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的定义和类型

2024-05-17

1. 关联交易的定义和类型

一、什么是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01年最新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因此,为了理解什么是关联交易,我们应当首先界定清楚该定义中“关联人”(或称关联方)的含义然后才有可能弄清什么是关联交易。
根据该股票上市规则,其中的上市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1、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A、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以及与上市公司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法人(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B、下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2、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A、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个人股东;
B、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C、本条A、B项所述人士的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年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3、因与上市公司关联法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生效后符合第1条和第2条规定的,为上市公司潜在关联人。
二、关联交易的形式
常见的关联交易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资产交易
资产交易既包括个别实物资产(如具体的设备)买卖、股权及期权的买卖,也包括整个企业之间的购并。这类交易是关联交易最突出的类型。因为它涉及的金额多,时间长,业务复杂而且牵连的对象很多。
1、实物资产的买卖
这一类交易在关联方之间发生频繁,对利润影响最大。2000年度的统计结果显示,在公布年报的1018家上市公司中,有488家上市公司向其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总金额达1217.58亿元。
2、股权转让
如1999年上海梅林与关联方之间股权转让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一半,而该公司本年的营业收益为负。
3、公司的转让
出售亏损子公司,购买盈利公司是公司转让的主题。出售亏损公司一般是上市公司把全资子公司出售给母公司,这样做对损益表有两个好处,一是可以在合并报表中把亏损公司剔除,一是该笔交易本身也会带来盈利。
4、其他无形资产之间的买卖:例如粤宏远以6.6亿巨额资金收购与大股东共享的品牌“宏远”。虽然粤宏远在公告中说是为了优化资源配置、规范企业运作,但有业内人士认为此理由十分牵强,有损中小股东和债权人利益。
(二)资金融通
关联方的资金融通是双向的,如有上市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资金,也有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不过前者占主要比例。例如猴王集团一方面通过向ST猴王支付巨额租赁费、资金占用费等关联交易,以使ST猴王成功地进行配股和增发B股;另一方面,猴王集团又通过占用资金、担保贷款等关联交易,将ST猴王掏得空空如也。而控股股东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往往是作为掏空上市公司的手段。
(三)接受及提供担保
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子公司、附属企业之间互相担保事项在上市公司中十分普遍,从整体上看,上市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比接受担保的金额要大得多。如猴王股份为大股东猴王集团实际担保贷款的金额高达4.3亿元,其中进入诉讼程序的为2.27亿元。这此或有负债目前已变成了猴王股份现实的负债。上期《法雨报告》当中我们也曾举出多例。
此外,中国的公司之间尤其是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还有这样几个特点:
1、关联交易主要发生在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例如2000年发生关联交易的949家上市公司中,有47%的关联销售交易是发生在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之间,而且少数上市公司的绝大部分销售收入是与其控股股东的关联销售交易;
2、具有普遍性,例如截止2001年4月21日,沪深两市公布的2000年报A股上市公司中发生各类关联交易行为的占该类上市公司总数的93.22%。

关联交易的定义和类型

2. 关联交易的概念和种类

1、概念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是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关联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指上市公司的发起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其家属和上述各方所控股的公司。关联交易在公司的经营活动特别是公司购并行动中,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法律概念,涉及到财务监督、信息披露、少数股东权益保护等一系列法律环境方面的问题。1992年4月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出台的《深圳市上市公司监管暂行办法》,将关联交易称为关连人士交易,将其列为重大交易,规定按必须披露交易的程序办理,同时规定了几种关联人士交易可获豁免。1997年5月22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中规定: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视其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更多方同受一方控制,也将视其为关联方。这里的控制是指有决定某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得利益;所谓重大影响,则是指对某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2、种类
《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第8条按交易的内容不同列举了11种关联交易:
(1)购买或销售产品;
(2)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代理;
(5)租赁;
(6)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成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7)担保和抵押;
(8)管理方面的合同;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许可协议;
(11)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
此外,还可从以下不同角度对关联交易予以分类:根据交易对公司及股东权益影响的大小,可将关联交易分为轻微关联交易,普通关联交易,重要关联交易;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可将关联交易分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企业与关键人员之间的交易等;按交易的计价原则,可将关联交易分为市场价交易、协议价交易、优惠价交易;按交易是否合法,可将关联交易分为合法交易和非法交易。

3. 日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区别

偶发性关联交易就是偶然发生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不会经常发生;
经常性关联交易就是在报告期内经常发生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
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为存在,从有利的方面讲,交易双方因存在关联关系,可以节约大量商业谈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并可运用行政的力量保证商业合同的优先执行,从而提高交易效率。
从不利的方面讲,由于关联交易方可以运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进行,从而有可能使交易的价格、方式等在非竞争的条件下出现不公正情况,形成对股东或部分股东权益的侵犯,也易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

日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区别

4. 关联交易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规定:“四、关联交易主要包括:
  (一)有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有形资产包括商品、产品、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等。
  (二)金融资产的转让。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项、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等。
  (三)无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商标权、品牌、客户名单、销售渠道、特许经营权、政府许可、著作权等。
  (四)资金融通。资金包括各类长短期借贷资金(含集团资金池)、担保费、各类应计息预付款和延期收付款等。
  (五)劳务交易。劳务包括市场调查、营销策划、代理、设计、咨询、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合约研发、维修、法律服务、财务管理、审计、招聘、培训、集中采购等。”

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包含什么内容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指的是日常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日常性关联交易包含的内容有以下: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提供财务资助;
提供担保;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债权、债务重组;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销售产品、商品;
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日常性关联交易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第四十三条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上市公司应当与关联人订立书面协议并及时披露,根据协议涉及的总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协议没有总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十六条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当包括:
定价政策和依据;
交易价格;
交易总量区间或者交易总量的确定方法;
付款时间和方式;
与前三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的比较;
其他应当披露的主要条款。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包含什么内容

6. 什么是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有哪些种类?

关联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规定,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销售商品;
(二)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四)代理;(五)租赁;(六)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七)担保;(八)管理方面的合同;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许可协议;
(十一)赠与;
(十二)债务重组;
(十三)非货币性交易;
(十四)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五)交易所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7. 什么是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有哪些种类?

关联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规定,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销售商品;
(二)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四)代理;(五)租赁;(六)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七)担保;(八)管理方面的合同;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许可协议;
(十一)赠与;
(十二)债务重组;
(十三)非货币性交易;
(十四)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五)交易所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什么是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有哪些种类?

8. 如何区分持续性关联交易与一次性关联交易

股转公司对日常性及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分类,主要依据其《信息披露(试行)》第34条规定,即只有在挂牌公司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已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的交易可作为日常性关联交易分类,未提前预计的交易以及超出预计金额部分的交易,应当根据《信息披露(试行)》第35条规定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同时在定期报告中作为偶发性关联交易披露。
股转公司未明确规定,实践中我建议参照上交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12条、第42条有关日常性关联交易类型的规定,对于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贷款以及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其他交易类型,可以作为日常性关联交易予以预计,其他交易类型则建议以偶发性关联交易处理。
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担保怎么处理?
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在很多资金需求比较强烈的公司普遍存在,须履行的程序可按照偶发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来处理。但是对于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等,必须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试行)》第46条规定在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并至少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违规对外担保或资金占用的解决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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