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提起解散公司同时申请对公司清算的,法院不受理清算申请。

2024-05-13

1.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同时申请对公司清算的,法院不受理清算申请。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
因为公司进行清算是要公司解散为前提的,此时股东才开始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还没有判决是否一定解散公司,就开始要求进行公司清算,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的。假设法院判决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不成立,那么公司是不需要进行解散,也就谈不上清算了。因此只有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才进行清算。所以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注意这里说的是对“清算申请”不受理。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同时申请对公司清算的,法院不受理清算申请。

2. 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对公司进行解散和清算可以一起申请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3. 股东起诉解散公司同时可否申请法院进行清算

1、股东起诉解散公司不能同时申请法院进行清算,法院若是判决公司解散的,则公司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若是没有成立的,才能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一、公司清算财产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1、成立清算组
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余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申报债权的时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不同,要求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且要求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书的,在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5、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组在支付了上述几项费用,如果仍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权分配)。
6、终结清算工作
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股东起诉解散公司和清算财产是两个流程。必须先进行起诉解散公司,然后才可以申请进行财产清算。而且,在解散公司之后,财产清算可以自己找清算公司协助清算,也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帮助清算财产。

股东起诉解散公司同时可否申请法院进行清算

4. 股东相同的两家公司不在一个省可以一起破产清算吗

破产清算的性质为法庭内的清算,是司法行为,只有法院才有权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其他任何机构,如立法机构、行政机构、检察机构、仲裁机构都没有权力对任何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是法院的专属司法权。而法庭外的清算则属于当事人自治的范畴。【摘要】
股东相同的两家公司不在一个省可以一起破产清算吗【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请你稍等一下我看一下您的问题【回答】
主要看是不是关联公司,这个公司破产是否会导致另一个公司的资产负债一般来说关联公司的资产担保和被担保的关系会更加密切,但是如果不影响资产的,就不会相继破产。【回答】
两个股东分别在重庆,成都注册了公司,现在欠款太多,两家公司往来账多,想清算破产可以在重庆法院一起清算破产吗?【提问】
破产清算的性质为法庭内的清算,是司法行为,只有法院才有权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其他任何机构,如立法机构、行政机构、检察机构、仲裁机构都没有权力对任何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是法院的专属司法权。而法庭外的清算则属于当事人自治的范畴。【回答】
你这边可以申请法院将两个公司一起清算【回答】
好的,谢谢【提问】
不客气的【回答】

5. 股东能否同时起诉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

股东不能同时起诉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股东提起公司解散之诉,同时又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究其原因,是因为公司解散和公司清算在法律意义和法律性质上均有不同,股东提起公司解散之诉时,公司解散的事实并未发生,公司是否解散尚且需要法院的生效判决予以确定。同时,即使法院判决公司解散,公司的清算也应当以自行清算为原则,以司法强制清算为例外,股东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必须如前文所述,履行法定的前置程序。【法律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二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股东能否同时起诉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

6. 公司未清算自行解散,股东要继续承担公司债务吗

法律分析:若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未经依法清算注销公司,侵害了债权人利益,股东应承担的是侵权责任。另外,未经依法清算注销公司,股东应当对债权人全部债权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7. 股东能否同时起诉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

股东不能同时起诉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股东提起公司解散之诉,同时又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究其原因,是因为公司解散和公司清算在法律意义和法律性质上均有不同,股东提起公司解散之诉时,公司解散的事实并未发生,公司是否解散尚且需要法院的生效判决予以确定。同时,即使法院判决公司解散,公司的清算也应当以自行清算为原则,以司法强制清算为例外,股东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必须如前文所述,履行法定的前置程序。【法律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二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股东能否同时起诉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

8. 股东可以要求解散清算公司吗?

可以。解散公司也是股东退出拿回投资的方式之一。股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求解散清算公司:一是自行解散。股东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股东会决议形成以后,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结清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权所持比例分配。公司办理注销登记。二是向法院提起解散诉讼。所谓解散公司诉讼,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而向法院提起的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
一、解散公司诉讼的原告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其他民事主体包括债权人都不具有原告资格,不能提起司法解散诉讼。
二、解散公司诉讼的被告
:公司。原告以外的其他股东可以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三、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同时具备):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a.
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b.
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c.
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d.
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2、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四、解散公司诉讼的管辖法院:1、地域管辖
公司住所地法院,即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2、级别管辖
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的解散诉讼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的解散诉讼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五、案由:公司解散纠纷
六、判决效力
法院判决对公司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判决驳回解散公司诉讼请求,提起诉讼的股东和其他股东均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若判决支持股东解散诉讼,那么公司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组成清算组,结清公司未了的事务及财产,并办理公司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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