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取消投机倒把罪

2024-05-13

1. 为什么取消投机倒把罪

1、2008年1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92件行政法规被废止或宣布失效,《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在列。      2、国务院宣布其失效的理由是:“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      3、”因为当时我国早已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计划经济时代制定的旨在监管计划经济行为的法律法规不该继续在市场经济时代适用,该条例和细则已经失去了存在的经济基础,而且有可能导致行政管理秩序的混乱,并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窒息经济发展的活力和经营自由。

为什么取消投机倒把罪

2. 投机倒把罪为什么取消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投机倒把罪为什么废除,投机倒把罪哪一年废除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2008年1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92件行政法规被废止或宣布失效,《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在列。      2、国务院宣布其失效的理由是:“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      3、”因为当时我国早已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计划经济时代制定的旨在监管计划经济行为的法律法规不该继续在市场经济时代适用,该条例和细则已经失去了存在的经济基础,而且有可能导致行政管理秩序的混乱,并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窒息经济发展的活力和经营自由。

3. 什么是投机倒把罪

"投机倒把罪"已在现行的《刑法》中删除,与之相近的是“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现在对于此类行为一般都笼统的以最后一款予以定罪。

什么是投机倒把罪

4. 投机倒把罪现在改成什么罪

法律分析:改成扰乱市场秩序罪,投机倒把罪是指以获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违反金融、外汇、金银、物资、工商管理法规,非法从事工商业活动、扰乱国家金融和市场管理、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5. 投机倒把罪是谁制定的

法律分析:投机倒把罪,顾名思义即是以买空卖空、囤积居奇、套购转卖等手段获取利润。“投机倒把”一词产生于计划经济色彩浓重的六七十年代。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计划内部分实行国家统配价,同时企业超计划自销产品并按市场价格出售,形成了特殊的“价格双轨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在1997年取消“投机倒把罪”,投机倒把条例也于2008年1月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四条 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投机倒把罪是谁制定的

6. 投机倒把罪现在改成什么罪

法律分析:现在与之相近的是扰乱市场秩序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7. 投机倒把现在是什么罪

"投机倒把罪"已在现行的《刑法》中删除,与之相近的是“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现在对于此类行为一般都笼统的以最后一款予以定罪。

投机倒把现在是什么罪

8. 投机倒把罪是谁制定的?

法律分析:投机倒把罪,顾名思义即是以买空卖空、囤积居奇、套购转卖等手段获取利润。“投机倒把”一词产生于计划经济色彩浓重的六七十年代。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计划内部分实行国家统配价,同时企业超计划自销产品并按市场价格出售,形成了特殊的“价格双轨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在1997年取消“投机倒把罪”,投机倒把条例也于2008年1月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四条 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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