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市帮困医保2022年缴费开始了吗?
马上就会开始缴费的。【摘要】
上海市帮困医保2022年缴费开始了吗?【提问】
马上就会开始缴费的。【回答】
市总工会说,为做好“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2020”与医保结算年度从4月1日调整至7月1日的对接,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对原有条款进行了修订,保障期限统一调整为每年的7月1日起至次年的6月30日止。今年起保日在4月1日的参保对象,保障期限统一调整为2021年4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保障期为15个月。今年,单位在职职工的集中参保将于3月1日正式开启!详↓
什么是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它是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推出的一项互助保障计划,推出的20多年间帮助了许多职工减轻医疗负担。因而被广大职工亲切地称为“第二医保”。2020年4月1日起,本市职工互助保障全面实施全新的“三纵三横”保障活动架构——广覆盖、保基本、分类型、多层次:【回答】
在职住院保障 >>
A0:
属于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保”)保障范围的在职职工。(丧劳比照享受退休医保待遇的在职职工应参加“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A1、A2、A3:
①属于“职保”保障范围的在职职工;
②不属于“职保”范围,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的从业人员。
特种重病保障 >>
①属于“职保”保障范围的在职职工;
②不属于“职保”范围,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的从业人员。
意外伤害保障 >>
①属于“职保”保障范围的在职职工;
②不属于“职保”范围,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的从业人员。
参保注意事项
①3月1日至31日“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2020”由单位统一在上海市总工会“申工通”网络工作平台进行参保,无需到窗口办理。
②已建会的参保单位可根据用户名登录“申工通”工作平台参保;未建会无用户名的参保单位登录“申工通”工作平台注册后即可参保。
③“申工通”工作平台将于3月31日下午17点关闭集中参保通道,届时未提交贷记凭证或网上银行付款凭证的单位,需在平台确认保费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上传凭证。
参保期限
集中参保 >>
起保日为2021年4月1日,保障期限统一调整为2021年4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即时参保 >>
2021年4月1日后起保的,保障期限自参保单位在申工通平台提交正式参保名单的次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免责期
集中参保 >>
无免责期
即时参保 >>
住院类保障执行30天免责期,重病类保障执行60天免责期,意外类保障无免责期。
缴费标准
①起保日在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按15个月缴纳保障费;②起保日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的,按一年缴费标准缴纳保障费;
③起保日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之间的,按半年缴费标准缴纳保障费。【回答】
2. 上海2023年帮困医保何时交费
2023年医疗保险将于2022年9月1日开始缴费。
2023年度集中缴费期限为2022年9月1日蔽档起至2023年3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99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61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使用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分类资助;对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巧并盯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乡村振兴部门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个人缴费部分,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5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 190元/人。
对未纳入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由当地财政按每人19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资助。对重度残疾人员由当地财政按每人19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资助。同时具有多重属性的困难群众,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参保资助政策,不得重复资助。
注意事项
1、2022年预缴2023年度居民医保费的截孝和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逾期将无法参保,请务必在缴费截止日期前完成缴费,以免影响个人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线上自助缴费过程中,如果缴费人身份信息输入无误,手机显示“无法受理,无登记的参保信息”,则需要到所在乡镇、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后再进行医保缴费。
3. 上海2023年帮困医保何时交费
上海医保缴费时间是10月22日到12月31日。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医保的内容具体如下:
1、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了劳动力正常再生产;
2、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3、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
4、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医疗保险和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通过在参保人之间分摊疾病费用风险,体现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
5、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4. 上海互助帮困医保卡
这是上海当地的医保,根据市医保中心规定的缴费金额缴费。一、项目名称:互助帮困人员帮困参保登记及缴费二、政策依据:1.《关于印发〈上海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医保〔2004〕18号);2.《关于2005年度本市实施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2004〕150号);3.《关于2006年度本市实施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2005〕171号)。三、受理条件:1、原本市户籍并由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省市建设,在外省市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省市社会保险待遇,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的支内、支疆、上山下乡知青、异地安置离退休干部等人员。2、上述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外省市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省市社会保险待遇,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3、属于本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参加对象的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在登记缴费期(一般每年10月8日至12月20日)(节假日顺延)至其户籍所在地的医保服务点申请参加医疗互助帮困计划。次年全年享受医疗互助帮困待遇。四、申请材料:1、符合参加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的人员,应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服务点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生活帮困补助申请表》、退休证、养老金领取证明、原户籍迁出证明(异地安置干部及配偶除外〉。填写《上海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参加人员申请表》。五、办理程序:1、办理登记手续时,申请参加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的人员,应将上述证件、资料及资料复印件交医保服务点经办人员初审。经审核不符合参加条件的,医保服务点会及时告知申请人。2、经审核符合参加条件的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后的10个工作日起,可到医保服务点办理缴费手续。参加人员办理缴费后,不可退费。六、受理部门: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七、办结时限:八、收费标准:根据市医保中心规定的缴费金额缴费。九、特别说明:1、参加人员办理缴费后,可当场领取《上海社区医疗互助卡》和《上海市社区医疗互助门急诊记录册》。2、年度中途新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当年度参保的缴费截止日期为11月30曰。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 上海2021年帮困医保什么时候交?
2021年个人医保费从2020年9月开始缴纳。
居民医保个人按自然年度缴费,采用以集中征缴为主,零星缴费为补充的参保方式。参保人员应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征缴期内缴纳次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
因此2020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原则上为2019年9月至12月底,各统筹地区可结合工作实际延长至2020年2月底。而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按征缴期规定执行,也就是从2020年9月1日开始征缴。
扩展资料:
支付医疗保险费用的人参明年城乡居民保护人员集中内敛支付期间,媒体捕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明年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城市和农村居民从明年1月1日。
城乡居民没有收集在集中期缴费捕捉,可以加入通过零星的缴费方式保护、媒体在那些日子里标准的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标准和支付参保费用,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城市和农村居民缴费之日起60天之后。
新生儿执行动态参保,监护人应当在其出生后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城市和农村居民从出生的那一天;超过90日的,自缴费60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省医保局 省税务局 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6. 2019上海医保帮困卡缴费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这是上海当地的医保,根据市医保中心规定的缴费金额缴费。一、项目名称:互助帮困人员帮困参保登记及缴费二、政策依据:1.《关于印发〈上海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医保〔2004〕18号);2.《关于2005年度本市实施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2004〕150号);3.《关于2006年度本市实施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2005〕171号)。三、受理条件:1、原本市户籍并由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省市建设,在外省市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省市社会保险待遇,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的支内、支疆、上山下乡知青、异地安置离退休干部等人员。2、上述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外省市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省市社会保险待遇,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3、属于本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参加对象的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在登记缴费期(一般每年10月8日至12月20日)(节假日顺延)至其户籍所在地的医保服务点申请参加医疗互助帮困计划。次年全年享受医疗互助帮困待遇。四、申请材料:1、符合参加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的人员,应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服务点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生活帮困补助申请表》、退休证、养老金领取证明、原户籍迁出证明(异地安置干部及配偶除外〉。填写《上海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参加人员申请表》。五、办理程序:1、办理登记手续时,申请参加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的人员,应将上述证件、资料及资料复印件交医保服务点经办人员初审。经审核不符合参加条件的,医保服务点会及时告知申请人。2、经审核符合参加条件的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后的10个工作日起,可到医保服务点办理缴费手续。参加人员办理缴费后,不可退费。六、受理部门: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七、办结时限:八、收费标准:根据市医保中心规定的缴费金额缴费。九、特别说明:1、参加人员办理缴费后,可当场领取《上海社区医疗互助卡》和《上海市社区医疗互助门急诊记录册》。2、年度中途新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当年度参保的缴费截止日期为11月30曰。
7. 上海医疗互助帮困卡使用规定
上海医疗互助帮困卡使用规定如下:1、上海医保卡可以在开通异地就医的城市使用。上海市已与浙江杭州、嘉兴、湖州、宁波和安吉,江苏镇江、常州、南通、扬州和大丰,安徽马鞍山和河南洛阳等12个城市开通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服务。上海市民可持医保卡在上述省份指定医院刷卡就医;2、为了防止在外地就医住院,外出前一定要填写两张表:《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报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探亲申报表》然后到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备案;3、一旦在外地因病住院,需要及时通知单位,单位也需要填写一张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报告单》并在48小时内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保中心将委托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为患者提供就医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8. 上海2023年帮困医保开始缴费了吗
市医保局介绍,沪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已开始受理,至2022年12月25日结束。2023年,我市继续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新增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缴费,市民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完成年度缴费,享受2023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常见问答详见↓ 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和个人缴费标准
(单位:元/人) 请 注 意 1 对农村居民个人缴费将给予适当补贴。 2 对参保人员中享受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和低收入困难家庭中60周岁以上人员,以及高龄老人、职工老年遗属、重残人员等群体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按规定减免。 办理方式和渠道 各类人员的参保登记方式和往年基本一样。除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和农村居民外,其他参保人员可通过“一网通办”线上办理2023年度居保参保登记或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并可以在5个工作日后,通过以下多个线上、线下渠道,完成个人缴费。 通过“一网通办”线上申请居保参保登记,限于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和农村居民外的以下人员申请:(1)我市户籍人员本人申请,(2)我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本人申请,(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人员为其配偶或子女申请。
2023年,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审核参保资格;税务部门负责按政策核定缴费数额并收缴。
经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缴费人,按缴费方式可分为三大类型: 1 我市各级各类院校学生 2 我市农村户籍居民 3 除以上两类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人员
三类缴费群体对应三种缴费方式 集中汇缴 批量扣款 自行缴费 (一)集中汇缴 我市各级各类院校学生应当到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符合参保条件的 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通过税务社保费代收客户端缴费。 缴费流程 1、所在学校向医保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所在学校收到医保部门发放的集体申报核定单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社保费代收客户端申报缴费。 (二)批量扣款 农村居民应当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统一由税务部门采用银行批量扣款方式划款。 缴费流程 1、农村居民应当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办理参保确认手续,无法进行信息确认的,需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签订扣缴协议、办理参保登记、变更人员信息等。 2、税务部门于缴费期内月度13日、22日采取银行批量扣款方式划缴医保费。 (三) 自行缴费 自行办理缴费的居民可至就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符合参保条件的 可就近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指定银行网点现场缴费,也可通过一网通办、随申办、支付宝、微信、指定银行、上海税务官网电子税务局、云闪付等渠道在线缴费。 缴费方式一览表
新增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缴费 自2022年12月1日起,已组建家庭共济网、且选择“共济缴费”的,医保部门将每日从出资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中直接扣除家庭成员的参保缴费,无需个人再通过线下或线上渠道缴费。 提 醒 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愿意以共济缴费方式为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缴纳2023年居保参保费的,请通过 “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或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组建家庭共济网、选择“共济缴费”使用方式,不同人群请按以下时间完成“共济缴费”确认手续: (1)在校学生(含大学生)、在园(所)幼儿,请于2022年12月19日17:30前,完成“共济缴费”确认手续; (2)非在校学生,非在园(所)幼儿,请于2022年12月25日17:30前,完成“共济缴费”确认手续; (3)农村居民,请于2022年12月7日17:30前,完成“共济缴费”确认手续。 组网人(即出资人)在确保职保历年账户结余资金可足额支付参保费的前提下,及时完成组网及“共济缴费”确认手续,医保部门将根据您确认的“共济缴费”情况,及时完成扣款及汇缴,请参保人不要错过集中登记缴费期,以免影响待遇享受。市民可通过随申办自助查询“医保金”了解自己历年账户余额(显示的余额数可能因本人就医发生变化)。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凡未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1 具有我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 2 具有我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3 我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 4 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网上直接缴费的续保人员 已参加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人员,视作续保人员,不需要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直接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缴费或由他人代为缴费,或通过共济缴费,实现“零跑动”(习惯线下窗口办理的人员,仍可通过线下缴费渠道自行缴费)。 具体条件如下: 1 上一年度年满19周岁及以上的我市城镇户籍人员。 2 除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以外的18周岁以下我市户籍人员。 3 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人员(有效期内,下同)。 4 我市户籍人员和《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配偶和18周岁以下的子女。 5 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及非我市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和非在园(所)幼儿。 6 持B类居住证人员的配偶及非我市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和非在园(所)幼儿。 重 要 提 醒 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截止2022年12月25日17:30,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2022年12月22日前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缴费,确保个人医疗保险待遇按时享受。 有关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办理流程,可至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或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393咨询参保登记与共济缴费问题,拨打税务热线12366咨询线上线下缴费问题。 常 见 问 答 1、问:2023年城乡居民的医保待遇是什么? 答:2023年居民医保住院和门急诊医保报销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具体待遇标准可以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12393咨询。 2、问: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如何调整? 答:为了保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2023年政府财政继续对城乡居民医保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了居民医保总筹资标准。具体为: 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6685元/年,其中个人缴费545元/年、财政补助6140元/年; 60-69岁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6685元/年,其中个人缴费715元/年、财政补助5970元/年; 19-59岁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3665元/年,其中个人缴费885元/年、财政补助2780元/年;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调整为1935元/年,其中个人缴费245元/年、财政补助1690元/年;我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筹资标准调整为665元/年,其中个人缴费245元/年、财政补助420元/年。 3、问:2023年我市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政策有何变化? 答:2023年,我市继续对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帮扶补助。政府对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低收入老人、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予以补助。 4、问: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如何设置? 答: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截止2022年12月25日17:30,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2022年12月22日前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缴费,确保个人医疗保险待遇按时享受。 5、问: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答:2023年,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审核参保资格;税务部门负责按政策核定缴费数额并收缴。 各类人员的参保登记方式和往年基本一样。除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和农村居民外,其他参保人员可通过“一网通办”线上办理2023年度居保参保登记或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并可以在5个工作日后,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完成个人缴费。 通过“一网通办”线上申请居保参保登记,限于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和农村居民外的以下人员申请:(1)我市户籍人员本人申请,(2)我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本人申请,(3)《上海居住证》积分达标人员为其配偶或子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