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结转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利润分配的分录,利润有亏有盈,下面按盈亏分别列示:
A:盈利:本年利润为贷方余额,说明本年盈利,分录如下 :
1、将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结转完以后,再看未分配利润的余额。
以前年度是亏损,用本年度结转的利润弥补,余额如果仍在借方的说明亏损以后年还得度弥补。如果利润分配余额在贷方的,则分录如下:
按利润总额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向股东分配利润(提取股利,一般来说是次年的股东会之后提取)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B:亏损:本年利润账户为借方余额,说明本年度经营结果为亏损,则将期余额直接结转至利润分配账户,留待以后年度弥补。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利润的分配是对经营中资本增值额的分配,不是对资本金的返还。按照这一原则,一般情况下,企业如果存在尚未弥补的亏损,应首先弥补亏损,再进行其他分配。
2. 年度利润分配结转怎么做分录呀?
1、年度利润分配结转的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盈利: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如为亏损则作相反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2、本年利润账户的余额表示年度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该账户平时不结转,年终一次性地转至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账户。
3. 年末结转利润分配会计分录怎么做
一、如果本年利润为贷方余额,则说明本年盈利了,应对其进行分配,作如下分录 :
1、先将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
(1)如果年初利润分配在借方,说明以前年度亏损,用本年度结转的利润弥补,弥补后余额仍在借方的说明还有亏损留待以后年度弥补。
(2)结转本年利润后利润分配余额在贷方的,作如下分录:
按利润总额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情况自主决定是否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向股东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可以合并以下作如下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二、如果本年利润账户为借方余额,表明本年度经营结果为亏损,则将期余额直接结转至利润分配账户,留待以后年度弥补。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扩展资料:
本年利润结转方法(账结法和表结法) (根据会计制度,可以每月结转损益科目,也可以每月不结转,待年底时一次性结转。每月结转的方法叫做“账结法”,年底一次性结转的方法叫做“表结法”。)
本年利润结转方法(账结法和表结法)
新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期末结转利润(亏损)时,可以采用表结利润的方法或账结利润的方法。账结利润法和表结利润法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它们之间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
计算利润的过程相同
两种方法都是根据计算期末算出的当期利润总额(或亏损总额),通过损益类会计科目将其余额转入到“本年利润”会计科目内,具以结出损益的方法。其计算利润的过程是一致的。
使用的会计科目相同
无论采用表结利润法还采用账结法,都使用损益类中的所有会计科目和“本年利润”科目。企业实现的利润(亏损),一律通过“本年利润”科目进行核算。即期末将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结账时间的内涵不同
两种方法对损益类科目的结算时间虽然都规定在“期末”,但其内涵不同,表结利润法对“期末”的涵义是指“年末”,而结账利润法对“期末”的涵义是指“月末”。
对利润进行核算的会计处理程序不同
表结利润法,每月结账时,损益类各科目的余额不需要结转到“本年利润”账户内,只有到年度终了时,再采用此方法将损益类各账户的全年累计余额转入到“本年利润”账户。“本年利润”科目平时不用,年终时才使用。
账结利润法,是新会计制度未颁布前企业常用的,也是唯一的计算结转利润的方法。新会计制度颁布后,企业可在两种方法中任选一种。采用此方法,每月终结账时,将损益类各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中,通过“本年利润”科目结出本月份利润(亏损)。每月都要重复使用损益类科目和“本年利润”科目进行当期盈亏的计算和结转。
表结利润和账结利润两种方法是相对而言的,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企业在采用表结利润方法进行利润核算时,其年末结转损益实际上也就是账结利润法账务处理在其时点上的具体应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本年利润结转方法
4. 年度利润分配结转怎么做分录呀?
借:利润分配_未分配利润 182174.76
贷:本年利润 182174.76
利润分配的分录,利润有亏有盈,下面按盈亏分别列示:
A:盈利:本年利润为贷方余额,说明本年盈利,分录如下 :
1、将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结转完以后,再看未分配利润的余额。
以前年度是亏损,用本年度结转的利润弥补,余额如果仍在借方的说明亏损以后年还得度弥补。如果利润分配余额在贷方的,则分录如下:
按利润总额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向股东分配利润(提取股利,一般来说是次年的股东会之后提取)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B:亏损:本年利润账户为借方余额,说明本年度经营结果为亏损,则将期余额直接结转至利润分配账户,留待以后年度弥补。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利润的分配是对经营中资本增值额的分配,不是对资本金的返还。按照这一原则,一般情况下,企业如果存在尚未弥补的亏损,应首先弥补亏损,再进行其他分配。
5. 结转已分配利润的分录
1)计算应缴所得税,并结转所得税 所得税=100000*25%=25000. 借:所得税费用 25000 贷:应缴税费——所得税 25000 借:本年利润 25000 贷:所得税费用 25000 (2)计算净利,并结转净利润 净利润=100000-25000=75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000 贷:本年利润 75000 (3)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75000*10%=7500 借:利润分配— 法定盈余公积 7500 贷: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 7500 (4)按净利润的5%分配股利 股利=75000*5%=3750元 借:利润分配— 股息红利 3750 贷:应付股息红利 3750 支付时:借:应付股息红利 3750 贷:银行存款 3750 (5)结转已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 法定盈余公积 7500 利润分配— 股息红利 375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1250
6. 年末结转利润分配会计分录怎么做
年末要对利润分配进行结转,主要的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期末盈利,利润分配分录为:
年利润结转至利润分配: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及任意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3、分配股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结转已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以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企业期末亏损,利润分配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7. 结转本年利润至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
一、先结转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二、结转成本、费用和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
三、结转投资收益:
净收益的: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净损失的: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四、年度结转利润分配:
将本年的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果是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8. 结转已分配利润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贷: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利润分配—应付股利以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借:盈余公积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一般次序和重大比例也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利润分配的有序进行,维护企业和所有者、债权人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增加积累,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拓展资料: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 (通常为年度) 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利润分配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1) 以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加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即企业全部所得额,以此为基数,在缴纳所得税和调节税前,按规定对企业的联营者、债权人和企业的免税项目,采取扣减的方法进行初次分配。所扣除的免税项目主要有:分给联营企业的利润、归还基建借款和专用借款的利润、归还借款的利润、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利润以及企业各种单项留利(如留给企业“三废”产品的净利润、国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留给企业的利润) 等。对于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在进行税前利润分配后,应在承包经营期内按承包合同规定的形式 (上交利润递增包干,上交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等) 上交承包利润,不再计征所得税和调节税。全部所得额扣除初次分配后的余额,即为企业应税所得额。(2) 以企业应税所得额为基数,按规定的所得税率和调节税率计算应交纳的税额,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再次分配。应税所得额扣除应纳税额后的余额,即为企业留利。(3) 以企业留利为基数,按规定比率将企业留利转作各项专用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