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税的税种

2024-05-14

1. 社会保险税的税种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采用税收形式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国家。美国的社会保障税不是一个单一的税种,而是由工薪税、铁路员工保障税、失业保障税和个体业主税四个税种组成的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工薪税是主要税种。 个体业主税又称自营人员保险税,是为了个体业主(除医生外)的老年、遗属、伤残及医疗保险而课征的。纳税人为单独从事经营活动 的个体业主,征税对象是个体业主的纯收入。个体业主税的起征点是400 美元,税率为12.3%,完全由个体业主承担。个体业主税实行同个人所得税联合申报的办法,具体纳税过程和个人所得税基本一致。美国的社会保障税制度是在适应一般社会保险需要基础上针对某个或某几个特定行业,实行与行业工作特点相联系的加强式社会保险,还让特定的承保项目在保险费收支上自成体系,因而表现出较强的适应性,这为我们提供了成功的经验。

社会保险税的税种

2. 社会保障税也称为

社会保障税      社会保障税(Social Security Tax)       目录      1 社会保障税概述       2 社会保障税的课税范围       3 社会保障税的课税对象       4 社会保险税的税率       5 社会保险税的征收方法       6 社会保障税的特点       7 美国的社会保障税              社会保障税概述       社会保障税也称社会保险税,是为筹集社会保障基金而征收的一种专门目的税。它以雇主向雇员支付的工资或薪金为课征对象,因此有时也称为工薪税或薪工税。       自19世纪末德国首创社会保障(险)税,1935年起始于美国,现在已成为西方国家的主要税种之一。从各国实行的社会保障税来看,在税率方面,一般实行比例税率,雇主和雇员适用相同的税率,各负担全部税额的50%。个别国家雇主和雇员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计税依据一般是雇主实际支付给雇员的工资、薪金额,没有扣除额和免征额,但一般规定有课税上限,对超过限额部分的工薪额不征税。雇主应纳的税额由雇主自行申报纳税,雇员应纳的税额,由雇主在支付雇员工薪时预先扣除,定期报缴。国际社会进行了广泛的实践,这种实践表明,正是社会保障税自身的优越性,促进了这一税种在世界范围内的迅速兴起和发展。       社会保障作为现代社会政府必须承担的基本职能,其共同性使各国社会保障税的做法有许多共通之处。从总的情况来看,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税一般都由多个税种组成,这些税种各有不同的税率、税目和使用方向,不同的税种针对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设立。因此,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税实际上是独立的一个税类。和其他税类相比,其主要特点是该类税收自成收支体系,虽然划入财政收支盘子,但专款专用。       社会保障税的课税范围       社会保障税的课税范围通常是参加本国社会保险,并存在雇佣关系的雇主和雇员在本国支付和取得的工资,薪金及不存在雇佣关系的自营业主的所得,雇主和雇员的纳税义务一般以境内就业为标准,即凡在征税国境内就业的雇主和雇员,不论国籍和居住地何在,都必须在该国承担社会保险纳税义务。而对于本国居民为本国居民雇主雇佣但在国外工作取得的工资、薪金,则除个别国家外一般不列入课税范围,       社会保障税的课税对象       与社会保障税的课税范围相适应,其课税对象主要是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额、雇员取得的工薪收入额及自营业主的事业纯收益额。在具体实施中,尽管各国社会保障税的模式不同,课税对象规定有所差异,但其基本内容是相同的。一是课税对象不包括纳税人工资薪金以外的其他收入。即不包括由雇主和雇员工资薪金以外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等所得项目,但作为税基的工资薪金既包括由雇主支付的现金,还包括具有工资薪金性质的实物性及其他等价物的收入。二是应税工资薪金通常规定最高限额,超过部分不缴纳社会保险税。三是一般不规定个人宽免额和扣除额。因为社会保险税实行专税专用原则,筹集的保险基金将全部返还给纳税人。       社会保险税的税率       大多数发达国家社会保险税实行分项比例税率,针对退休、失业、伤残、医疗等具体项目需要的社会保险支出量,规定高低不等的差别比例税率。但也有少数国家,如英国采用多种税率形式并举的制度。       社会保险税的征收方法       由于社会保险税主要纳税人为雇主和雇员,因而雇员税款大多实行源泉扣缴法,即由雇员所在公司负责扣缴,雇主应纳的税款由公司直接缴纳;而对于自营业主及其社会成员应纳的社会保险税,则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的方法。       社会保障税的特点       社会保障税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所得税,其税收收入专门用于社会福利、保障等支出,与一般税相比,具有三个主要特点:       (1)累退性,社会保障税采用比例税率,一般没有扣除额和免征额,同时规定有课税上限,也不考虑纳税家庭人口的多寡和其他特殊情况,而具有强烈的累退性;       (2)有偿性,社会保障税一般由政府成立的专门基金会管理,指定用途,专款专用,因而带有有偿性质;       (3)内在灵活性,社会保障税的支出同一定时期的经济形势紧密相关,当经济繁荣时,失业率下降,社会保障支出,特别是失业救济支出减少,有利于抑制社会总需求;反之,当经济衰退时,失业率上升,社会保障支出,特别是失业救济支出增加,有利于刺激社会总需求,所以说社会保障税及其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内在灵活性特点,它与所得税相配合,可以起到对经济的自动稳定作用。       美国的社会保障税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采用税收形式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国家。美国的社会保障税不是一个单一的税种,而是由工薪税、铁路员工保障税、失业保障税和个体业主税四个税种组成的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工薪税是主要税种。       \工薪税 。       美国于1935年开始征收工薪税,当时的目的是为老年人筹措退休金,其后陆续实行残疾人保险、医疗保险等。工薪税收入是联邦政府的重要财政收入。美国工薪税的纳税人是雇主和雇员,征税对象分别为雇主全年对每个雇员支付的薪金工资和雇员全年领取的薪金工资额。在美国,工薪税没有减免扣除规定,但有应税收入最高限额规定。       \铁路员工保障税 。       铁路员工保障税是为铁路人员设计和以为铁路公司员工筹措退休费为目的的税。它的纳税人为雇员和雇主,其课税对象为雇员领取的工资和雇主发放的工资。该税规定有应税收入最高限额,限额以上不征税。铁路员工保障税的税率,1980年为雇员月工资最高限为美元,税率是雇主对每个工人支付的工资最高限也为美元,税率是铁路系统也有独立的失业保险税,全由雇主支付。铁路员工保障税同工薪税一样也实行源泉扣缴法。       \失业保障税 。       失业保障税是作为联邦对各州政府举办的失业保险提供补助财源而课征的。它以一个日历年度内的20天期间雇佣一人以上或每季支付工资1500美元以上的雇主为纳税义务人(雇员无此纳税义务),按其支付给雇员的工资总额计征(无宽免或费用扣除),现行最高应税限额为7000美元,税率为失业保障税的缴纳,须按年历编制申报表,在次年的1月31日之前缴纳,也可实行分季缴纳。       \个体业主税 。       个体业主税又称自营人员保险税,是为了个体业主(除医生外)的老年、遗属、伤残及医疗保险而课征的。纳税人为单独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业主,征税对象是个体业主的纯收入。个体业主税的起征点是400 美元,税率为完全由个体业主承担。个体业主税实行同个人所得税联合申报的办法,具体纳税过程和个人所得税基本一致。       美国的社会保障税制度是在适应一般社会保险需要基础上针对某个或某几个特定行业,实行与行业工作特点相联系的加强式社会保险,还让特定的承保项目在保险费收支上自成体系,因而表现出较强的适应性,这为我们提供了成功的经验。       '))

3. 什么是社会保障税

社会保障税是什么?社会保障税主要是指以企业的工资支付额为课征对象,由雇员和雇主分别缴纳,税款主要用于各种社会福利开支的一种目的税。事实上,在中国,社会保险缴费俗称“五费合一”,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由于这些缴费缺乏法律上的统一性和强制性,许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有意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它们或延长新员工试用期,或者将合同工改签为劳务用工,或者干脆直接瞒报、假报或少报正式员工,尽量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从而逃避雇主对雇员应尽的社会责任,这是对劳工权益和雇员福利的严重侵害。社会保障税如何优化?1.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按照社会保障税与社会保障支出的对应关系,我国应采取社会保障税占社会保障支出较大比重的筹资模式(另有社会保障税与社会保障支出基本一致的筹资模式、一般税收占社会保障支出较大比重的筹资模式);从筹资角度看,完全积累制模式缺乏可行性,宜选择采用以现收现付制为主、部分积累制为辅的模式(初期采用现收现付制,时机成熟后向部分积累式过渡);按照承保对象和承保项目的设置方式不同,我国的社会保障税应以采用混合型社会保障税模式为宜(另有项目型社会保障税模式、对象型社会保障税模式),对于城镇劳动者按照承保项目分项征税,对于农民则采用定额税率征税。2.建立基本保险补偿基金。目前,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社会保障基金中所占的比重微乎其微,这与个人从政府获取的劳动收入中只包含很少一部分社会保障费用成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从国有资产积累中划出一块,用于新旧体制过渡时期的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是对劳动者所创造的历史业绩的一种补偿。鉴于目前我国财政资金紧张,从国有资产存量的转让收益中提取一部分来建立保险补偿基金,是合乎情理的。所以,用部分国有资产转让收益建立基本保险补偿基金,既符合政府、企业、个人三者共同负担社会保障费用的原则,也符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要求。3.以其他筹资形式为辅。在用部分资产转让收益建立基本保险补偿基金仍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将部分国有资产拍卖或将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以拍卖收入和转让收入补充社会保障基金。此外,建立社会保障税制后,社会保障基金的直接显性负债、直接隐性负债、或有隐性负债都可能逐渐凸现出来,故还应通过国有股减持、变现国有资产、扩大社会保障彩票与社保债券发行等手段来筹集部分社会保障基金,以弥补历史遗留资金缺口。另外,还可以将社会保障基金的留存(收支结余)部分,用于直接投资(如购买国债)或者委托信托投资公司间接投资,以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与增值,丰富社会保障基金源泉。备注:以税务部门为主的征收管理体系与现行社会统筹办法必然存在着矛盾,社会保障费改税后,必须做好与现行社会统筹办法的衔接问题。一是对原有社会统筹基金的处理。开征社会保障税后,原由劳动部门统筹与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应划归财政,列入国家财政预算,由现社会保障机构代为保管,按国家财政保障预算项目的规定予以使用。二是对现已退休的职工和缴纳统筹金的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障金的支付使用问题,可通过实行“双轨制”加以解决。即对已退休的职工,在原则上暂由原单位按原规定发放退休金,在物价上涨时采用自动上浮的办法提高退休待遇,对于增加部分的支付由国家财政弥补;对于在职职工原已统筹的基金可转化为社会保障税一并使用,专款专用,今后一律按社会保障税来征管,支付时严格按有关预算管理办法办理。

什么是社会保障税

4. 什么是社会保险费和社会保险税

一、社会保险费与社会保险税的区别:

首先必须明确,社会保险费与社会保险税都是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方式,是手段而非目的,它们均为实现社会保险制度的目标服务,并取决于特定的社会保险制度模式。尽管都是筹资手段,但在理论与政策实践中,费与税之间又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对此,可以通过列表来展示两者之间的基本区别。

二、社会保险费改税的目的与预期效果分析: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项目的资金来源客观上不可能来自现阶段讨论的所谓社会保障税,它只能来源于一般税收收入或遗产税、个人所得税、捐赠税及相关收费项目等。

若从理论及政策实践角度加以概括,则不外乎有三:

一是变革社会保险制度模式,即改变新型社会保险制度(统帐结合模式)的初衷,恢复现收现付的制度模式;

二是试图增强强制性,提高征缴率;

三是实现社会保险资金筹集标准的统一,促使社会保险走向高度社会化和全民化。

费改税的预期效果,最主要的可以概括为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刚性发展加上税收制度的刚性发展,使现收现付制得以恢复并且被强化、巩固,其好处是能够缓和现阶段养老保险等的支付压力,风险是使未来潜在的支付危机进一步扩大,并完全可能重走发达国家或福利国家的老路;

二是政府财政由后台走向前台,国家从社会保险制度的间接责任主体(直接责任主体在现有制度模式中应当是企业与劳动者个人)变为直接责任主体,其好处主要是计划方便、管理简单,风险则是政府财政必然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而背上日益沉重的包袱,这种风险且会因社会保险部门无需承担筹资与资金管理的责任(即社会保险制度与国家财政之间的中间隔离层缺位)而被放大;

三是有利于促使社会保险制度的统一化,即社会保险供款率、待遇标准将因征税而迅速统一,统筹层次亦会因统一征税而自然提升,其风险则是必然出现所筹资金逆向流动、保险待遇与地区经济水平不相适应等现象,进而激化地区之间的矛盾。可见,在现实条件下,社会保险费改税的效果具有两面性和不确定性。

5. 社会保障税的含义是什么

	社会保障税也称“社会保险税”,主要是指以企业的工资支付额为课征对象,由雇员和雇主分别缴纳,税款主要用于各种社会福利开支的一种目的税。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社会保障税的含义是什么

6. 什么是社会保险费和社会保险税

一、社会保险费与社会保险税的区别:
首先必须明确,社会保险费与社会保险税都是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方式,是手段而非目的,它们均为实现社会保险制度的目标服务,并取决于特定的社会保险制度模式。尽管都是筹资手段,但在理论与政策实践中,费与税之间又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对此,可以通过列表来展示两者之间的基本区别。二、社会保险费改税的目的与预期效果分析: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项目的资金来源客观上不可能来自现阶段讨论的所谓社会保障税,它只能来源于一般税收收入或遗产税、个人所得税、捐赠税及相关收费项目等。若从理论及政策实践角度加以概括,则不外乎有三:一是变革社会保险制度模式,即改变新型社会保险制度(统帐结合模式)的初衷,恢复现收现付的制度模式;二是试图增强强制性,提高征缴率;三是实现社会保险资金筹集标准的统一,促使社会保险走向高度社会化和全民化。费改税的预期效果,最主要的可以概括为如下三个方面:一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刚性发展加上税收制度的刚性发展,使现收现付制得以恢复并且被强化、巩固,其好处是能够缓和现阶段养老保险等的支付压力,风险是使未来潜在的支付危机进一步扩大,并完全可能重走发达国家或福利国家的老路;二是政府财政由后台走向前台,国家从社会保险制度的间接责任主体(直接责任主体在现有制度模式中应当是企业与劳动者个人)变为直接责任主体,其好处主要是计划方便、管理简单,风险则是政府财政必然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而背上日益沉重的包袱,这种风险且会因社会保险部门无需承担筹资与资金管理的责任(即社会保险制度与国家财政之间的中间隔离层缺位)而被放大;三是有利于促使社会保险制度的统一化,即社会保险供款率、待遇标准将因征税而迅速统一,统筹层次亦会因统一征税而自然提升,其风险则是必然出现所筹资金逆向流动、保险待遇与地区经济水平不相适应等现象,进而激化地区之间的矛盾。可见,在现实条件下,社会保险费改税的效果具有两面性和不确定性。

7. 社会保障税的含义是什么?

一、什么是社会保障税?
社会保障税也称“社会保险税”,主要是指以企业的工资支付额为课征对象,由雇员和雇主分别缴纳,税款主要用于各种社会福利开支的一种目的税。在税率方面,一般实行比例税率,雇主和雇员各负担50%。个别国家雇主和雇员使用不同的税率。社会保障税目前已成为西方国家的主要税种之一。凡是在征税国就业的雇主和雇员,不论国籍和居住地何在,都要在该国承担社会保障纳税义务。
二、社会保障税的征收方法
由于社会保险税主要纳税人为雇主和雇员,因而雇员税款大多实行源泉扣缴法,即由雇员所在公司负责扣缴,雇主应纳的税款由公司直接缴纳;而对于自营业主及其社会成员应纳的社会保险税,则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的方法。
三、社会保障税的特点
社会保障税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所得税,其税收收入专门用于社会福利、保障等支出,与一般税相比,具有三个主要特点:
1、累退性
社会保障税采用比例税率,一般没有扣除额和免征额,同时规定有课税上限,也不考虑纳税家庭人口的多寡和其他特殊情况,而具有强烈的累退性;
2、有偿性
社会保障税一般由政府成立的专门基金会管理,指定用途,专款专用,因而带有有偿性质;
3、内在灵活性
社会保障税的支出同一定时期的经济形势紧密相关,当经济繁荣时,失业率下降,社会保障支出,特别是失业救济支出减少,有利于抑制社会总需求;反之,当经济衰退时,失业率上升,社会保障支出,特别是失业救济支出增加,有利于刺激社会总需求,所以说社会保障税及其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内在灵活性特点,它与所得税相配合,可以起到对经济的自动稳定作用。
四、社会保障税的课税范围
社会保障税的课税范围通常是参加本国社会保险,并存在雇佣关系的雇主和雇员在本国支付和取得的工资,薪金及不存在雇佣关系的自营业主的所得,雇主和雇员的纳税义务一般以境内就业为标准,即凡在征税国境内就业的雇主和雇员,不论国籍和居住地何在,都必须在该国承担社会保险纳税义务。而对于本国居民为本国居民雇主雇佣但在国外工作取得的工资、薪金,则除个别国家外一般不列入课税范围。
五、社会保障税的课税对象
与社会保障税的课税范围相适应,其课税对象主要是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额、雇员取得的工薪收入额及自营业主的事业纯收益额。在具体实施中,尽管各国社会保障税的模式不同,课税对象规定有所差异,但其基本内容是相同的。一是课税对象不包括纳税人工资薪金以外的其他收入。即不包括由雇主和雇员工资薪金以外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等所得项目,但作为税基的工资薪金既包括由雇主支付的现金,还包括具有工资薪金性质的实物性及其他等价物的收入。二是应税工资薪金通常规定最高限额,超过部分不缴纳社会保险税。三是一般不规定个人宽免额和扣除额。因为社会保险税实行专税专用原则,筹集的保险基金将全部返还给纳税人。

社会保障税的含义是什么?

8. 社会保障税的含义是什么

社会保障税也称“社会保险税”,主要是指以企业的工资支付额为课征对象,由雇员和雇主分别缴纳,税款主要用于各种社会福利开支的一种目的税。
一、消费税税率有什么形式
消费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比例税率,另一种是定额税率,即单位税额。
消费税税率形式的选择,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情况来确定,对一些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计税简单的定额税率,如黄酒、啤酒、成品油等;对一些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税价联动的比例税率,如烟、白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汽车轮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摩托车、小汽车等。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等于售额乘比例税率加销售数量乘定额税率。
其中,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等于成本加利润加自产自用数量乘定额税率除以1减比例税率;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等于材料成本加加工费加委托加工数量乘定额税率除以1减比例税率;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等于税完税价格加关税加进口数量乘以消费税定额税率除以1减消费税比例税率。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二、税收主要分为哪4类?
税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流转税。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2.所得税。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
3.财产税。是对法人或自然人在某一时点占有或可支配财产课征的一类税收的统称。
4.行为税。是国家为了对某些特定行为进行限制或开辟某些财源而课征的一类税收。
三、偷税漏税多久判刑
偷税漏税不以时间长短为量刑标准,而是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为量刑标准。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企业偷税漏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
漏税是指纳税人因无意而发生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