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如何入账

2024-05-14

1. 政府补助如何入账

会计准则要求,按照政府补助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弥补相关成本或费用的形式不同,将政府补助划分成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这类补助通常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拨付,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是用来补偿未来的费用,则根据收益期分期确认,如果是补偿当期或者是已经发生的费用,则直接计入收到当期的损益之中,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政府补助如何入账

2. 政府给的补贴款如何入账

1、政府补贴资金是一种专项资金,可以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如果记入该科目,就不涉及营业税和所得税缴纳问题。(1)收到扶持基金款时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招商扶持金(2)企业为招商发生费用支出时借:专项应付款--招商扶持金贷:现金(或银行存款)。2、这笔款项也可以计入“补贴收入”科目,如果计入补贴收入的话,不交营业税,但要结转到本年利润中计算缴纳所得税。3、所以,既然政府以扶持基金的名义给你公司拨款的,还是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比较好,既不交营业税,也不用缴纳所得税。所谓专项资金补助,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的资金。对于补贴款有什么要求?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政府补助金作为营业外收入,收到时做以下分录: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借:本年利润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用这笔支出时(如购买材料、购置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综上所述,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3. 政府补助怎么入账

(1)收到时\x0d\x0a 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x0d\x0a(2)以后各期间分期确认\x0d\x0a  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x0d\x0a若政府补助在收到后用于补偿以前期间的\x0d\x0a收到时直接\x0d\x0a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怎么入账

4. 政府补贴专项资金如何入账

1、政府补助金作为营业外收入,收到时做以下分录: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2、用这笔支出时(如购买材料、购置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参考资料:《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号—政府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补贴应用指南--东奥会计在线

5. 政府补助账务处理

  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即: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应收全额计量,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科目。不确定的或者在非日常活动中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科目。涉及按期分摊递延收益的,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各期的收益。也就是说,这类补助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通常为货币性资产形式,企业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将政府补助用于购建长期资产时,相关长期资产的购建与企业正常的资产购建或研发处理一致,通过“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归集,完成后转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相关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在很少的情况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也可能表现为政府向企业无偿划拨长期非货币性资产,应当在实际取得资产并办妥相关受让手续时按照其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如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不大的,应当以有关凭证中注明的价值作为公允价值;如没有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但有活跃市场的,应当根据有确凿证据表明的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首先同时确认一项资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和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计入当期收益。但是,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收益。

政府补助账务处理

6. 政府补贴专项资金如何入账?

1、政府补助金作为营业外收入,收到时做以下分录: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2、用这笔支出时(如购买材料、购置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参考资料:《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号—政府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补贴应用指南--东奥会计在线

7. 关于费用补助的账务处理

1、固定交通费、电话费、伙食补助费建议按项目列入相关的费用科目,在核算时不计入工资项目内。但发放后报账时,无须发  票的。
 
2、借:管理费用--通讯费(福利费、其它费)
贷:现金
 
3、在申报个税时,需合并计入该职工的工资总额内进行申报。 
 
 
 
 
补充:如果针对同一员工,既有每月的固定交通费的销,有时又有实报实销的交通费,这样合理吗?
不合理。要么就是你的定额太低,不够用,要么干脆实报实销,不要同一人搞两种模式。

关于费用补助的账务处理

8. 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很急,谢谢。

(1)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3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300
借:无形资产  4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400

借:管理费用   50
     贷:银行存款  50
无形资产摊销的分录就不写了。
(2)   
借:应收账款    800
       贷:递延收益   800
借:银行存款  130(60+70)
       贷:营业外收入  130
递延收益按无形资产的年限分摊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写了,注意是从项目完工开始分摊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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