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其他短期理财产品要报告吗

2024-05-12

1.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其他短期理财产品要报告吗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其他短期理财产品要报告吗

2.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中有关理财产品填报要细化到什么程度?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包括的内容很多,其中包括金融理财产品,因此,银行理财是需要填报的。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四条规定: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根据上述第(四)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内容似乎包括金融理财产品的。

3.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其他短期理财产品要报告吗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其他短期理财产品也是需要报告的。
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四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扩展资料: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八条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一)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中共中央组织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二)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不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上一级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领导干部因发生职务变动而导致受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原受理机构应当及时将该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交新的受理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其他短期理财产品要报告吗

4. 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 银行理财 需要填写吗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包括的内容很多,其中包括金融理财产品,因此,银行理财是需要填报的。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四条规定: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根据上述第(四)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内容似乎包括金融理财产品的。

5. 净值型理财产品是否要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

您好亲,需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包括的内容很多,其中包括金融理财产品,因此,银行理财是需要填报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四条规定: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内容需要报告。扩展资料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和投资企业这两类,最易出现漏报、瞒报,尤须注意。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的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这是出现漏报、瞒报情形最多的事项。比如,某地一副处级干部少报告配偶持有基金情况。本人作出书面说明:配偶在某银行购买了理财产品,银行将其作为基金进行投资,本人并不知道已经购买了基金,因此造成漏报。组织部门经综合研判,认定其少报告配偶持有基金的情况属于漏报情节较重,决定给予诫勉,半年内不得提拔或进一步使用。【摘要】
净值型理财产品是否要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提问】
您好亲,需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包括的内容很多,其中包括金融理财产品,因此,银行理财是需要填报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四条规定: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内容需要报告。扩展资料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和投资企业这两类,最易出现漏报、瞒报,尤须注意。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的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这是出现漏报、瞒报情形最多的事项。比如,某地一副处级干部少报告配偶持有基金情况。本人作出书面说明:配偶在某银行购买了理财产品,银行将其作为基金进行投资,本人并不知道已经购买了基金,因此造成漏报。组织部门经综合研判,认定其少报告配偶持有基金的情况属于漏报情节较重,决定给予诫勉,半年内不得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回答】
净值型理财产品不是基金吧【提问】
亲,净值型理财产品是基金,但不完全是基金,你就要看你目前的产品更详细的信息。【回答】
我们也看不到银行是否买了什么?【提问】
那我这边建议您最好填报一下,有备无患。【回答】

净值型理财产品是否要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

6.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应报哪些内容


7.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应报哪些内容

您好,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7)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扩展资料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七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一)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中共中央组织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阅签后,由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二)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不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上一级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阅签后,由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领导干部因职务变动而导致受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原受理机构应当在30日内将该领导干部的所有报告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交新的受理机构。
第八条领导干部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认为有需要请示的事项,可以向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请示。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及时答复。
第九条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每年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进行汇总综合,向同级党委(党组)和上一级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
第十条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履行职责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巡视机构在巡视工作期间,根据工作需要,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案件涉及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摘要】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应报哪些内容【提问】
您好,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7)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扩展资料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七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一)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中共中央组织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阅签后,由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二)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不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上一级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阅签后,由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领导干部因职务变动而导致受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原受理机构应当在30日内将该领导干部的所有报告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交新的受理机构。
第八条领导干部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认为有需要请示的事项,可以向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请示。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及时答复。
第九条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每年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进行汇总综合,向同级党委(党组)和上一级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
第十条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履行职责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巡视机构在巡视工作期间,根据工作需要,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案件涉及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回答】
兄弟姊妹如有涉嫌犯罪是否属于报告内容?【提问】
您好,是的【回答】
但规定内容只是说父母和子女啊【提问】
您好,姐妹兄弟也是亲属【回答】
真没从规定中找出啊,里面只有配偶父母子女,亲属范围有点大,兄弟们没有来往无法掌握情况【提问】
您好,请稍等一下【回答】
您好,1、事前报告事项
(1)本人和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新建、翻(扩)建、买卖、出租、调剂、装修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及享受房改政策的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情况(含拟定时间、宴请规模、费用情况);
(3)配偶、子女开办经济实体,及投资参股情况(不含通过证券市场买卖股票情况);受聘于园区内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4)配偶、子女工作安排、调动情况;
(5)本人参与基层、本单位、上级部门组织的出国(境)活动,或因私出国(境)的情况(含事由、路线、费用来源和支出情况);
(6)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学习的情况。
2、事后报告事项
(1)本人在国(境)外活动情况;
(2)本人及家庭成员购买汽车、船舶的情况(含购车船型号(吨位)、价格、供应商、资金来源);
(3)本人及家庭成员大额度借款情况(金额1万元以上,借款期限1个月以上的),或借用贵重物品的情况(含借款(物)时间、用途、约定的归还期限);
(4)本人及家庭成员正常经济收入以外的重大收入(如继承遗产、接受赠予等)方面的情况;
(5)无法拒收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处理情况(含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无法拒收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处理情况);
(6)家庭成员受到执纪执法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8)本人外出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当地有关部门查处的情况,以及工作中失职、渎职导致不良后果的情况;
(9)上级组织或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回答】
您好,这是全部资料【回答】
我理解已经分别独立的兄弟姊妹不属于家庭成员对吗?应该不属于家庭成员【提问】
您好,是的【回答】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应报哪些内容

8. 我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中所有理财产品全部报告吗

您好,我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中所有理财产品全部报告,除所有理财产品全部报告外,还包括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第四条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含有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已登记的房产,面积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为准,未登记的房产,面积以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为准);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包括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以及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的情况;

(六)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国(境)外的存款和投资情况。

本规定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规定所称“股票”,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发行、交易或者转让的股票。所称“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发行的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所称“投资型保险”,是指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的保险产品,包括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和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摘要】
我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中所有理财产品全部报告吗【提问】
您好,我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中所有理财产品全部报告,除所有理财产品全部报告外,还包括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第四条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含有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已登记的房产,面积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为准,未登记的房产,面积以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为准);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包括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以及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的情况;

(六)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国(境)外的存款和投资情况。

本规定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规定所称“股票”,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发行、交易或者转让的股票。所称“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发行的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所称“投资型保险”,是指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的保险产品,包括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和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回答】
我只问银行理财产品是否要报告。【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