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离职需要作哪些移交

2024-04-28

1. 会计离职需要作哪些移交

会计离职需要移交以下工作:

1、账簿:总账、明细账及其他辅助账簿;
2、总账与出纳核对,余额无误,相互签章;
3、银行账与银行对账完毕,如有不相符的编制银行对账调节表;银行留有会计印鉴的需要及时更换;
4、往来账(应收、应付、预收、预付等)专门列具清单并系明有关理由;
5、会计档案:经手的历年账簿、凭证登记造册并进行确认;
6、银行借款的有关凭证和合同以及其他有价证券的移交;
7、公章、支票、发票、收据及其他会计用品的移交;使用财务软件记账的移交清楚登录密码及有关事项。
8、编制会计交接表,由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共同签字。

会计离职需要作哪些移交

2. 主办会计移交工作时帐簿加盖单位公章还是财务章

如果签了合同,就需要加盖公章,否则不需要。
会 计 档 案 移 交 清 册
1、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2、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移交单位负责人: 接收单位负责人:移交单位经办人: 接收单位经办人:移交时间: 接收时间:3、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及单位各存一份。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填写说明 1、顺序号:指会计档案案卷在本册案卷目录中顺次排列的序号。【摘要】
主办会计移交工作时帐簿加盖单位公章还是财务章【提问】
如果签了合同,就需要加盖公章,否则不需要。
会 计 档 案 移 交 清 册
1、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2、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移交单位负责人: 接收单位负责人:移交单位经办人: 接收单位经办人:移交时间: 接收时间:3、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及单位各存一份。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填写说明 1、顺序号:指会计档案案卷在本册案卷目录中顺次排列的序号。【回答】

3. 财务人员离职后私章交给公司还是自己带走?

1、私章属于个人印章,离职后应归个人所有;
2、在职时,盖章一般在开户银行或其他机构已作为预留印鉴进行备案,岗位调离或离职时,必须对该章进行预留备案的变更手续,当变更完成后,该章则属于个人私有的印章;
3、因而,如变更手续未予完结的,该章不得由个人私自处理。

财务人员离职后私章交给公司还是自己带走?

4. 离职了中级会计去哪里盖章?

去原来工作过的单位盖章,中级会计在报名办理中级证书的时候,是需要有单位来盖章的,这样才能证明所报人的工作年限是符合要求的,这个必须有,辞职了的人,也必须找到能为自己盖章的单位进行盖章。
没有工作也可以报考,只要去工作过的单位盖章就行证明自己的工作年限,不能够弄虚作假,不然影响拿证。各位考生在复习阶段来到之了课堂的网络班报名复习,这样可以大大加快复习效率,提升自己的实力,最后顺利通过。

填写无单位也可以报名,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报名条件是:
A、基本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B、具体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取得博士学位。

5. 离职了中级会计去哪里盖章?

去原来工作过的单位盖章,中级会计在报名办理中级证书的时候,是需要有单位来盖章的,这样才能证明所报人的工作年限是符合要求的,这个必须有,辞职了的人,也必须找到能为自己盖章的单位进行盖章。
没有工作也可以报考,只要去工作过的单位盖章就行证明自己的工作年限,不能够弄虚作假,不然影响拿证。各位考生在复习阶段来到之了课堂的网络班报名复习,这样可以大大加快复习效率,提升自己的实力,最后顺利通过。

填写无单位也可以报名,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报名条件是:
A、基本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B、具体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取得博士学位。

离职了中级会计去哪里盖章?

6. 公司财务人员不移交单位公章属什么行为?

会计离职不交接犯法吗

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也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所以,会计离职不交接是犯法的。【摘要】
公司财务人员不移交单位公章属什么行为?【提问】
您好(✪▽✪)请稍等一下【回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
公司财务人员不移交单位公章,属以道德遣责选择范围。【回答】
会计离职不交接犯法吗

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也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所以,会计离职不交接是犯法的。【回答】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