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局机构设置是什么?

2024-05-13

1. 乡村振兴局机构设置是什么?

乡村振兴局机构设置如图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

1、拟定扶贫开发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

2、审定中央扶贫资金分配计划;

3、组织调查研究和工作考核;

4、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调查、指导全国的扶贫开发工作;

6、做好扶贫开发重大战略政策措施的顶层设计。

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
2021年2月25日16时,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正式挂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此前已经摘下。

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立于1986年5月16日,当时称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1993年12月28日改用现名。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既是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的一个标志,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奔向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国家乡村振兴局——机构职能、国家乡村振兴局——机构设置

乡村振兴局机构设置是什么?

2. 国家乡村振兴局机构设置

法律分析:国家乡村振兴局的机构设置有一个确定性、两种可能性。 一个确定性: 国家乡村振兴局不在党中央机构序列中,只可能列入国务院机构序列。 第一种,国家乡村振兴局 小概率 会成为副部级的国务院直属机构。 第二种,国家乡村振兴局 大概率 会成为农业农村部管理的国家局。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 第二条 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突出帮扶特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要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衔接,遵循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及行业管理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扶贫项目资产受益群众的特殊性,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
坚持权责明晰,实施分类管理。按产权归属落实后续管理责任。扶贫项目资产由地方政府负责统筹。根据不同类别扶贫项目资产属性,落实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注重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完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机制。
坚持公开透明,引导群众参与。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提高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运营透明度。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受益群众对扶贫项目资产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3. 国家乡村振兴局机构设置

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务院直属机构。局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整体改组而来,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设有信息中心、开发指导司、考核评估司、综合司、政策法规司、规划财务司等机构。

国家乡村振兴局机构设置

4. 县级乡村振兴局是什么性质单位?

县级乡村振兴局是行政机构单位。乡村振兴局是一个农业农村部门下属的一个直属机构,属于行政机构的性质,乡村振兴局是中国全面完成脱贫攻坚战这一历史任务之后,为了持续巩固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而设立的一个专门的机构。

乡村振兴局的特点
乡村振兴局一般是直属于农业农村部门,属于行政机构的序列,其工作人员属于公务员,乡村振兴局是中国新设立的一个政府机关,其职能具有重要意义,既是脱贫攻坚战脱帽子不脱政策的重要举措,更是进一步发展乡村地区的经济社会的实际要求。
乡村振兴局与其他的公务员机关一样,拥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乡村振兴包含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所以乡村振兴必须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久久为功求实效。

5. 国家乡村振兴局机构设置?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乡村振兴局设有信息中心、开发指导司、考核评估司、综合司、政策法规司、规划财务司等机构。
法律依据:《求是》杂志2021年第4期发表“中共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的署名文章《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奇迹》,表明“国家乡村振兴局”已成立。

国家乡村振兴局机构设置?

6. 县级乡村振兴局职能职责

县级乡村振兴局职能职责有: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县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查督导工作。2、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参与全县脱贫攻坚重大战略政策措施的顶层设计,提出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

7. 县级乡村振兴局是什么性质单位

是中国政府、各省级政府、各地级政府、各县级政府设立的乡村振兴机构,其职能如下。1. 政策落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把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2.科学扶贫:科学组织扶贫资源,推进产业化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一、乡村振兴局的特点乡村振兴局一般是直属于农业农村部门,属于行政机构的序列,其工作人员属于公务员,乡村振兴局是中国新设立的一个政府机关,其职能具有重要意义,既是脱贫攻坚战脱帽子不脱政策的重要举措,更是进一步发展乡村地区的经济社会的实际要求。乡村振兴局与其他的公务员机关一样,拥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乡村振兴包含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所以乡村振兴必须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久久为功求实效。二、乡村振兴局的职能是:1、拟订扶贫开发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2、审定中央扶贫资金分配计划;3、组织调查研究和工作考核;4、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要问题;5、调查、指导全国的扶贫开发工作;6、做好扶贫开发重大战略政策措施的顶层设计;7、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三、乡村振兴局的招聘条件是: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党的方针和政策;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4、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四条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促进共同富裕,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四)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乡村社会生产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五)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顺应村庄发展规律,根据乡村的历史文化、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分类推进。

县级乡村振兴局是什么性质单位

8. 县级乡村振兴局性质

法律分析:国家乡村振兴局主要任务:
一是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对处于贫困边缘的弱势群体和弱质地区,通过长效方式保障不返贫。二是长效稳固的提升机制,保证脱贫成效持续稳定发展。这其中也包括防止“新入贫”的情况,即防止前期非贫困户在面对自然灾害、突发疾病等意外情况时落入贫困陷阱。
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及时纳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继续重点强化产业和就业帮扶。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在西部地区的脱贫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有序推进政策优化调整,推动工作体系平稳转型。脱贫攻坚过程中,中央有关部门出台了200多个政策文件和实施方案。接下来要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基础上,逐项推进政策分类优化调整,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平稳过渡。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将国家扶贫办改组为乡村振兴局的通知》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
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