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使用的原则

2024-05-13

1. 专项资金使用的原则

(一)统筹规划。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技发展实际需求和现有科技资源布局,编制本省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五年规划,并在规划内确定分年度支持重点。
(二)突出重点。专项资金应当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支持能够提升本地区、单位科技创新能力或科学普及水平的项目。
(三)倾斜扶持。专项资金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倾斜扶持。
(四)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本办法规定范围以外的项目,不得抵顶单位行政、事业经费。各级科技、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专项资金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一般来说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完成专项工作或工程,并需要单独报账结算的资金,其在公共支出中所占比例较大。
涉及罪名较为集中,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凸显。涉及的罪名主要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专项资金类职务犯罪案件所涉及的罪名主要集中在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上,由于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由特定的部门和特定的人员经办,在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与受补贴对象之间又缺乏严密正规的联系,所以管理上往往存在漏洞,为个人将专项资金据为己有提供了便利,从而造成此类案件中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集中凸显。
立案标准:
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
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职务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
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5000~1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单位受贿罪:10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0万元以上;
隐瞒境外存款罪:30万元以上;
私分国有资产罪:10万元以上;
私分罚没财物罪:10万元以上。

专项资金使用的原则

2. 专项资金的原则

第六条 专项资金按照下列原则管理和使用:(一)统筹规划。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技发展实际需求和现有科技资源布局,编制本省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五年规划,并在规划内确定分年度支持重点。(二)突出重点。专项资金应当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支持能够提升本地区、单位科技创新能力或科学普及水平的项目。(三)倾斜扶持。专项资金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倾斜扶持。(四)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本办法规定范围以外的项目,不得抵顶单位行政、事业经费。各级科技、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3. 专用基金的管理原则有哪些

专用基金的管理原则:
1、先提后用:指各项专用基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开源渠道,在取得资金以后才能安排使用。
2、专设账户:指各项专用基金应单独设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3、专款专用:指各种专用基金都要按规定用途和使用范围安排开支,支出不得超出资金规模,保证基金使用合理、合法。
应答时间:2021-08-0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专用基金的管理原则有哪些

4. 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专项资金的投向要体现公共财政的理念,发挥政府调控功能,突出以社会事业的发展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 明确范围,分类管理。专项资金种类多、资金量大、涉及面广,要合理界定项目资金管理范围,实行分类管理;明确项目资金管理部门的职责,规范操作。 强化监督,讲求绩效。要加强对项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管理监督,发挥专项资金效益的最大化;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制度体系建设。

5. 专用基金支出的专用基金支出的管理原则

作为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在管理与核算上必须遵循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专用基金支出实行计划管理,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范围办理支出。各项基金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挪做它用。年终结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专用基金支出的专用基金支出的管理原则

6. 管理专用基金时需要遵守哪些原则?

专用基金的管理原则:
  1、先提后用:指各项专用基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开源渠道,在取得资金以后才能安排使用。
  2、专设账户:指各项专用基金应单独设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3、专款专用:指各种专用基金都要按规定用途和使用范围安排开支,支出不得超出资金规模,保证基金使用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