,它的物理形态可以是固态、液态或者气态等没有物理实体的无体物,如商誉、信用、商业秘密、思想等,就不是物权的客体与之相对应的是物权主体。
物权的客体可分为:不动产和动产;主物和从物;物的成分,重要成分与非重要成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