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公司采用收取手续费的方式委托乙公司代销商品,商品成本36000元,销售价格40000元,增值税
借:委托代销商品36000
贷:库存商品 36000
借: 应收帐款—乙公司 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
借: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 40000*3%=1200
贷:应收帐款—乙公司 1200
借:银行存款 43600
贷:应收帐款—乙公司 43600
2. 例:委托甲公司销售商品200件,每件商品实际成本600元。 借:委托代销商品 120000
一、委托方业务处理
(1) 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200
贷:库存商品 200
(2)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120000
借: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3) 收到甲公司支付的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二、受托方甲公司业务处理:
(1) 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件数x商品销售价)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件数x商品销售价)
(2) 对实现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乙企业2007年,10月1日销售一批产品给甲公司,货已发出,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收入为10万元
2007年10月1日销售收到甲公司交来的商业承兑汇票=100000+17000=117000
2007年12月31日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利息=117000*5%/12*3=1462.5
2007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商业承兑汇票票面应计利息=117000+1462.5=118462.5元
4. 甲公司2015年2月28日销售产品一批,售价10000元,增值税1700元,收到乙公司一张期限为6
销售产品一批,确认收入,收取商业承兑汇票,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票据-商业汇票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700
商业承兑到期,收到款项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11700
贷:应收票据11700
5.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0 000元。
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10 000+1 500+12 000×10%=12 700(元)
6. 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应收取价款133万元,增值税22.61万元,甲公司支付销售费用2.22
应收账款是客户乙公司承担的部分 销货费用2.22万元是甲公司负担的费用,不是向乙公司收取,所以不计算在内
7. 甲公司委托丁公司加商品一批100000件,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 ,1月20日,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为6000000
6000000-1000000
8.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销厂品一批,价款40000元,成本25000元,增值税税率17%,本月收到有代
借:应收账款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7094.0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905.98
借:本年利润 12500
贷:主营业务成本1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