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结构有哪些

2024-05-17

1. 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结构有哪些

2020年8月27日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形式主要有四种,分别是: 单一制:不设立分行,全部业务由各个相对独立的商业银行独自进行; 分支制:在总行以外,普遍设立分支...

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结构有哪些

2.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有单一制、分支制、集团制、连锁制、银行控股公司制等。
1、单一制
单一银行制是指不设立分行,全部业务由各个相对独立的商业银行独自进行的一种银行组织形式,这一体制主要集中在美国。
2、分支制
在总行以外,普遍设立分支机构,分支银行的各项业务统一遵照总行的指示办理,总行只负责管理和控制分支行,本身不对外营业。单一制银行规模较小,经营成本较高,难取得规模效益;但是单一银行制富有独立性和自主性,内部层次较少,因而其业务经营的灵活性大,管理起来较容易。

扩展资料:
商业银行经营模式:
1、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有两种。一种是英国模式,商业银行主要融通短期商业资金,具有放贷期限短,流动性高的特点。
2、即以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较高的利率放出贷款,存贷款之间的利差就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此种经营模式对银行来说比较安全可靠。另一种是德国式,其业务是综合式。商业银行不仅融通短期商业资金,而且还融通长期固定资本,即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3、中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为了适应中国分业经营的现时特点和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银行

3.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是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4.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组织形式有:单元制、总分行制、银行持股公司制、跨国联合制。一、单一制组织结构模式单一制也叫单元制,是不设任何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组织结构模式。推行单一制模式的理由主要在于:1.可以限制商业银行之间的相互吞并,不易形成金融垄断;2.商业银行的地方性强,有利于协调银行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3.商业银行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业务经营上比较灵活;4.管理层次较少,从而决策层的意图传导较快。但是,由于只是单一制模式下:商业银行在整体实力的扩展上会受到较大限制,导致商业银行在经济发展和金融业的竞争中常会处于不利的地位。二、总分行制模式是指法律允许商业银行除设立总行外,还可在不同地区以及同一地区普遍设立分支行并形成庞大的分支网络。总分行制组织结构模式的优点在于:1.便于吸收各种社会闲置资金,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2.便于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和设备,提(供优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3.更容易实现规模经济效益;4.总分行制模式商业银行的应变能力和承担风险较强,各分支机构之间可以通过内部资金调剂来分散和化解风险;5.实行总分行制模式的国家中商业银行的家数较少,简化了政府对金融领域的控制;三、集团控股制组织结构模式集团控股制是指由一家控股公司持有一家或多家商业银行的股份的组织结构模式,各商业银行的实际业务与经营决策权统属控股公司掌握。集团控股制模式的最初产生是为了解决商业银行业务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即规避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的法律障碍。1.集团控股制模式为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方面提供了相当大的灵活性,它们甚至可以兼并资产多样化的非银行企业,实现全方位地扩展盈利的目标;2.商业银行在经济和税收条件较好情况下,可以有选择地设立分支机构,从而弥补了单一制模式的不足;3.集团控股公司能有更多的机会进入金融市场、扩大债务和资本总量,从而增强自身实力,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和确保竞争中的优势地位。但是相对于其他组织结构模式而言,集团控股制模式更容易导致银行业的集中并加速金融垄断的形成,从而不利于商业银行之间开展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的活力。四、连锁制组织结构模式连锁制是指由某一个集团或企业购买若干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的多数股票,从而控制这些商业银行,从而将这些商业银行的经营决策权进行集中控制。连锁制模式与集团控股制模式的作用相同,其中主要的差别在于连锁制模式中没有集团公司的形式存在,即不必成立控股公司。连锁制模式的优势与集团控股制基本一致,但缺点在于连锁制模式下的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中容易受到个人或集团的控制,在资本扩张、业务发展等方面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较差。

5. 商业银行有哪些组织形式

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是

商业银行有哪些组织形式

6.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

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是

7.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

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是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

8.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单元制、总分行制、银行持股公司制、跨国联合制。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二、专业银行可以采取国家资本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的组织形式;三、公有制法人持股为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银行)的组织形式。参见商业银行法的概念及我国商业银行法的颁布、把国家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国有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原则的规定。扩展资料单元制是指一家银行只在一个地区设立营业机构进行独立经营,而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历史上,美国是最为典型的采用单元制的国家。1994年之前,美国不允许银行跨州经营或分设机构,而且各州对于一家银行可以开设的分支机构的类型和数量也有规定。这一制度有利于防止垄断,立足本地。但单元制不利于金融创新,且经营成本高,难以取得规模效益。鉴于此,1994年,美国国会通过《瑞格-尼尔跨州银行与分支机构有效性法》,允许商业银行跨州建立分支机构。该法案规定,从1997年6月始,银行可以全方位跨州经营,使得美国银行从单元制向总分行制转变。银行持股公司制是指由一家大银行或大企业组建持股公司,再由该公司兼并收购两家以上银行的组织模式。银行持股公司通常又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一家大银行组建持股公司,并购其他银行;另一种是由非银行企业组建持股公司拥有银行股份。跨国联合制由国籍不同的大商业银行合资成立的一种国际性银行财团的组织模式。这是银行业国际化的主要途径,是生产和资本国际化的产物。总分行制有利于筹集、调剂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同时总分行制也有助于抵御风险、增强竞争能力。不过总分行制也有弊端,不仅可能导致过分集中和垄断,而且可能导致管理难度加大。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