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案件做笔录什么意思

2024-05-12

1. 经侦案件做笔录什么意思

笔录,是法律行业中的专业术语,就是将证人、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
在记写笔录的主体内容时,公安机关人员应积极主动地问明案件的基本情况,尤其是案件的基本要素、关键情节应该详细、具体地记录。经侦案件笔录需要注意五何要素,这就是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
根据《报案笔录》格式写法规定:主体是所报案情的详细内容,包括报案的内容、案件发现或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经过和结果、涉案人员(包括嫌疑对象)的情况以及损失(伤害)情况等。
在记写《报案笔录》的主体内容时,公安机关接报人员应积极主动地问明案件的基本情况,尤其是案件的基本要素、关键情节应该详细、具体地记录。

扩展资料注意事项
(1)根据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不能随意使用《询问笔录》代替《报案笔录》。在公安工作中,不是所有的《报案笔录》(尤其是没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的报案笔录)都能够作为证据,《报案笔录》只有出现报案人或相关人员举证犯罪嫌疑人时,才能告知诬告的责任。而《询问笔录》是7种证据之一,它必须明确告知被询问人作伪证、隐匿罪证或诬告等行为所负的法律责任。
(2)尾部的法律手续应该明确,注意签名捺印要规范。
(3)因为是最原始的案件材料,所以相关案件要素要询问清楚,记录要具体详细。如果报案人对其中某项内容不清楚或不确定,也要如实记录。
(4)《报案笔录》作为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之一,立卷归档时归入诉讼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案笔录

经侦案件做笔录什么意思

2. 经侦案件做笔录什么意思

  笔录,是法律行业中的专业术语,就是将证人、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
  在记写笔录的主体内容时,公安机关人员应积极主动地问明案件的基本情况,尤其是案件的基本要素、关键情节应该详细、具体地记录。
  经侦案件笔录需要注意五何要素,这就是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

  询问笔录的格式:

  

3. 经侦做笔录意味什么

法律分析:笔录,是法律行业中的专业术语,就是将证人、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经侦做笔录意味什么

4. 经侦做笔录意味什么

法律分析:笔录,是法律行业中的专业术语,就是将证人、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
在记写笔录的主体内容时,公安机关人员应积极主动地问明案件的基本情况,尤其是案件的基本要素、关键情节应该详细、具体地记录。经侦案件笔录需要注意五何要素,这就是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一百三十五条 侦查实验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实验的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四十条 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5. 经侦报案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为使公安机关能清楚地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时立案侦查,报案时尽量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报案的同时带齐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时间及写上“由本单位复印提供,与原件相同”,加盖单位印章,经办人签字(捺指纹),非法人代表报案应携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工作证件。
2、提供有关涉案人的照片、证件、通讯号码、地址、体貌特征等材料。
3、请提供本人及其他协助人的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报案提供材料时,应尽量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案,被害人或经办人本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如实提供证言。报案前同一事实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要如实提供法院受理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应说明来源出处,并由受害单位加盖公章或受害提供人签名。书面报案材料须详细说明案发的时间、地点,对犯罪嫌疑人的了解知道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经侦报案需要什么材料

6. 经侦报案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为使公安机关能清楚地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时立案侦查,报案时尽量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报案的同时带齐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时间及写上“由本单位复印提供,与原件相同”,加盖单位印章,经办人签字(捺指纹),非法人代表报案应携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工作证件。
2、提供有关涉案人的照片、证件、通讯号码、地址、体貌特征等材料。
3、请提供本人及其他协助人的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报案提供材料时,应尽量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案,被害人或经办人本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如实提供证言。报案前同一事实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要如实提供法院受理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应说明来源出处,并由受害单位加盖公章或受害提供人签名。书面报案材料须详细说明案发的时间、地点,对犯罪嫌疑人的了解知道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7. 经侦做笔录意味什么

法律分析:打架报警做了笔录不算立案,派出所或者是公安机关职员,会通过传唤打架案件的双方到警局录笔录的方式,来深入了解此打架案件。录笔录只是立案之前的一个非必要程序,故此录过笔录并不意味着该打架案件已经被司法机关立案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经侦做笔录意味什么

8. 经侦做笔录意味什么

笔录,是法律行业中的专业术语,就是将证人、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
在记写笔录的主体内容时,公安机关人员应积极主动地问明案件的基本情况,尤其是案件的基本要素、关键情节应该详细、具体地记录。经侦案件笔录需要注意五何要素,这就是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
一、到公安局打笔录会出手有影响吗
1、笔录只是协助调查,因为你本人没有违法行为,也没有受到过任何处罚。所以是不会有任何不良记录的,不必担心。
2、派出所只是找你去作了笔录,而没有给你下达过《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么你就是没有被处罚,没有处罚,就不会对你今后有任何影响。
3、如果是一般的行政案件,笔录对自己的影响都不大;
4、如果是证人笔录,对自己的影响不大,对他人影响很大;
5、如果是犯罪嫌疑人笔录,将直接影响刑事判决结果。
二、刑事案件询问笔录可以作为民事案件证据吗
询问笔录的形成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证人没有出庭作证等问题,不能作为民事案件证据来使用。侦查机关的讯问笔录不属于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证人证言”是指证人以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而询问笔录是侦查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而对当事人进行调查的记录,虽然笔录上有当事人的签字和手印,但是该陈述是对侦查机关的陈述而不是对人民法院的陈述,因此其陈述对象不符合《民事诉讼法》上的规定。
三、做笔录会有案底吗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笔录,是法律行业中的专业术语,就是将证人、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笔录只是作为案件卷宗档案的一部分,由被询问人签字确认后放入档案,不放入被询问人档案,不会对被询问人产生影响,如果依据笔录而被认定违法犯罪的,将会计入档案,产生影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一百三十五条侦查实验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实验的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四十条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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