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2024-05-13

1. 上海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住房公积金可以到相应的公积金联名卡开户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上海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2. 上海公积金在哪提取

上海住房公积金在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
提取材料

购房材料

1、本市购房提取材料:提取原因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的购房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2)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的购房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发证之日六个月内有效)、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銆异地购房提取材料銆慭所需材料: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上海户口职工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发票(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1)先开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

(2)提取证明开好携带所有材料去上海各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务。

注:购房二手房的可以用契税完税凭证代替购房发票。

3. 在上海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提出申请:
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等待通知: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办理提取手续:
审核通过,携相关材料到对应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公积金的存缴是怎么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在上海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4. 上海公积金到哪里提取?

问题一:公积金在上海能够提取吗,要哪些条件啊?  在上海可以请人帮忙提的。 
  
   问题二:上海哪里可以提取公积金在提取时候需要什么材料  第一步:准备提取证明文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若提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时,还应提交户口簿或结婚证书。根据不同条件还应提交以下相应证明文件。 
  一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买卖合同和购房契税发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效的工程概(预)算书。 
  二是离退休人员要提供离退休证或审批表。 
  三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身份关系证明、合法继承或遗赠证明、死亡职工死亡证明。 
  四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等证件。 
  五是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整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至还清贷款本息止,夫妻双方每次提取不得超过当年的还本付息额,提前还款的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借款合同、还款证明。六是出境定居或迁出本管辖区的,应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管理部门的 户口迁出证件/ 
  
   问题三:在上海哪里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 啊?  上海公积金各区县管理部,你哪里买房,就到相应区县管理部去办理。 
  shgjj/ 公积金网站 
  shgjj/2010/m恭p2 公积金各区县管理部的地址。 
  祝顺利! 
  
   问题四:上海 怎么取公积金 在哪里取?  你好, 
  上海公积金需要在上海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不过,需要有符合公积金提取的情况才能提取, 
  否则,无法提取。 
  如果对回答感到满意, 
  请采纳, 
  谢谢。 
  
   问题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地点  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或者公积金联名卡开户行去提取。 
  公积金如何提取现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问题六: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你看看是否符合下面的规定,符合的话可以办理提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问题七:如何提取上海公积金  如果你确信你今后不会再回上海工作,那么你可以办理外省市户籍职工回原籍销户提取业务;如果你今后还有可能回上海工作,建议你办理购房提取,保留住房公积金帐户,因为住房公积金帐户销户后一般不予再建立。具体流程如下: 
  如果是购房提取的话: 
  一、办理流程 
  职工购房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就近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二、相关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请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如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提取人如与产权人不一致的情况,提取人只能是产权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同户成员)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凡职工购房申请提取本人、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等多名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不得分期分批办理提取,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包括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大于购房款。 
  2、 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如果是销户提取的话: 
  一、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就近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珐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二、相关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请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如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外省市户籍证明、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问题八:上海公积金能取出来吗?  住房公积金13种提取情形 
  一、住房消费情形 
  1.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 偿还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 
  4.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 
  5. 其他住房消费 
  其他情形 
  6. 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户籍迁出本市 
  8. 在国外或责港澳台地区定居 
  9. 退休 
  1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1. 男性满50周岁或女性满45周岁事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 
  1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3.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问题九:如何提取我在上海缴纳的公积金?  我给你一个上海市公积金网站上关于外地户口离开上海市回原籍如何提取公积金的宣传资料:(这是权威的解释) 
  如果您已和上海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并且以后也不再打算回上海工作了,那您可以凭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离职证明、公积金关系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表至上海各建行支行办理销户提取(按目前公积金政策规定,销户提取后该帐号以后无法再开启,所以请您慎重选择)。 
  我的理解:你以后肯定不来上海工作的话可以提取并销户。 
  虽然说各建行的支行,其实郸个区只有一家可以办理的。我经常去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银行是建设银行东方路营业部(浦东东方路、潍坊路口的众城大夏底楼),你可以到那里去提取,当场给现金的。 
  
   问题十:上海公积金怎么提取,现人不在上海。  非上海户籍的朋友如果离开上海,并且以后不打算到上海工作,可以提取公积金,通过封存公积金账户,并且可以提取自己的部分以及公司缴纳的部分。 
  从单位辞职后,向单位索取退工单,并且有盖章。退工单的目的是证明你已经从上海的单位辞职,这是为了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里的“与上海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这一条。这个退工单不是手写的随便一张纸,应该是打印版,并且有公司公章,具有法律效力,表示自己已经不在上海工作。 
  置办好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提取证明是提取公积金的必备材料之一,这个证明你可以到上海的任意一个公积金提取建设银行点索要一张, 无涂改填写后,到原来工作单位加盖公司公章,即可完毕。如果怕自己填写错误,可以向建行工作人员索取两张,自己填写时要谨慎填写提取理由。 
  自己的身份材料。自己的身份材料包括自己的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这几样都是证明你的身份以及户口的东西,如果没有户口簿,可以到家乡当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值得注意的是,户口本需要原件。 
  公积金提取。公积金的提取认证上海的建设银行点,并且不是所有的建设银行。你可以在网上查询离你较近的一个点,然后把自己具有的相关材料提供给工作人员。去的时候一定要知道自己的公积金账号,且最好携带社保卡。在公积金提取证明上也有相关提示,要求社保卡。

5. 上海住房公积金哪里取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一般需要本人前往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会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至公积金联名的银行卡上,申请者可以使用该住房公积金。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本人申请过后的3天之内批复提取请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上海住房公积金哪里取

6. 上海公积金哪里提取

(一)申领报销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金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时;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3)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4)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物业服务费; 
(5)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6)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8)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
(9)提前结算贷款; 
(10)本市非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借款人归还个人住房贷款; 
(11)自愿缴存期满。
 
(二)申领报销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所需材料
提取资料: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安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其他证明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开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购买其他房屋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房屋所在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4,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贷款资料: 
1、购买商品房: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大产证(均为复印件);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 其他房屋权利人同意抵押的承诺书原件; 
2、购买二手房: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首付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收款账号(双方商定);其他房屋权利人同意抵押的承诺书原件。

(四)办理流程
提取流程:带齐资料到当地房屋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贷款流程: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受理网点或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平台受理——审核通过的签订合同——办理担保及抵押手续——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7. 上海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携带所需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申请,再到承办银行提取;或通过网上申请提取
一、办理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3、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5、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6、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7、离休、退休的
8、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出境定居的
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11、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材料
(一)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二)职工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其与职工的婚姻关系证明
(三)委托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证明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四)通过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提供本人在本市商业银行开立的实名制借记卡
(五)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需准备的各项材料
1、职工购买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购房资金来源凭证等证明材料
2、职工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贷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贷前提取凭证等证明材料
不申请贷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等证明材料
已取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等证明材料
3、职工购买外省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房屋所在省份为职工本人或者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户籍所在省份的
可按照规定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职工应当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购房资金来源凭证、户籍地证明材料等
4、职工购买外省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房屋所在省份非职工本人或者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户籍所在省份的
但市公积金中心能够通过信息共享、信函等方式从外省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获取职工房屋交易真实性的
可按照规定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职工应当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购房资金来源凭证等证明材料
5、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原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或者用地证明、主管部门审批文件、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6、职工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次应当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还款证明等证明材料,此后续提应当提供还款证明等证明材料
职工提前结清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贷款合同、提前结清贷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7、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符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条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1)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2)承租本市其他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单位提供的住房等)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无房产的证明信息可以通过授权委托方式由市公积金中心集中代为查询
8、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符合购买并自住本市由政府认定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或者居住本市自有产权住房、申请人月工资收入不高于当年度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家庭(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准入标准的条件之一,且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1)购买并自住本市由政府认定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提供由市或者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购房合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税控发票等证明材料
(1)居住本市自有产权住房、申请人月工资收入不高于当年度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家庭(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准入标准的
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税控发票(居住售后公房的提供已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9、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住房消费费用的,应当按以下情形提供证明材料
(1)支付房租的,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提取申请人与承租人的关系证明、物业公司联系单、房租发票或者收据等
(2)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物业公司出具的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物业联系单、物业服务发票或者收据等
(3)支付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用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物业维修费或者相关材料费发票等
职工同时还应当提供以下任一项家庭生活困难证明材料
(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2)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证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3)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患重大疾病的证明、病历证明、家庭生活困难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10、职工离休、退休的,应当提供养老金发放证明等证明材料
11、职工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12、职工出境定居的,应当提供出境定居的户籍证明或者签证及其翻译件等证明材料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应当按以下情形提供证明材料
(1)继承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明、职工死亡证明或者宣告死亡证明、公安民政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其与死亡职工关系的证明材料
(2)继承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以外的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明、职工死亡证明
或者宣告死亡证明、确定其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方法一:现场提取
Step 1:用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支取申请
Step 2:公积金中心一次告知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同时发放《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Step 3: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Step 4:单位核实真实后出具证明,并向公积金中心核实按规定可以提取的金额,同时提供单位、个人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填写相关事项,同时加盖预留印鉴
Step :5:提取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供填写正确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证明和相关凭证,工作中心人员予以审核
Step 6:经公积金中心主管领导审查后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在申请人单位证明上签字
Step 7: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公积金中心出具取款支票
Step 8:申请人凭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方法二:网上提取
Step 1:职工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网上综合业务服务协议
Step 2:登陆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综合业务平台递交提取申请并上传电子化证明材料
Step 3:等待市公积金中心审核材料,网上提取业务审核标准与柜面业务审核标准一致,以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信息安全
Step 4:网络转账,即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办理地点
上海市各公积金中心
具体地点如下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五、办理时限
1、各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于受理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2、审核准予提取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银行的储蓄账户
六、温馨提示
职工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的,除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外,不得办理其他提取业务
职工同时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债务
以上资料来源
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上海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8.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如果劳动者是外地户口或本地户口迁出,可以销户提取。

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行政区域继续工作,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额,同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4、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

办理流程

本人或配偶携带上述材料办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办理地点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市本级办事处的,职工可以到市本级任一办事处申请办理;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区市县办事处的,职工应到账户所在办事处申请办理。

办理时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补充说明

1、职工销户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欠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允许销户。

2、符合此情形的,办事处一般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并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职工发生本项行为后,再次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两年内不得以相同理由提取住房公积金,但职工可以提供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的除外。

4、经管理中心办事处(营业网点)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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