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医保报销

2024-05-13

1. 邯郸医保报销

真正你住院的时候,以医保卡在定点医院的统一医保系统中读卡,办理住院号,医院每日往住院号你录入你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经统一的标准,由电脑直接分类为自费、甲类、乙类等),到出院时,由医保系统按照统一的标准计算,直接把应该医保统筹支付的部分不向你收取——就是住院报销了。你不必要担心太多,只是注意医院给你使用乙类或自费类药物或诊疗项目时,应事先告知你,甚至应该你签字同意后使用。

若具体说报销多少——与很多因素有关: 
1————必须是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才可以; 

2————职工、退休人员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职工、退休人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8%(退休人员90.4%),个人自付12%(退休人员9.6%); 
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88%),个人自付15%(退休人员12%); 
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2%(退休人员85.6%),个人自付18%(退休人员14.4%)。 

3————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就是通常所说的“门槛”,是统筹基金支付之前,按规定必须先由个人负担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只有超过“门槛”的费用,才能由统筹基金支付。 
武汉市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医疗机构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4————以上谈的都不包括自费部分

邯郸医保报销

2. 邯郸市职工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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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关于规范市本级职工医保外地就医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参保单位,市医保中心,相关定点医院:为规范市本级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外地就医备案、审核、报销流程,我局相继印发了《关于明确具有转诊转院资格医院的通知》(邯劳社办〔2008〕90号)、《关于调整我市外地就医审核报销程序的通知》(邯劳社〔2008〕34号)和《关于调整我市外地就医审核报销程序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邯劳社办〔2009〕46号),规范了医疗机构和患者外地就医行为,维护了基金安全。根据市“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为进一步给参保职工提供便利就医条件,使患者得到最好的治疗,综合我局以上三个文件,在减化相关就医程序、缩短报销时间、减轻患者负担等方面,对参保职工外地就医规定做出相应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保职工到外地就医程序1、具有转外资格的7家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患者病情无法确诊或本院无条件治疗的,医院与患者沟通协商后提出转往外地诊治意见,填写《邯郸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审批表》,患者或家属带身份证、居民卡、住院病历摘要、会诊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稽查处审核备案,经同意后可到外地医院诊治。转外治疗费用不占用医院计划定额,患者在外地就医出院后,持相关单据、资料到稽查处开具备案证明,到医疗审核处办理报销手续。2、参保患者病情可在我市定点医院诊治,但要求到外地医院治疗的,所住医院要认真解释,并予以书面答复。患者坚持要到外地医院治疗的,患者或家属带本人申请、身份证、居民卡、病历资料和有关情况说明到医保中心稽查处办理转往外地医院诊治手续,入院后及时告知稽查处有关情况,报销时减少应由统筹基金支付费用的20%。3、对确诊患恶性肿瘤、良性脑肿瘤等重大疾病的患者,需做重要脏器移植手术、主动脉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的患者,以及特殊疾病、重大疑难杂症患者,确需到外地诊治的,患者或家属写出外地就医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居民卡、近期相关病理诊断资料,可到市医保中心稽查处直接申请办理外地就医治疗手续,经医保中心专家组核实确认,主管主任签字后到外地医院治疗。4、到外地就医的医院原则上应为三级公立医院。特殊情况的,由患者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医保中心专家组认定,医保中心主任签字批准后到相应医院就医,可正常办理结算报销手续。二、参保职工外地就医注意事项1、常驻外地的在职职工和异地安置人员住院,以及参保人员到外地出差、探亲等期间发生急重病症,在外地医院入院后三日内电话向稽查处通报情况,在住院七日内将患者的住院证明、诊断书、主治医生签字的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传真给稽查处备案。2、异地就诊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特殊情况超过30天的,须凭本人病历摘要和所住医院延期住院证明向稽查处备案。3、参保患者在外地就医,出院后30日内到医保中心医疗审核处办理报销手续。患者报销时带稽查处审批的《邯郸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审批表》、备案证明及病历复印件、出院证明、医疗费用结算单(正规发票)、医疗费用清单、检查报告、身份证和居民卡。三、对医保中心稽查、医审工作有关要求1、医保中心稽查处要认真履行外地就医备案和监管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外地就医备案、监管工作,定期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与患者保持联系沟通,视情选派人员到外地医院现场了解相关情况。稽查中发现弄虚作假、套骗基金等违法违规问题应及时制止,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医疗审核处要认真核对转外诊断与外地住院主要诊断是否一致,诊断一致的予以报销;诊断不完全一致,确属误诊的,可予以报销;与转出诊断差异较大,以转外治疗为由做大型检查的,不予报销。患者医疗费经医疗审核处受理初审、专家组复核、基金财务处审验后及时予以报销拨付。3、医保中心各个业务环节须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重大疾病患者报销要开辟“绿色通道”,力争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要向患者说明情况。4、未经医保中心备案批准到外地住院的,原则上不予报销。四、其他事项1、联系方式。医保中心稽查处电话:2031811,2031808(传真);医疗审核处:2031810,2031816;基金财务处:2031812,3111992。稽查处、医审处地址:人民路行政审批大厅一楼。基金财务处地址:人民路252号(市交通局对面)。2、我市具有转外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是:邯郸市中心医院(限转三级综合医院)邯郸市第一医院(限转三级综合医院)邯郸市中医院(限转往三级中医类综合医院)邯郸市第三医院(限眼科)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限皮肤科)邯郸市传染病医院(限传染科转往上级传染专科医院)邯郸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限精神病科、肿瘤科转往上级专科医院)3、本通知自2009年6月1日起试行。邯劳社办〔2008〕90号、邯劳社〔2008〕34号、邯劳社办〔2009〕46号文件不再执行。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3. 邯郸医保外地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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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关于规范市本级职工医保外地就医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参保单位,市医保中心,相关定点医院:为规范市本级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外地就医备案、审核、报销流程,我局相继印发了《关于明确具有转诊转院资格医院的通知》(邯劳社办〔2008〕90号)、《关于调整我市外地就医审核报销程序的通知》(邯劳社〔2008〕34号)和《关于调整我市外地就医审核报销程序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邯劳社办〔2009〕46号),规范了医疗机构和患者外地就医行为,维护了基金安全。根据市“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为进一步给参保职工提供便利就医条件,使患者得到最好的治疗,综合我局以上三个文件,在减化相关就医程序、缩短报销时间、减轻患者负担等方面,对参保职工外地就医规定做出相应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保职工到外地就医程序1、具有转外资格的7家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患者病情无法确诊或本院无条件治疗的,医院与患者沟通协商后提出转往外地诊治意见,填写《邯郸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审批表》,患者或家属带身份证、居民卡、住院病历摘要、会诊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稽查处审核备案,经同意后可到外地医院诊治。转外治疗费用不占用医院计划定额,患者在外地就医出院后,持相关单据、资料到稽查处开具备案证明,到医疗审核处办理报销手续。2、参保患者病情可在我市定点医院诊治,但要求到外地医院治疗的,所住医院要认真解释,并予以书面答复。患者坚持要到外地医院治疗的,患者或家属带本人申请、身份证、居民卡、病历资料和有关情况说明到医保中心稽查处办理转往外地医院诊治手续,入院后及时告知稽查处有关情况,报销时减少应由统筹基金支付费用的20%。3、对确诊患恶性肿瘤、良性脑肿瘤等重大疾病的患者,需做重要脏器移植手术、主动脉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的患者,以及特殊疾病、重大疑难杂症患者,确需到外地诊治的,患者或家属写出外地就医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居民卡、近期相关病理诊断资料,可到市医保中心稽查处直接申请办理外地就医治疗手续,经医保中心专家组核实确认,主管主任签字后到外地医院治疗。4、到外地就医的医院原则上应为三级公立医院。特殊情况的,由患者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医保中心专家组认定,医保中心主任签字批准后到相应医院就医,可正常办理结算报销手续。二、参保职工外地就医注意事项1、常驻外地的在职职工和异地安置人员住院,以及参保人员到外地出差、探亲等期间发生急重病症,在外地医院入院后三日内电话向稽查处通报情况,在住院七日内将患者的住院证明、诊断书、主治医生签字的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传真给稽查处备案。2、异地就诊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特殊情况超过30天的,须凭本人病历摘要和所住医院延期住院证明向稽查处备案。3、参保患者在外地就医,出院后30日内到医保中心医疗审核处办理报销手续。患者报销时带稽查处审批的《邯郸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审批表》、备案证明及病历复印件、出院证明、医疗费用结算单(正规发票)、医疗费用清单、检查报告、身份证和居民卡。三、对医保中心稽查、医审工作有关要求1、医保中心稽查处要认真履行外地就医备案和监管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外地就医备案、监管工作,定期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与患者保持联系沟通,视情选派人员到外地医院现场了解相关情况。稽查中发现弄虚作假、套骗基金等违法违规问题应及时制止,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医疗审核处要认真核对转外诊断与外地住院主要诊断是否一致,诊断一致的予以报销;诊断不完全一致,确属误诊的,可予以报销;与转出诊断差异较大,以转外治疗为由做大型检查的,不予报销。患者医疗费经医疗审核处受理初审、专家组复核、基金财务处审验后及时予以报销拨付。3、医保中心各个业务环节须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重大疾病患者报销要开辟“绿色通道”,力争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要向患者说明情况。4、未经医保中心备案批准到外地住院的,原则上不予报销。四、其他事项1、联系方式。医保中心稽查处电话:2031811,2031808(传真);医疗审核处:2031810,2031816;基金财务处:2031812,3111992。稽查处、医审处地址:人民路行政审批大厅一楼。基金财务处地址:人民路252号(市交通局对面)。2、我市具有转外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是:邯郸市中心医院(限转三级综合医院)邯郸市第一医院(限转三级综合医院)邯郸市中医院(限转往三级中医类综合医院)邯郸市第三医院(限眼科)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限皮肤科)邯郸市传染病医院(限传染科转往上级传染专科医院)邯郸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限精神病科、肿瘤科转往上级专科医院)3、本通知自2009年6月1日起试行。邯劳社办〔2008〕90号、邯劳社〔2008〕34号、邯劳社办〔2009〕46号文件不再执行。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邯郸医保外地报销流程

4. 邯郸社保中心咨询电话

邯郸关于企业社保可以咨询一站式服务中心社保窗口,联系电话:8066235。办公电话:0310-8066299。地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大街19号。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邯郸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县级。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机构职责: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按照管理权限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公平就业,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
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中专以上毕业生(非师范类)的就业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社保

5. 邯郸医保在北京怎么报销

亲您好 
异地看病要想用医保,首先要个人垫付全额医药费,出院后一个月内患者可凭户口簿、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居民医保证(卡)、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出院证、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摘要】
邯郸医保在北京怎么报销【提问】
亲您好 
异地看病要想用医保,首先要个人垫付全额医药费,出院后一个月内患者可凭户口簿、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居民医保证(卡)、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出院证、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回答】
邯郸市城镇居民医保能在北京就诊住院吗?【提问】
可以的【回答】
需要垫付医药费?【提问】
是的【回答】
首先要个人垫付全额医药费【回答】
是不能直接报销的【回答】

邯郸医保在北京怎么报销

6. 邯郸医保门诊报销新政策

法律分析:1.邯郸医保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和村委会出具本人住院证明信) 2.诊断证明 3.住院费用项目清单 4.医院机打出院结算票据 5.出院证明 6.出院小结2.邯郸医保报销比例及相关政策 报销条件 城镇居民 起付标准 1.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300元、二级医院...3.邯郸医保相关知识推荐 最新邯郸新生儿医疗保险办理流程和报销比例新规 邯郸提高城镇医保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7. 邯郸医保能报销挂号费吗

邯郸医保能报销挂号费。从2018年11月1日起,邯郸市15家公立医院执行《河北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将挂号费并入诊察费,医保可以报销一定数额的门诊诊查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都在报销范围内。

2022年邯郸医保起付标准以及诊查费相关政策
根据通知要求,省本级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650元、800元,同一年度同级医疗机构多次住院,自第二次住院起,其起付标准依次降低20%,最低不低于200元。本次改革对门诊诊察费作出了整合调整,改革后的诊察费含挂号、诊查和药事服务等费用,并正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门诊诊察费个人自付部分。
本次省级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分别由原来的每次4元、6元、9元(各含1元挂号费),调整为15元、20元、30元。医保均报销14元,患者分别自付1元、6元、16元。普通门诊诊察费患者少负担3元,切实保障了群众基本看病就医需求。
主任医师诊察费患者多负担7元,主要目的在予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保障医务人员合理收入,进而引导患者合理分流,缓解三级医院、知名专家看病拥挤问题。为切实方便群众就医,针对单纯购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等不需另外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病人保留简易门诊,门诊诊察费按每次1元收取。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河北提高公立医院门诊诊察费

邯郸医保能报销挂号费吗

8. 邯郸医保能报销挂号费吗

邯郸医保能报销挂号费。从2018年11月1日起,邯郸市15家公立医院执行《河北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将挂号费并入诊察费,医保可以报销一定数额的门诊诊查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都在报销范围内。

2022年邯郸医保起付标准以及诊查费相关政策
根据通知要求,省本级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650元、800元,同一年度同级医疗机构多次住院,自第二次住院起,其起付标准依次降低20%,最低不低于200元。本次改革对门诊诊察费作出了整合调整,改革后的诊察费含挂号、诊查和药事服务等费用,并正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门诊诊察费个人自付部分。
本次省级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分别由原来的每次4元、6元、9元(各含1元挂号费),调整为15元、20元、30元。医保均报销14元,患者分别自付1元、6元、16元。普通门诊诊察费患者少负担3元,切实保障了群众基本看病就医需求。
主任医师诊察费患者多负担7元,主要目的在予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保障医务人员合理收入,进而引导患者合理分流,缓解三级医院、知名专家看病拥挤问题。为切实方便群众就医,针对单纯购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等不需另外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病人保留简易门诊,门诊诊察费按每次1元收取。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河北提高公立医院门诊诊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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