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从何时开始交存

2024-05-24

1.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从何时开始交存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从何时开始交存

2. 公积金最早哪一年开始交

法律分析:1991年,上海市借鉴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在全国率先试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很快在全国推开。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3. 青岛公积金一年可以取几次

青岛市公积金用来支付公租房房租没有限制次数,只是限制金额,具体规定如下: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租赁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申请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交纳的房租。租住本市其他住房的,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6000元。

扩展资料:
青岛市提取公积金交公租房房租需要的材料:
第十四条 职工租赁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参考资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青岛公积金一年可以取几次

4. 青岛公积金一年可以取几次

住房公积金是专款专用的基金,主要用于购房支出。一次性付款买房后一年内可提取1次,贷款购房在还款期内每年都可提取1次,再是出国定居、退休等情况也可提取。

整理了以下几种主要提取方式的情况:
1.还商业贷款每年可提取1次
用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可以提前住房公积金还贷款,一年可以提取1次,每次可以提前上年度的还贷金额。
  
2.还自住房贷款每年可提取1次
偿还自住住房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办理1次转账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内需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
  
3.支付房租每年可提取1次
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提取1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房租费用。
 
 4.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一次性提取有效文件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
2.购房提取需提供合同、产权证明、购房发票等,其他提取也需提供相应证明。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5. 公积金从哪年开始缴纳?

 住房公积金制度始于1999年,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用于住房的政策性资金,是国家取消福利分房后的一种福利延续。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享受一些政策性优惠措施。缴纳住房公积金时,职工自己只需要交纳一部分钱,另外一半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缴存的钱是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在购房、退休等情况下可以全部提取出来。
  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职工应从何时开始缴纳公积金,主要分为以下的三种情况:
  1、凡是刚加入工作的职工,将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2、凡是由原单位调入新单位的职工,将从调入单位后发放工资的首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3、凡是由原单位借调或外派的职工,将由与职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负责落实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在一般情况下,职工在所在单位工作的时间越长,那么该职工每月需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也就越多。
  每月缴纳公积金虽然是强制性的,但也确实是有用的,而公积金的用途主要有以下几点:
  1、住房公积金可用来抵房租
  2、住房公积金可用来建造和翻修住房
  3、住房公积金可用作低保
  4、住房公积金可用来支付重大疾病带来的高昂医疗费
  5、住房公积金可用作养老金

公积金从哪年开始缴纳?

6. 青岛公积金交多长时间可以买房

青岛公积金需要缴存6个月以上即可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9.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10.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如下: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6.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综上,青岛公积金缴存6个月即可办理公积金贷款,详情请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7. 青岛公积金交满多长时间才可以公积金贷款买房

按照青岛公积金中心公布的《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标准的通知》,第四条规定:
由现行的借款人及配偶在申请贷款时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调整为借款人及配偶在申请贷款的近6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3个月,累计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外,借款申请人购买具备销售条件的商品住房,主体结构未封顶的,按主体结构建造实际进度发放贷款。
你仔细读一下上述规定就很清楚了:申请贷款的近6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3个月,累计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该通知还有效,2010年又新出的通知只调整了首付比率。没有调整申请贷款的缴存时间长短。

青岛公积金交满多长时间才可以公积金贷款买房

8. 青岛市单位每个月什么时候为职工缴存公积金?

  汇缴时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拓展阅读》》》
   
      2021年缴存基数
   
      自2021年7月1日起,青岛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青岛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6502.75元。
   
      2021年度各(区)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分别按照青岛市上一年度月平均 最 低工资标准确定,其中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为191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17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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