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有限责任公司由ABC三位股东各自出资200万元而设立,设立时的实收资本为600万元,经过三年,该

2024-05-17

1. 丙有限责任公司由ABC三位股东各自出资200万元而设立,设立时的实收资本为600万元,经过三年,该

D出资前的时点,该企业净资产已经达到:600十300=900(万元)
每个出资人的权益达300万元,所以D加入时要想与他们占同等比例,也应该投入300万元,其中作为注册资本的200万元,超过部分列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所以
借:银行存款300万元
贷:实收资本-D 200万元
     资本公积 100万元

[工商登记注册资本由600万元变更为800万元]

丙有限责任公司由ABC三位股东各自出资200万元而设立,设立时的实收资本为600万元,经过三年,该

2. 某有限责任公司由A、B两个股东各出资50万元而设立,设立时实收资本为100万元,经过三年营运,该公

实缴资本:50万元,资本公积:30万元,ab股东比例相同,实收资本金30万元,其余为资本公积。拓展资料1. 股东,即股份公司的投资者或投资人。股东作为投资者,享有所有者根据出资额分享利润、作出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人的权利(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的东方原意是“主人”(所有者)。股东,即股份的拥有者,简单理解为“老板”。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有表决权;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分配公司利润,享有分红权;发出股票索赔;要求转让股份的权利;不记名股份变更为记名股份的请求权;公司无法经营并宣布倒闭、破产时,有权处分剩余财产。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种类和数量。2. 主要功能: 股东是指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或者无限责任,并通过持有股份享受红利和红利的个人或者单位。 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份的股东,不仅享有一定的权利,还承担一定的义务。 作为投资者,股东享有所有者分享利润、作出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促进经济发展的效果。 推进资金横向融资和横向经济联系,提高资源配置综合效率。法律 地位:1、在股东与公司的关系方面,根据公司法,股东享有资产收益权,依法参与重大决策和选任管理人。2、在股东关系上,所有股东地位平等。 原则上相同的股份享有相同的权益,但公司章程可以另行约定。注: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独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 投资者的。有关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回出资;3、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甲乙丙于2006年3月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1、按照你的描述,A公司的最初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如果已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工商登记注册并取得了营业执照,是符合规定的。
2、按照你的描述,甲出资35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根据《验资报告》也是符合规定的。
3、按照你的描述,乙以机器设备出资,其设备是否价值500万元,应该有《资产评估报告》,如果如你描述其实际出资的机器设备仅价值120万元,应从以下两方面考虑:(1)、存不存在机器设备的贬值问题?不同时期,不同的机器设备价值是会有很大波动的。(2)、如果当时就存在虚估的情况,如果没有《资产评估报告》,那么股东会里的甲和丙都有责任;如果有《资产评估报告》,那么可以追溯事务所的责任。
4、按照你的描述,丁于2007年入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丁应以其对该公司的出资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由于你的描述不是很详细,所以不能确定的回答,详细情况还请咨询当地有资质的主管机关。

甲乙丙于2006年3月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4. 08年2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依法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08年2月3日,A公司召开股东

1.股东会会议作出由乙企业代表陈某代替丁企业代表王某出任公司监事的决议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而作出由公司职工代表李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徐某担任公司监事的决议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中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3)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公司可以将公积金的一部分转为资本,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5. 问:A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两位投资者投资20万元设立,每人各出资10万元。一年后,A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初始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20万
      贷:实收资本-甲  10万
                           -乙  10万
一年后丙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11万
      贷:实收资本-丙  10万
             资本公积          1万

问:A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两位投资者投资20万元设立,每人各出资10万元。一年后,A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6.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100万元组建某有限责任公司,创立时实收资本为300万元。经过三年的发展,该企业的

300万元是原投资者的实收资本,
丁入股后,占注册资金的25%,原投资者实收资本占注册资金的75%,所以注册资金要变更为 300/75%=400(万元),丁需要增加的注册资金为400-300=100(万元)。

300+120=420(万元)是原投资者的所有者权益,丁入股后,股份占了25%,原投资者的股份占了75%,所以所有者权益要变更为 420/75%=560(万元),丁需要增加的股份为560-420=140(万元),减去注册资金100万元,剩余40万元增加为资本公积。

7.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责任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其中,甲以一台机器设备出资,作价120万

1、符合规定
2、可以,其代表股份已经超过10%了
3、财务总监不能担任公司监事,职工王某可以
4、不符合规定,因为没有超过三分之二的表决权同意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责任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其中,甲以一台机器设备出资,作价120万

8. 甲、乙、丙、丁四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四股东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认缴的出资额为200万元,

首期缴纳10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余的100万元出资。其中股东甲以专利权出资,该专利作价50万元,股东乙以机器设备出资,其作价金额为30万元,四位股东的货币出资共有80万元。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按章程规定进行分配。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股东乙的机器设备实际价值为20万元,于是,其他股东要求乙补交该差额。但股东乙现有到期债务50万元无力清偿。
该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几年的发展,其公司净资产已达800万元,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拟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1年以后,股东丙将其持有的股份100万股转让给戊。问:(1)该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多少万元?其首期缴纳的出资数额是否合法? (2)股东甲专利权出资是否合法?说明理由。(3)股东乙的出资属于何种行为?应如何解决? (4)公司章程规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是否合法? (5)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是多少?是否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6)该股份公司股东丙向戊转让股份的行为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