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不交可以办房产证吗?

2024-04-29

1. 房屋维修基金不交可以办房产证吗?

是的。根据相关的规定,不缴纳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的,房地局将不予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和权属登记手续。此规定的立法目的 在于保证住宅维修基金的落实到位,以保障房屋保修期满后维修、更新、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房屋维修基金不交可以办房产证吗?

2. 现在办房产证维修基金可以不交吗?

法律分析:
公共维修基金是必须交的,但一般都在办理入住手续以后交。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3. 现在办房产证维修基金可以不交吗

公共维修基金是必须交的,但一般都在办理入住手续以后交。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现在办房产证维修基金可以不交吗

4. 现在办房产证维修基金可以不交吗

法律分析: 公共维修基金是必须交的,但一般都在办理入住手续以后交。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5. 房屋维修基金不交可以办房产证吗

一、房屋维修基金不交是不可以办理出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维修基金的缴款凭证。
二、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三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三、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四、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房屋维修基金不交可以办房产证吗

6. 不交维修基金可以办房产证吗

法律分析:房屋维修基金不交是不可以办理出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维修基金的缴款凭证。对于房屋维修基金来说,业主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都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后期房屋的维修的需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7. 不交住房维修基金能办房产证吗

房屋维修基金不交不可以办房产证。
1、按照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
共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主管机关来代管,业
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房屋维修基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2、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
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
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
户。
3、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
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
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
产权人。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
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商品房销售
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
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具体规定:首期维修基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以购房款总额为基数,分别按以下比例缴存:
(一)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按1.5%、购房人按1%缴存维修基金。
(二)不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各按1%缴存维修基金;

不交住房维修基金能办房产证吗

8. 房屋维修基金不交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法律分析:不缴纳维修基金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根据国家的商品房产权证书的出具管理规定,业主在办理房屋的房产证之前,必须向有关部门出具自己已经缴纳相应比例的维修基金的交费凭证。没有交费凭证的存在,办理房产证书的。房产部门是不可能给业主出具房产证的。因为维修基金是为了公共区域的建设需要而建立的,因此必须缴纳之后才能给业主出具房产证书。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三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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