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体制的介绍

2024-05-17

1. 新股发行体制的介绍

新股发行体制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新股定价、承销和发售的一系列制度及相关安排。

新股发行体制的介绍

2. 新股发行体制的经历阶段

20多年来,新股发行体制共出现过9次重大变革,先后经历过审批制和核准制等阶段。1990年-2000年:行政审批制这一阶段我国股票发行采取的是行政审批制,这期间大量国有企业通过改制完成了上市融资。大事记:1992年之前,实行内部认购和新股认购证。1993年,与银行储蓄存款挂钩1996年,全额预缴款按比例配售1999年,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对法人配售相结合。2001年3月至2004年:核准制公司上市由券商进行辅导,由证监会发审委审核。不少企业通过各种形式的攻关达到了上市的目的大事记:2001年实行上网竞价方式2002年按市值配售新股2005年1月1日至今:询价制这个阶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询价应采用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 2009年6月和2010年10月, 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对询价制度做了进一步改革, 进一步强化了新股定价的市场化约束机制。大事记:2006年:IPO询价制+网上定价方式2009年至今完善询价和申购的保健约束机制,淡化行政指导,优化网上发行机制2012年,证监会正研究存量发行、增加网下认购比例等措施抑制“新股制”

3. 新股发行改革好还是不好

券商高层纵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
2012-04-25 09:56:00作者:潘侠 来源:证券日报  编者按:《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已经结束,现行保荐制度正酝酿新的改革。在今年第一期保代培训会上,监管层表达了对新股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方向的看法。在新一轮的改革中,又有哪些新思路值得借鉴?本期记者采访的四家券商分别亮出了自己的观点。

  国信证券总裁胡继之 :

  “第三个十年”将是证券行业分水岭真正形成期

  目前,资本市场的发展确实面临很多急切需要解决的课题,而且很多事情看起来很复杂。我认为,应把这些问题上升到中国资本市场“第三个十年”的层面来看,这样视野会开阔很多,那些原本复杂的事情可能会变得很简单。

  中国资本市场的前两个十年,各自解决了资本市场的一些根本性问题。“第一个十年”,解决了资本市场存在的合理性问题,小平同志说要坚决大胆地试,不行就关,所以“第一个十年”实际上带有试验性质。“第二个十年”,资本市场的发展开始纳入国家战略,同时解决了市场发展的一些基础性问题,如股权分置改革、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等。

  “第三个十年”的改革,能否打通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的通道,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命题。

  从纵向比较来看,前两个十年我们资本市场、证券行业发展很快,但横向比较相对于金融行业其他子行业来说我们实际上是落后的。金融机构资产规模,银行业占92%,保险业占6%,证券业才占2%;这些年,我们证券业的创新、活力、影响力在整个金融业处于弱势地位,以至于前段时间,行业内都在讨论证券行业是否被边缘化的问题。这是目前整个行业之所以有强烈危机感和要求发展变革的强烈欲望的内在原因。

  其次,世界金融体系、金融方式正处在发生剧烈变化的阶段,而正在进行的变革,将对中国资本市场“第三个十年”的大变革产生共振效应。

  第三,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社会财富的结构也在发生极大变化。私营企业正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引擎。

  从社会财富的结构看,去年底我国居民储蓄存款已达35.2万亿元;过去两年里,中国亿万富豪和百万富翁的人数已达新高,个人资产600万元以上的高净值人群达到270万人,其中1亿元以上的高净值人群达6.35万人。中国社会经济这两个层面的巨变,导致中国出现了“民间资金多、投资难”而“中小企业多、融资难”的突出矛盾。“第三个十年”的改革,能否打通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的通道,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命题,这绝不仅仅是政府的号召,而是我们面临的切实课题。

  监管层现在确立了“定准底线、放大空间”的改革思路,并开始陆续推出系列改革措施。但一些措施引起了热议。我觉得有分歧是正常的,观念的逐步厘清、认识的逐步统一需要一个过程。对于行业的基本属性问题,下面一些观念值得我们讨论:

  一种认识是说证券行业可能给经济、社会造成很大破坏性,所以它应该属于特殊行业。我认为不能以行业特殊的破坏性或是行业发生问题造成的特殊后果来判断它的基本属性。

  还有一种,是认为我国的证券行业还很弱小,在这个特殊阶段需要采取特殊的政策来保护。应当看到,在“第二个十年”中,国家对证券行业的发展政策是得体的,通过“综合治理”、“保护性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整个行业的面貌焕然一新,逐步形成了良好的发展基础和生存发展的基本能力。但是在“第三个十年”,我们面对的环境和已具备的基础与“第二个十年”完全不同。我个人更倾向于“野蛮生长”的方式,只有通过激烈的竞争洗礼,才可能出现真正有能力的公司。

  还有一种普遍的理念是,如果把证券行业当做一般性的行业、市场化的竞争性行业,逐步弱化行政审批制,就等于放任不管了。实际上,放开经营与强化监管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可以同时存在的基本命题。越是放开经营的领域,监管的力度越大、措施越严、密度更紧、处罚更重;越是通过政府来审批的领域,门槛越高,监管可能反而越松。而且政府审批带着政府背书的象征意义,会带来很多意想不到的负面衍生效果。实际上不审批不等于所有事情都放任不管,只是管的方式不同罢了,美国的注册制可能比我们管得更细、手段更狠。

  我国银行业的发展路径也体现了一个逐步市场化的过程。从上世纪80年代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办银行,到上世纪90年代地方银行的出现,到后来村镇银行的出现,再到现在的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证券业同银行业的情况不尽一样,但也有一定的相似性。经过前两个十年的发展,它为国家解决过渡阶段问题的目的已基本达到,现在需要回归行业的基本属性,思考如何以市场化的方式、以民间的力量来促进行业发展。

  综上所述,可以预计,“第三个十年”将是行业分水岭真正形成的时期,证券公司的发展方式,可能极其多样复杂。这轮变局后,可能会有一批证券公司被淘汰,但也会有新的证券公司成长起来,同时那些基础好、思维超前、转型快的证券公司会壮大。未来的证券行业,不一定都是综合类证券公司。今后证券领域的细分市场会越来越多,一般公司只能在某个领域、某个层次提供服务。只有在一个细分市场先站住脚,有了生存能力,才能逐渐拓展业务范围。因此未来的行业格局,可能是少数大而强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与众多小而精的专业类证券公司共存的局面。

  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谢继军:

  赋予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权

  改良式荷兰拍卖制等推出可能性大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必然会影响投行生态。随着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深化,行业集中度将一步升高,强者恒强的趋势将更为明显。

  随着投资者打新热情的迅速降温,投行收取的承销费也将面临不断缩水的风险。我认为,新股超募盛宴已经结束,IPO家数今年将不再是决定投行业绩的最主要变量,再融资、并购重组和债券承销有望成为新的亮点。

  目前对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讨论不断升温,探讨较多的改革措施包括推行存量发行、改良式荷兰拍卖制、主承销商可自行确定网上网下发行股份的回拨比例、主承销商拥有自主配售权、延长网下配售禁售期、放宽保代签字权等等,我认为,改良式荷兰拍卖制、赋予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权和保代签字权放开等改革措施在今年推出可能性较大。

  改良式荷兰拍卖制可以加大询价对象高报价的成本,从而促使询价对象合理报价;主承销商拥有自主配售权,可以通过增加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比例,增加机构在定价时的责任和价格敏感性,也对券商的定价和承销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一改革将促使IPO项目资源向优质投行集中;放宽保代签字权可以为保荐机构释放更多保荐通道,促进发行市场更加市场化,也意味着保荐代表人数量将不再制约投行承揽的业务量,项目储备丰富的投行将获得更多优势。

  此外,在我看来,除了这些技术性改革外,还需要一些根本性的制度改革来保障投资者利益和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尽快建立投资者集体诉讼或者是代表诉讼制度,让刻意造假的发行人和实际控制人受到真正的惩罚,从立法上试图杜绝绿大地、胜景山河事件的重演。

  二是在所有板块禁止借壳上市。借壳导致垃圾股价格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加重了本就经不起推敲的A股估值体系的混乱状况,大量市盈率高的ST股票存在,让新股发行市盈率如何能体现公司的真正的价值?

  三是所有板块采用相同的退市制度,加快符合条件的公司直接退市。

  四是建立新股超募资金的特别监管制度,比如超募资金应存放在银行和保荐人共同监管账户,并且给企业以观察期,如果发行人无法保证上市后业绩持续三年增长,则超募资金以定向分红方式向除控股股东以外的股东予以分配五是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时间间隔,用矫枉过正的方式来改变上市公司重融资轻分红的习惯。

  平安证券总经理助理周强 :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将对投行业务产生四大影响

  新一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包括信息披露、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加强发行定价监管、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完善对炒新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等六个方面,我们认为对投行业务产生的影响大概在以下四个方面:

  1。新股发行强化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将推动投行部门明确以发行人为第一责任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尽职核查,并督促发行人完整、客观的披露发行基本情况和风险因素,同时建立能够承担相应职责的内控体系、运行机制。

  2。此次调整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可以看作是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权的一种尝试。投行需要积极主动提升股票销售能力,充分发挥投行资本市场部和机构业务部的组织与协调作用,使发行人的融资诉求与投资人利益能够充分得到市场化博弈,形成稳定且合理的报价。

  3。新股合理定价,规避监管和市场风险。进一步推动投行在注重项目数量的同时,也应注重挖掘优质项目;从风险控制角度审慎定价;进一步加强投行部门与研究部门的合作,对发行人公司及所处行业进行深入研究。

  4。加强风险控制力度,细化投行业务操作流程。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直接的效果会导致新股发行的市盈率的降低,而根本的目的是通过由实质性审核越来越多向合规性、披露性审核转变,核心是把定价权越来越多交给市场和证券公司。

  面对新情况,平安证券的投行业务将从四个方面发展:一是大力加强销售环节。因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对相关部门的产品线和业务模式都会产生根本性的变化,所以需要大力地加强和补充销售能力;二是改进研究部门的研究模式,在研究方式、深度上都要有新定位,使之能够对市场定价权形成真正的影响;三是推动公司资本市场部发挥定价功能,从过去简单的衔接部门转变为买方和卖方之间的桥梁部门,真正发挥其市场定价作用;四是整个投行业务从目前的以应对审核为中心的项目制,变成向优质客户提供多样产品为中心的客户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钱龙海:

  证券公司需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商业模式

  中国证券市场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仍然以产品为导向,是一个卖方市场,尚需经历从卖方走向买方的阶段。监管者应肩负起引领行业变革的使命。从不成熟市场到成熟市场,监管机构的角色也在经历着一系列转换。郭树清主席提出要“放松管制、加强监管”,证券公司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市场主体,必须成为市场的组织者、建设者、推动者,按客户的需求来设计产品、销售产品。

  从国际市场经验看,我国的IPO发行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市场化。过去股票涨的时候,大家都认为配置股票是权利,这不是市场化方式。过去由于股票流动的限制,供应量是不够的,经常会出现炒作,影响市场化的进程。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投资者更加成熟了,证券公司也成长起来了,对市场化认识程度也提高了,这个时候,证监会提出的加强市场化改革,赋予券商更多的自由与权力便是市场化的必经之路。事实上,证券公司有着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资本市场的企业责任,我们这么多年更多体会到的是资本市场追涨杀跌,波动比较大,炒作氛围浓厚。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唯有市场化,真正做到“买者自负,卖者有责”,只有这样,市场才会健康。

  所以随着市场化改革,证券公司必须建立一个以客户为中心的商业模式。真正成为资本市场的建设者、组织者和最重要的中介机构,真正一手服务两家,重视投资者和发行人的利益平衡,真正建立起自己的客户群体。从本质上说,投资者是长期的客户,发行人往往是在某个特定时间、融资频率较低的客户,需要做好投资者和发行人利益的平衡。

  在高度市场化的环境中,保荐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把新股卖出去,而现在国内的情况是只要制造出来就行了。网上发行表面看对普通投资者公平,而事实上,由于游资不断炒新,最终遭殃的还是普通投资者。在IPO方面,全球的发行定价都是机构定价,不是散户定价。作为一个权力给大家,这不是市场化的方式。

  关于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方向,我认为,比较理想的方法是让证券公司有销售新股的权利,维持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平衡,证券公司才能做好资本中介。因为投资者是证券公司的衣食父母,是长期客户,我们有责任保证发行质量。而事实上,现在我们有再好的产品,客户买不着,社会大众去买,买的人是谁,我们也不知道,缺乏约束机制。如果产品线和销售形成对应关系,就更容易平衡这个关系,高申购受损的是老百姓。定价权和销售权一定要赋予中介机构,让中介机构去组织,同时监管机构关注信息披露与市场监管,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买者自负,卖者负责”。

  对于国际成熟市场中的投行来说,他们的主要责任不是把产品制造出来,而是找到合适的产品,卖给适合的投资者,最重要的是卖,而不是制造。而我们更多是改制,只要符合证监会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就行了。市场好的时候,什么都卖得出去,市场不好时,什么都卖不出去,核心原因就是券商只有产品制造权,没有产品销售权。

从这些与证券息息相关的人来说,他们还是倾向于新股改革的。但不不代表对普通的散户一定有利。不过改革毕竟能够革除一些弊病,让证券市场更健全,更有序的发展。

新股发行改革好还是不好

4. 中国新股发行制度的改变,对证券市场带来了哪些重大的影响

  新办法取消了对增发的“四类企业”限制。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一般都选择增发方式,而很少采用配股形式。只有在上市公司基本面不好,向社会公众公开增发比较困难时,才向老股东配售(即配股)。而我国上市公司上市后的持续融资一直以配股为主。上市公司之所以选择配股作为主要的再融资形式,除了市场的问题以外,还有政策的原因。证监会在98年、99年一直把增发作为试点,2000年增发作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形式正式推出,但也被限定在以下四类企业。从市场的反映来看,市场对增发的形式还是非常认同的,原因是增发能扩大投资者的范围、发行价格一般比配股价格要高,此外还能解决一些配股难以解决的问题,如A、B股公司配股问题,H股公司在境内的再融资问题等等。本次新股发行办法取消了对增发“四类企业”的限制,许多企业会选择增发作为再融资的主要形式。 

   新办法中增发比配股的条件要低。这主要体现在:配股要求公司最近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一定不低于6%;而增发一般要求也是前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但特殊情况下,前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低于6%的公司也可以进行增发,这为许多公司开了一个口子,使部分硬指标达不到配股条件的公司以增发形式进行融资。

5. 发行新股对股票价格指数有什么影响?

股市指数,简单来说,就是由证券交易所或金融服务机构编制的、表明股票行市变动的一种供参考的数字。通过查看指数,对于当前各个股票市场的涨跌情况我们将了然于胸。股票指数的编排原理相对来说还是有点难理解,就不在这里多加赘述了,点击下方链接,教你快速看懂指数:新手小白必备的股市基础知识大全一、国内常见的指数有哪些?根据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和性质来有针对性的分类,股票指数可以分为这五种:规模指数、行业指数、主题指数、风格指数和策略指数。这五个里,规模指数是大家最常见到的,譬如大家都知道的“沪深300”指数,它体现了沪深市场中有300家大型企业的股票代表性和流动性都很好、交易也很活跃的整体情况。再者,“上证50 ”指数也是常见的规模指数,也就是说其意味着上海证券市场代表性好、规模大、流动性好的50只股票的整体情况。行业指数所象征的就是某一行业目前的整体情况。好比“沪深300医药”就是一个行业指数,代表沪深300指数样本股中的多支医药卫生行业股票,同时也反映出了该行业公司股票的整体表现。像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等这些主题的整体状况就是通过主题指数来反映,相关指数是“科技龙头”、“新能源车”等。想了解更多的指数分类,可以通过下载下方的几个炒股神器来获取详细的分析:炒股的九大神器免费领取(附分享码)二、股票指数有什么用?根据上述的文章内容可以知道,指数在选取市场中的股票都是有代表性的,所以,指数能够将市场整体涨跌的情况快速的反应给我们,进而了解市场的热度,甚至可以预测未来的走势是怎么样的。具体则可以点击下面的链接,获取专业报告,学习分析的思路:最新行业研报免费分享

发行新股对股票价格指数有什么影响?

6. 为什么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

现行股票发行制度的弊端
1)一级市场风险不体现
“打新族”没有风险,发行人没有风险,承销人没有风险,所有的市场风险全部集中在二级市场上,一、二级市场上的风险不对称。核准制下政府通过控制发行节奏和规模调控市场供求关系,事实上消除了发行失败风险;企业和承销人只有发与不发的决策权,没有发行价格的控制权,市场不好时即使愿意承受高资金成本发行股票融资也不可能。从市场经济的角度,一、二级市场上价差的存在是一种合理现象。发行者、保荐机构为了保证发行成功,通常会将发行价格定得略低于二级市场的预测价格。但这种价差是否出现取决于对未来二级市场价格预测的准确性,因而也存在一定的风险。由于市场上资金分布的不均匀,导致新股筹码过分集中,二级市场上新股交易价格完全被操控,导致“打新”几乎没有风险。

2)资金优先,机会不等
现行发行制度在分派网上、网下申购比例后,有资格投资者分别在网上、网下两个平台上开展股票申购。由于机构和个人投资者之间资本实力的巨大差距,导致了事实上不同投资者之间的机会不均。看似公开的抽签方式由于资本规模差异导致了事实上的不公,资本实力雄厚者获得了更多的申购中签机会。散户中签机会十分渺茫。缺少对申购上限的限制规定,现行发行制度对新股的分配是给予资本平等权,而不是给予投资者个体平等权。

7. 我国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措施有哪些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有4项:
    1、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    
    2、优化网上发行机制,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
    3、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
    4、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提示所有参与人明晰市场风险。

我国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措施有哪些

8. 我国 现行的股票发行制度是什么

核准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扩展资料:
股票发行制度主要有三种,即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每一种发行监管制度都对应一定的市场发展状况。在市场逐渐发育成熟的过程中,股票发行制度也应该逐渐地改变,以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其中审批制是完全计划发行的模式,核准制是从审批制向注册制过渡的中间形式,注册制则是目前成熟股票市场普遍采用的发行制度。 
审批制
审批制是一国在股票市场的发展初期,为了维护上市公司的稳定和平衡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采用行政和计划的办法分配股票发行的指标和额度,由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指标推荐企业发行股票的一种发行制度。
公司发行股票的首要条件是取得指标和额度,也就是说,如果取得了政府给予的指标和额度,就等于取得了政府的保荐,股票发行仅仅是走个过场。因此,审批制下公司发行股票的竞争焦点主要是争夺股票发行指标和额度。
证券监管部门凭借行政权力行使实质性审批职能,证券中介机构的主要职能是进行技术指导,这样无法保证发行公司不通过虚假包装甚至伪装、做账达标等方式达到发行股票的目的。
注册制
注册制是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成熟股票市场所普遍采用的一种发行制度,证券监管部门公布股票发行的必要条件,只要达到所公布条件要求的企业即可发行股票。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
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合规性的形式审查,而将发行公司的质量留给证券中介机构来判断和决定。这种股票发行制度对发行人、证券中介机构和投资者的要求都比较高。
核准制
核准制则是介于注册制和审批制之间的中间形式。它一方面取消了政府的指标和额度管理,并引进证券中介机构的责任,判断企业是否达到股票发行的条件;另一方面证券监管机构同时对股票发行的合规性和适销性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有权否决股票发行的申请。
在核准制下,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要条件,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
证券监管机构对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审查,还对发行人的营业性质、财力、素质、发展前景、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等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据此作出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的价值判断和是否核准申请的决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票发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