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信息属于内幕信息

2024-05-15

1. 哪些信息属于内幕信息

  《证券法》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具体来说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1)法定的重大事件,包括: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3)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4)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5)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6)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7)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哪些信息属于内幕信息

2. 内幕信息包括哪些

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包括:1、证券、期货的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信息;2、证券持仓数量及变化、资金数量及变化、交易动向信息;3、其他可能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信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一)证券、期货的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信息;(二)证券持仓数量及变化、资金数量及变化、交易动向信息;(三)其他可能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信息。

3. 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哪些,是如何进行界定的?

一、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哪些
1、证券发行人订立重要合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责、权益和经营成果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产生显著影响;
2、证券发行的经营政策或者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的投资行为或者购置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的行为;
4、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债务;
5、证券发行人未能归还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6、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7、证券发行人资产遭受到重大损失;
8、证券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9、可能对证券市场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国家政策变化;
10、证券发行的董事长、1/3以上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化;
11、持有证券发行人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股东,其持有该种股票的增减变化每达到该种股票发行在外总额的2%以上的事实;
12、证券发行人的分红派息,拉资扩股计划;
13、涉及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事项;
14、证券发行人进入破产、清算状态;
15、证券发行人章程、注册资本和注册地址的变更;
16、证券发行人无支付能力而发生相当于被退票人流动资金的5%以上的大额银行退票;
17、证券发行人更换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8、证券发行人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19、股票的二次发行;
20、证券发行人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21、证券发行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负有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22、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
23、证券监管部门作出禁止证券发行人有控股权的大股东转让其股份的决定;
24、证券发行人的收购或者兼并;
25、证券发行人的合并或者分立先等。
二、内幕信息是如何进行界定的
1、是该信息所在集体,内部运作人员所知悉的信息。
2、是该信息所在集体,尚未对外公开的信息。
3、是对于信息所在集体或行业具备商业价值的信息。(信息未公开:指公司未将信息载体交付或寄送大众传播媒介或法定公开媒介发布或发表。如果信息载体交付或寄送传播媒介超过法定时限,即使未公开发布或发表,也视为公开。)。

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哪些,是如何进行界定的?

4. 内幕信息的范围有哪些

(一)应提交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
(二)上市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三)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六)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七)上市公司的收购方案;
(八)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以上就是内幕信息包含的内容,内幕信息的范围有哪些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一、内幕信息包含的内容
内幕信息包括:
(一)证券发行人订立重要合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责、权益和经营成果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产生显著影响;
(二)证券发行的经营政策或者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三)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的投资行为或者购置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的行为;
(四)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债务;
(五)证券发行人未能归还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六)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七)证券发行人资产遭受到重大损失;
(八)证券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九)可能对证券市场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国家政策变化
(十)证券发行的董事长、1/3以上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化;
(十一)持有证券发行人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股东,其持有该种股票的增减变化每达到该种股票发行在外总额的2%以上的事实;
(十二)证券发行人的分红派息,拉资扩股计划;
(十三)涉及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事项;
(十四)证券发行人进入破产、清算状态;
(十五)证券发行人章程、注册资本和注册地址的变更;
(十六)证券发行人无支付能力而发生相当于被退票人流动资金的5%以上的大额银行退票;
(十七)证券发行人更换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八)证券发行人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十九)股票的二次发行;
(二十)证券发行人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二十一)证券发行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负有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二十二)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
(二十三)证券监管部门作出禁止证券发行人有控股权的大股东转让其股份的决定
(二十四)证券发行人的收购或者兼并;
(二十五)证券发行人的合并或者分立先等。

5. 内幕信息有哪些,内幕交易如何判断

证券发行人订立重要合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责、权益和经营成果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产生显著影响;证券发行的经营政策或者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的投资行为或者购置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的行为;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债务;证券发行人未能归还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证券发行人资产遭受到重大损失证券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证券市场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国家政策变化。
“有关”、“基本吻合”、“高度吻合”,这三个关键词未来将成为监管部门判断内幕交易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据。
一、法院对内幕交易罪既遂怎么处罚
1、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罪既遂的,法院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若是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尚未公开并可能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重大信息。所谓重大信息,主要包括
(1)证券发行人订立了可能产生显著影响的重要合同
(2)发行人经营政策或者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发行人发生重大的投资行为或购置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等行为
(4)发行人发生重大债务
(5)发行人未能偿还到期重大债务等违约的情况
(6)发行人发生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7)发行人资产遭受重大损失
(8)发行人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9)可能对证券市场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国家政策变化
(10)发行人的董事长、30%以上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
二、公开发行证券的程序是什么
公开发行证券的程序是:(一)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有关文件。(二)核准。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三)发行。(四)承销。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

内幕信息有哪些,内幕交易如何判断

6. 内幕信息有哪些?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尚未公开的可能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重大信息。信息未公开指公司未将信息载体交付或寄送大众传播媒介或法定公开媒介发布或发表。如果信息载体交付或寄送传播媒介超过法定时限,即使未公开发布或发表,也视为公开。内幕信息包括:
1、证券发行人订立重要合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责、权益和经营成果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产生显著影响;
2、证券发行的经营政策或者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的投资行为或者购置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的行为;
4、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债务;
5、证券发行人未能归还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6、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7、证券发行人资产遭受到重大损失;
8、证券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9、可能对证券市场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国家政策变化;
10、证券发行的董事长、1/3以上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化;
11、持有证券发行人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股东,其持有该种股票的增减变化每达到该种股票发行在外总额的2%以上的事实;
12、证券发行人的分红派息,拉资扩股计划;
13、涉及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事项;
14、证券发行人进入破产、清算状态;
15、证券发行人章程、注册资本和注册地址的变更;
16、证券发行人无支付能力而发生相当于被退票人流动资金的5%以上的大额银行退票;
17、证券发行人更换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8、证券发行人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19、股票的二次发行;
20、证券发行人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21、证券发行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负有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22、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
23、证券监管部门作出禁止证券发行人有控股权的大股东转让其股份的决定;
24、证券发行人的收购或者兼并;
25、证券发行人的合并或者分立先等。

7. 内幕交易罪的概念是什么,哪些信息属于内幕信息?

内幕交易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时,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尚未公开的并对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包括: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 变更;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性超过该资产的3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证券法规定应当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等。

内幕交易罪的概念是什么,哪些信息属于内幕信息?

8. 内幕交易罪的概念是什么,哪些信息属于内幕信息?

一、内幕交易罪的概念是什么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人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哪些信息属于内幕信息本罪侵害的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证券、期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证券、期货市场的运用在客观上要求公正而高效的管理秩序。只有如此,证券、期货市场才能健康地发展。作为证券、期货管理制度的内容之一的证券、期货信息保密制度是根据这样一项原则建立的,在证券、期货市场中,所有的投资者对于重要情报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在重要情报公之于众之前,掌握这种内幕信息的人员(内幕人员)不得利用它为自己和其他个人牟利或者避免损失服务;否则,就使其他的证券、期货投资者处于极不公平的位置上。内幕信息交易行为违反了这一证券、期货市场原则,违反了国家关于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内幕交易行为也侵犯了证券、期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券、期货投资者的权利相当广泛,包括“知”的权利、平等参与权、自由交易权、投资收益权等。证券、期货管理制度的核心精神之一,就是保证有关发售证券的公司或单位不间断地供给投资公众正确的资料讯息,帮助投资者做成投资决定。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往往因获得信息的快慢和多少而受到影响。可见,投资者“知”的权利尤为重要,是其他合法权利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内幕交易存在的情况下,各投资者获得信息的渠道不公平,投资机会亦不公平,非内幕交易投资者处于不利处境,其合法权益追到严重侵犯。从根本上破坏了证券、期货市场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原则的行为。本罪是利用内幕信息实施的。根据《证券法》第69条之规定,所谓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谈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下列各项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过受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8、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l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13、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14、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15、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16、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17、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1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内幕消息不包括运用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对证券市场作出的预测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