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吗?

2024-05-13

1. 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吗?


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吗?

2. 公积金是必须强制缴纳吗

公积金是强制缴纳,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缴纳公积金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造成损失的还可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住房公积金是否强制缴纳

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存的。
它不同于一般的居民储蓄存款。不同之处在于:居民储蓄存款实行的是“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为储户保密”的原则,而住房公积金则是一种强制缴存的“储金”,只要符合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对象,都必须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居民储蓄存款没有存款时间要求,随时随地可存款,而住房公积金则是按月缴存的。居民存款可以在存单约定的时间内随时提取,以体现取款自由的原则;而住房公积金提取有相当严格的政策规定,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缴存人才能提取自己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居民储蓄存款根据期限实行不同的利率政策,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利率政策,即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照居民存储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

住房公积金是否强制缴纳

4. 住房公积金是否为强制缴纳?

是强制性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5. 住房公积金是否强制缴纳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是需要强制缴纳的。用人单位每月必须按照规定的比列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按比列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可以到公积金中心进行投诉,公积金中心查实后,将会责令用人单位在限定的时间内补足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补缴公积金,会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住房公积金是否强制缴纳

6. 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吗

公积金是应当缴纳的,法律没有强制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在设立后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到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 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吗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是强制要缴纳的,单位不给职工缴纳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单位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依然不缴存的,能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登记或是不给本单位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单位责令限期办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吗

8. 公积金是否可以强制缴纳?

法律分析:是可以强制缴纳的。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少缴、多缴或者逾期缴存。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