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保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2024-05-13

1. 保险投保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亲自填写「投保书」,要保书上有关告知事项应如实告知;不隐瞒不遗漏,以确保投保後的权益。《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2)要保书上「投保人(签章)」栏应亲自签名或盖章,并请被保险人于「被保险人(签章)」栏亲自签名或盖章。《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2.索取首期缴费收据
在保险公司未签发保险单前,连同投保书一起缴付首期保险费时,应向业务员索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费暂收收据或保费收据。为确保你投保的权益,最好不要收取业务员以个人或任何他人的名义出具的收条。
3.索取保单并认真审查保单内容
填写投保单并交纳首期保险费后一个月内(特殊情况除外),您将收到正式保险单。收到保险单后,您务必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错漏之处,要求业务员及时交保险公司更正。如确认保单无误,请填妥保单回执交业务员带回公司以确保您的权益。
4.善用契约撤销权
保单撤销权是指投保人在收到寿险保单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撤销保险,保险公司将全额退还所收保险费。为确保该项权利的顺利行使,请务必注意:
(1)收到保险单时,一定要填写保单回执,保险公司一般都是以回执日期作为您收到保单的日期;
(2)投保人行使契约撤销权,可以不论撤销原因,但必须以书面为意思表示,口头申请无效;
(3)由于契约撤销权影响业务员利益,业务员可能加以劝阻,这时您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

保险投保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2. 投保险要注意哪些方面?

以前一接触保险的时候,我也没有认真个看过保险条例,都是保险业务员说怎样就怎样,然后就买了现在买保险,我都会仔细的看一下保险条例款
现在人人都会买保险,但是买保险也不能随便买,有很多地方都需要留意。那么,买保险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一、保险条款要清楚明白很多人在购买保险产品的时候,因为保险产品条款通常都比较长,所以阅读都不仔细,甚至可能都没有弄明白条款在说什么就投保了,这是不可行的。所以保险条款一定要弄清楚,因为这关系到以后的理赔,也是保险产品的核心。无论是收益、保障,还是除外责任,条款上都会详细列出来。如果你不太理解,最好在投保时寻找专业人士来讲解一番。二、保险公司询问情况时要如实告知中国《保险法》里明确规定,当保险双方在签订保险合同的时候,保险人在向投保人询问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时,投保人必须如实告知的。这是投保人必须履行的义务,若是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又或者是是因为某些重大过失而没有如实告知的话,可能会影响到保险人是否承保的决定以及保险费率的多少,所以保险人是有权解除合同的。因此我们在购买保险产品的时候,一定不要觉得不说实话也没关系,尤其是那些身患疾病的,务必如实告知,这样才能避免日后的麻烦。

3. 投保注意事项有什么


投保注意事项有什么

4. 投保要注意哪些事项

  1、确定保险人合法身分,避免上当受骗。当有人叩门拜访或推销保险时,您有权要求其出示印有保险公司标志的有关证件或保险代理人持证上岗证件。  2、熟知保险责任,切莫盲目投保
。目前,保险市场上的险种层出不穷,对于寻常百姓来讲,面对林林总总的保险品种犹如雾里看花,甚至有些人就是反复读过几遍保险条款也不知所云。因此,您在投保前一定要请业务员认真、详细地为您讲解保险条款的特点及保险责任,并做到对保险条款中列明的保险责任特别是免除规定完全了解。
  每个险种的适应对象以及保险责任和保障水平都是有区别的,每个险种的保额限定和险种保费水平以及给付金额水平亦不尽相同。因此,当你想投保时,务必搞清楚,选择您认为最为适宜的险种进行投保,以免投保后又觉不“合身”,再找业务员办理退保,从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苦恼。与此同时,您还要对所购买的险种的除外责任,以及出险后如何索赔等事项一一了解清楚,避免某些素质不高的营销员在介绍条款规定时避重就轻,有意渲染对投保人有利的保险责任规定,而对于投保人需注意的有关特殊约定轻描淡写或干脆不说。一旦发生不测,索赔时或与原投保时想象的不一样,或属除外责任遭拒赔,从而产生误解甚至造成不必要的保险纠纷。
  3、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以免自食苦果。
保险合同要以当事人双方诚实信用为基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投保单的有关事项应当如实填写,对保险公司的询问应如实告知。

5. 保险投保的注意事项

(1)当业务员拜访您时,您有权要求业务员出示其所在保险公司的有效工作证件,包括《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评书》、《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
(2)您有权要求业务员依据保险条款如实讲解险种的有关内容。当您决定投保时,为确保自身权益,请认真阅读保险条款。
(3)在填写保单时,您必须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被保险人签名一栏应由被保险人亲笔签署(少儿险除外)。
(4)当您付款时,业务员必须当场开具保险费暂收收据,并在此收据上签署姓名和业务员代码;您也可要求业务员带您到保险公司付款。
(5)投保一个月后,您如果未收到正式保险单,请向保险公司查询。
收到保险单后,您应当场审核,如发现错漏之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及时更正。
(6)投保后一定期限内,您享有合同撤回请求权,具体情况视各公司规定。
(7)如您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确保您能享有持续的服务。
(8)对于退保、减保可能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请在投保时予以关注。
(9)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参照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与保险公司或业务员取得联系。
(10)您对投保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可向保险公司的有关部门咨询、反映或向保险行业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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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时,投保单位应填写投保单一份和全体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三份,经保险公司核定承保后签发保险单。
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可以指定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以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在保险单有效期间,投保单位如因人员变动,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填写变动通知单一式三份,送交保险公司据以签发批单,作为保险单的附件。被保险人中途离职,不论已否办理批改手续,均自离职之日起丧失保险效力,保险公司应退还已缴的未到期保险费。
投保单位应在保险起保日一次缴清保险费,有特别约定的可分期缴费。保险公司于收到保险费后,保险单开始生效。分期缴费的,如在约定期限内不能交付时,保险单即行失效。

保险投保的注意事项

6. 保险投保时要注意什么

亲自填写《投保书》,要保书上有关告知事项应如实告知;不隐瞒不遗漏,以确保投保後的权益。《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在保书上投保人栏应亲自签名或盖章,并请被保险人于被保险人栏亲自签名或盖章。《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2.索取首期缴费收据
在保险公司未签发保险单前,连同投保书一起缴付首期保险费时,应向业务员索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费暂收收据或保费收据。为确保你投保的权益,最好不要收取业务员以个人或任何他人的名义出具的收条。
3.索取保单并认真审查保单内容
填写投保单并交纳首期保险费后一个月内,您将收到正式保险单。收到保险单后,您务必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错漏之处,要求业务员及时交保险公司更正。如确认保单无误,请填妥保单回执交业务员带回公司以确保您的权益。
4.善用契约撤销权
保单撤销权是指投保人在收到寿险保单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撤销保险,保险公司将全额退还所收保险费。为确保该项权利的顺利行使,请务必注意:
收到保险单时,一定要填写保单回执,保险公司一般都是以回执日期作为您收到保单的日期;
投保人行使契约撤销权,可以不论撤销原因,但必须以书面为意思表示,口头申请无效;
由于契约撤销权影响业务员利益,业务员可能加以劝阻,这时您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

7. 保险投保时须注意的事项

1.认真填写投保书
(1)亲自填写《投保书》,要保书上有关告知事项应如实告知;不隐瞒不遗漏,以确保投保後的权益。《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2)在保书上投保人(签章)栏应亲自签名或盖章,并请被保险人于被保险人(签章)栏亲自签名或盖章。《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2.索取首期缴费收据
在保险公司未签发保险单前,连同投保书一起缴付首期保险费时,应向业务员索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费暂收收据或保费收据。为确保你投保的权益,最好不要收取业务员以个人或任何他人的名义出具的收条。
3.索取保单并认真审查保单内容
填写投保单并交纳首期保险费后一个月内(特殊情况除外),您将收到正式保险单。收到保险单后,您务必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错漏之处,要求业务员及时交保险公司更正。如确认保单无误,请填妥保单回执交业务员带回公司以确保您的权益。
4.善用契约撤销权保单撤销权是指投保人在收到寿险保单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撤销保险,保险公司将全额退还所收保险费。为确保该项权利的顺利行使,请务必注意:
(1)收到保险单时,一定要填写保单回执,保险公司一般都是以回执日期作为您收到保单的日期;
(2)投保人行使契约撤销权,可以不论撤销原因,但必须以书面为意思表示,口头申请无效;
(3)由于契约撤销权影响业务员利益,业务员可能加以劝阻,这时您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

保险投保时须注意的事项

8. 投保时,应注意什么?

(一)认真填写投保书
1、亲自填写投保书,要保书上有关告知事项应如实告知;不隐瞒不遗漏,以确保投保后的权益。
2009年新修订《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2、要保书上投保人(签章)栏应亲自签名或盖章,并请被保险人于被保险人(签章)栏亲自签名或盖章。
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二)索取首期缴费收据
在保险公司未签发保险单前,连同投保书一起缴付首期保险费时,应向业务员索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费暂收收据或保费收据。为确保投保人的权益,最好不要收取业务员以个人或任何他人的名义出具的收条。
(三)索取保单并认真审查保单内容
填写投保单并交纳首期保险费后一个月内(特殊情况除外),您将收到正式保险单。收到保险单后,您务必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错漏之处,应要求业务员及时交保险公司更正。如确认保单无误,请妥善填好保单回执交业务员带回公司以确保您的权益。
(四)善用契约撤销权
保单撤销权是指投保人在收到寿险保单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撤销保险,保险公司将全额退还所收保险费。为确保该项权利的顺利行使,请务必注意:
1、收到保险单时,一定要填写保单回执,保险公司一般都是以回执日期作为您收到保单的日期;
2、投保人行使契约撤销权,可以不论撤销原因,但必须以书面为意思表示,口头申请无效;
3、由于契约撤销权影响业务员利益,业务员可能加以阻拦,这时您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撤销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