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局现场核查麻烦吗

2024-05-13

1. 外汇管理局现场核查麻烦吗

外汇管理局核查比较麻烦。1.
发放《现场核查通知书》 外汇局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对需现场核查的企业发放电子《现场核查通知书》。企业接到《现场核查通知书》后,应在《现场核查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http://zwfw.safe.gov.cn/asone/)签收反馈外汇局;确有必要时,也可到外汇局现场签收。现场办理签收手续的,企业在《通知书》回执联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反馈所在地外汇局。外汇局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手工将《通知书》企业反馈状态标识为“已反馈”。 《现场核查通知书》发放并签收反馈外汇局后,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自动向现场核查企业发送货物流与资金流数据包,供企业下载开展自查。
2.
现场核查实施 需进行报告的企业,应当在收到《现场核查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下列第1、2项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进行报告。据接近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人士介绍,今年下半年外汇局有望推出出口收汇联网核查系统,推进外汇局与税务、海关的联动协调工作。据悉,利用该系统,海关的出口报关、外汇局的收汇核销以及税务部门的出口退税将实行信息共享,从而解决包括出口收汇核销单在内的一些出口单据的造假问题,并由此...

外汇管理局现场核查麻烦吗

2. 外汇局实施现场时,企业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企业应当按下列规定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主动配合外汇局开展现场核查工作:(1)外汇局要求企业提交相关书面材料的,企业应当在收到《现场核查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告及相关证明资料。书面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出口及收付汇情况、资金流入或流出异常产生的原因;(2)外汇局约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当在收到《现场核查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外汇局说明相关情况;(3)外汇局现场查阅、复制被核查企业相关资料的,企业应当在收到《现场核查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准备好相关资料,配合外汇局现场核查人员工作;(4)外汇局采取其他现场核查方式的,企业应当按外汇局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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