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就业政策有哪些

2024-05-16

1. 最新就业政策有哪些

最新就业政策如下: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在艰苦地区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二、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 三、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对企业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取消落户限制。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 1 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第十三条 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

最新就业政策有哪些

2. 当前国家就业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就业政策的作用:1、规定稳定的就业规则,通过法律规章的实施保障求职者公平竞争工作岗位;2、促进经济发展,为初次就业和再就业的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解决劳动者生存发展所需的最基本的物质来源;3、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4、为求职者提供具体的服务项目,保障劳动者就业;5、就业政策的实施使劳动者充分就业;获得满意的工薪报酬,安心于工作岗位、努力工作,实际上也就从最基本的方面保障了社会的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

3. 就业政策分为

解决就业问题有四条主要渠道:

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由企业吸纳就业;

由政府开发公益岗位安置就业;

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分流安置富余人员。

  中国积极的就业政策主要就是围绕这四条渠道,对不同的就业对象进行相应的扶持和帮助。今后三到五年,是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也是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攻坚期,又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加速期,就业的压力非常集中,迫切需要广开就业门路,扩大就业机会。因此,这位负责人表示,当前的首要问题,是开发更多的就业岗位、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通过推动创业来促进就业。这是促进就业的一条主干道,也是解决中国当前就业问题的主攻方向。

就业政策分为

4. 我国当前的就业政策有哪些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
二、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者招聘,择优录用。
三、鼓励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的服务。对企业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取消落户限制。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五、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手续提供便利。
六、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七、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就业困难的应届高职业生,由劳动保障、人事和教育部门共同实施高职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对需要培训的应届高职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费由教育系统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费由劳动保障部门适当减免。




5. 你想了解的就业政策有哪些?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
二、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者招聘,择优录用。
三、鼓励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的服务。对企业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取消落户限制。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五、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手续提供便利。
六、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七、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就业困难的应届高职业生,由劳动保障、人事和教育部门共同实施高职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对需要培训的应届高职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费由教育系统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费由劳动保障部门适当减免。

你想了解的就业政策有哪些?

6. 你想了解的就业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
1、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在艰苦地区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
2、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 
3、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对企业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取消落户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7. 当前国家就业政策有哪些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国家对就业出台的政策有:1、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政策;2、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3、选聘招录优惠政策;4、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5、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措施。就业政策的作用:1、规定稳定的就业规则,通过法律规章的实施保障求职者公平竞争工作岗位;2、促进经济发展,为初次就业和再就业的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解决劳动者生存发展所需的最基本的物质来源;3、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4、为求职者提供具体的服务项目,保障劳动者就业;5、就业政策的实施使劳动者充分就业;获得满意的工薪报酬,安心于工作岗位、努力工作,实际上也就从最基本的方面保障了社会的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条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当前国家就业政策有哪些

8. 就业相关政策

就业政策的直接目标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解决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二是解决新生劳动力的初次就业问题。 [1] (一)失业人员再就业所谓失业是指劳动者由于某种原因失去了原有的职业。对于劳动者个人来说,失业的严重性在于失去工薪收入,严重影响生活依赖的物质来源,导致生活贫困。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讲,失业者将直接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从一种角度说来,对政府当局不满、刑事犯罪率增高、家庭矛盾增大、社会人际关系紧张等都可能与失业率过高有关。另外,对于国家来说,失业率过高说明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严重问题。由劳动力供给与需求失衡所导致的失业率过高,说明经济发展中总供给与总需求失衡。因此,劳动者失业问题是政府必须认真对待的客观现实问题,解决失业问题也就成为政府就业政策的目标之一。仅从中国的情况来看,失业是自建国时起就一直存在的问题,解决失业问题也是政府一贯的政策目标。自建国以来,中国曾经出现过三次较大的失业高峰,由此也导致政府不断出台以解决失业问题为目标的政策。第一次失业高峰是在建国初期。1949年,仅城市中就已经存在400万失业人口,农村中破产的农民达到几千万。1950年,由于新旧经济结构的矛盾问题,城市失业人数仍为166万。针对这种情况,中国政府当时采取了城市劳动者全面就业政策。国家将全部城市失业人员纳入就业计划,提供就业岗位,统一调配劳动力,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并阻止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这一就业政策虽然属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统包统配”手段并留下了极大的隐患,但在当时情况下,对于解决城市就业问题起到了有效的作用。通过这一政策的实施,1956年中国政府成功地解决了城市失、业问题。第二次失业高峰是在70年代。由于“十年动乱”期间经济发展的滞后、中学毕业生人数的极度增长以及高等学校瘫痪,使国家无法为中学毕业生和社会失业人员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为此,国家制定和强制推行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政策,暂时缓解了城市的失业问题。如果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可以算做中学毕业生的一种就业形式,那么70年代末期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返回城市后,等于失去了原先在乡下或边疆的工作,从而导致了城市严重的失业现象。1979年,无法就业的返城“知识青年”达到1500万,再加上城市新生的劳动力无岗位就业,使得城市仅登记失业率就达到5.9%。以国家计划为单一手段的全面就业政策无法解决当时严峻的失业问题,由此也拉开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1980年国家提出了在国家统筹计划指导下,劳动部门介绍、自愿组织就业、劳动者自谋职业三种方式相结合的就业政策。这种政策的实施不但缓解了城市就业压力,而且突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家“统包统配”就业政策的格局,转变了传统的就业意识,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第三次失业高峰是在90年代末期。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减员增效”使得计划经济体制下隐性失业逐步显现出来。不论是下岗职工的再就业还是新生劳动力的初次就业都面临着极大的困难。1997年底,下岗职工人数达1200万人,失业人数为600万人。1998年6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政府加紧实施就业市场化政策和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保障政策。这一政策虽然解决了大量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并且推动了劳动力市场的发展进程,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严重的失业现象。1998年底,城镇登记失业率仍然保持在3.1%,失业人数达到575万人,通过服务机构申请再就业的企业下岗职工达到604万人。(二)新生劳动力初次就业新生劳动力指初次面临就业的各类有关人员,包括由于某种原因未能继续升学而直接进入求职大军的青年劳动力、达到劳动年龄的学校毕业生、进人城市初次求职的乡下农工等。随着年龄的增长,每一个青年人都会进入劳动年龄。继续升学深造的青年人最终也总要从学校毕业而求职参加工作。因此,不论是脑力劳动者还是体力劳动者,每一个人都将是社会劳动力的一员。新生劳动力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随着人口的增长,新生劳动力也将逐步增长。因此,人口数量决定着劳动力的数量。新生劳动力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保障因素。在劳动力供给达到一定的均衡状态时,社会上必须要有一定的新生劳动力储备,以便能够满足随着未来新企业而出现的劳动力新需求,否则将不能从劳动力供给上支持新企业的出现,从而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某些原因,新生劳动力也会面临着就业问题。从现实看,新生劳动力就业困难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的原因:第一,宏观经济形势滑坡,有效需求不足,企业人员过剩,就业机会较少,使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第二,人口极度膨胀,经济发展不能适应人口增长的需要,劳动力过剩,不能提供与过剩劳动力等量的就业机会,使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第三,新生劳动力素质普遍低下,不能适应企业用人的标准,使劳动力的有效供给大于需求。新生劳动力待业与在岗劳动力失业基本会产生相同的负面效应。如果说失业人员能够依靠先前工作的储蓄维持一段时间的最低生活标准,那么新生劳动力在就业之前则是空无分文,更容易引发社会问题。所以,解决新生劳动力的初次就业与解决失业者的再就业是同等重要的问题。解决新生劳动力的初次就业也就构成了政府就业政策的目标之一。不论是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还是新生劳动力的初次就业,实现这两项就业政策目标将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个人及家庭成员生活资料的获得、生活条件的改善都要依赖于就业所得报酬。而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必须依赖足够就业人员的劳动。就业充分、劳动者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就必然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政治的稳定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