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创业,国家有什么补助和扶持吗?

2024-04-28

1. 残疾人创业,国家有什么补助和扶持吗?


残疾人创业,国家有什么补助和扶持吗?

2. 残疾人创业有什么补助没

有创业需求又缺启动资金的残疾朋友都可以到当地区(市)县残联或者成都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咨询并填写申请表,根据项目不同,每人资助标准为3000~10000元不等。具体可咨询成都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各个省有各地方规定我们这里是这样的...扶持对象是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从事独立生产、经营活动中有资金不足困难的可申请扶持资金。此外,每年还从就业保障金中安排10万元,对自愿购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有困难的、从事自主创业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需申请自主创业扶持资金的贫困残疾人,可到县(区)残联领取柳州市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资金审批表》,如实填写后,连同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交县(区)残联。经核实各种证件确认无误后,县(区)残联与申请人签订《柳州市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资金协议书》报市残联审批后,方可获得扶持资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向当地残联申请扶持款,借款期限为3年,最高限额为5000元。因经营亏损或其他意外损失到期无力偿还借款的,需提前一个月通过所在地残联向市残联申请延期还款,经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延期时间最长为一年。扶持100名残疾人自主创业关于民政福利企业,那不是说您招收了残疾职工就是民政福利企业的,需要在省一级民政部门登记取得《民政福利企业证书》才行,主管登记的是各省的民政福利生产办公室,那么究竟要什么条件才能确认为民政福利企业呢,最主要的几条就是1、需要是生产型工业企业(贸易型的不行),2、必须是集体或国有组织形式(可找小级别的集体挂靠投资,个/私人投资目前政策上还不允许)3、残疾人就业率需要达到的百分比,这个百分比是确定民政福利企业,确定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最主要的依据。 计算公式:一线职工中残疾人人数/企业全部一线职工人数*100% 如果大于等于35%,一般即可认定为民政福利企业,但此时增值税税收优惠幅度小,为增值税先征后返,退税率为50%,即您的企业需要先将增值税交纳后申请退税,会退50%给您,如果你的企业人数比例大于(不含等于)50%,则可退100%的增值税。当然也是先征收后返还。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残疾人必须在岗,不能是挂靠的,需要事实上在您企业上班才可以,这是每年需要验收的。对于地税方面,主要就是企业所得税了,此税同样享受先征收后返还的优惠政策。可以说办理集体工业型福利企业会给企业带来非常大的税收方面的优惠。 下面谈谈关于残疾人个人自谋职业的方面:在残疾人就业等各个方面,从就业登记证的办理到签定劳动合同的鉴证都是免费的。在自主创业时,可以享受《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的优惠,即残疾人个人取得的营业税税目规定的营业收入可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需要说明的是,我所在地的地税部门为了防止残疾人代他人(企业)开具发票,必须登记注册一个体工商户执照,提供服务协议或证明地税部门才帮你开具发票并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3. 残疾人创业,国家有什么补助和扶持吗?

残疾人创业的政策

残疾人创业,国家有什么补助和扶持吗?

4. 国家对残疾人创业有什么政策吗

残疾人创业的政策

5. 残疾人创业有什么补助吗

残疾人从事除国家限制行业外的个体经营、合伙经营或者组织多人共同就业,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在贷款期限内给予贴息补助。残疾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可按规定一次性全额领取应享受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一次性给予每人规定数额的创业补贴。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创业成功后,其家庭每月人均收入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可按规定保留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规定》还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其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按年度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创业有什么补助吗

6. 残疾人创业国家有那些政策

残疾人创业的政策

7. 残疾人创业,国家有什么补助和扶持吗?


残疾人创业,国家有什么补助和扶持吗?

8. 国家对残疾人创业有什么扶持政策?

国家对残疾人创业的扶持政策为《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见》,具体扶持政策如下:
二、提供合理便利和优先照顾
(四)残疾人在登记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或登记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时,相关部门应提供合理便利,优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五)政府和街道兴办贸易市场,设立商铺、摊位,以及新增建设彩票投注站、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务网点时,应预留不低于10%给残疾人,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应免费提供店面。
三、落实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六)残疾人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残疾人个体就业或创办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七)残疾人创办的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有关规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八)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九)对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按照有关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性收费;征得行业协会商会同意,适当减免或降低会费及其它服务收费。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依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
(十)残疾人创办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营场所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照民用标准收取。

扩展资料:
四、提供金融扶持和资金补贴
(十一)残疾人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康复扶贫贴息贷款,贴息部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85号)等规定进行贴息。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由各地给予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
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可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具体贴息标准参考各地贴息管理办法执行。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应加大对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融资服务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可多渠道筹资设立残疾人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信用良好的残疾人创业者经综合评估后可取消反担保。
(十二)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鼓励地方开展一次性补贴试点。
(十三)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十四)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首次自主就业创业的,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鼓励残疾人通过自身努力就业增收,摆脱贫困。
(十五)特殊教育院校教育类毕业生、残疾人高校(含技师学院)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含技师学院)毕业生按规定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十六)用人单位雇用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并为残疾人职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申请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