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024-05-16

1.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一、正面回答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共同组成,指出资_。股东会是公司最_权利机构,股东会决定公司重_事项,制定经营_针和投资计划。对公司重_事项进_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_泛的决定权。二、分析详情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它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股东_会既是_种定期或临时举_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_是_种_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_权_机关。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_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_切重_的_事任免和重_的经营决策_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_才有效。三、股东会怎么召开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凡设立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是每年进行一次的会议,其他时候也会召开股东大会,但是一般在紧急情况下召开。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董事会是什么机构

结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认为学理上应该称其为经营机构。

董事会到底是什么机构,公司法并未有明确的规定。学理上公司是一个四权分立的组织,股东会是权利机构,学理上也可以称之为决策机构,从公司法赋予股东会的权力就能看出,很多地方使用了“决定”和“审议批准”,这些都属于公司决策的范畴。
学理上,董事会可以称之为是经营机构,看看从公司法赋予董事会的权力就能看出,很多地方使用了“指定……方案”,这些都属于经营的范畴。
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是监督机构,经理可以理解为执行机构。




这都是学理上的分类和命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也有学者将股东会称之为权利机构,董事会称之为决策机构。但董事会更多的是制定方案的权利,最终决定权需要股东会批准,说董事会是决策机构显的不准确。

3. 中外合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还是股东会?

中外合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
中外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与内资公司不同:不设立股东会,只设立董事会。
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该规定决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性质和地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之所以不设股东会是由其自身的特点决定的:
1、实践中,股东数量较少,一般为两个股东。故没有必要设股东会。
2、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议事的基本准则是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各方不论投资太小,议事规则仍遵循以平等协商解决的方式处理投资者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也决定了没有设立股东会的条件和必要。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的名额分配由中外双方参照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商定,董事会成员已能代表各自出资者的利益;这也是没有必要成立股东会的原因。

扩展资料
概念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各方出资折算成一定的出资比例,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
(1)合营企业主体一方为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另一方为外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在中国境内,按中国法律规定取得法人资格,为中国法人。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
(3) 是有限责任公司。
(4)合营各方遵照平等互利原则,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按各方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
资本
1、合营企业的资本是由注册资本和借入资本构成。两者之和为投资总额。
(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记载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上并经有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在注册资本中,外方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上限则无规定。
(2)合营企业的借入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注册资本达不到投资总额需要的情况下,以合营企业名义借入的资金。
(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人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之间应依法保持适当比例关系。
2、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
各方的出资方式包括现金、实物和工业产权。中方合营者可以场地使用权出资。现金投资由合营各方在合同中约定。实物投资一般指机器、设备、厂房、物资等。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投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并提供有关资料。
场地使用权投资时的作价应与同类场地使用权应缴纳的使用费相同。合营各方应按期缴清各自出资额。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可以转让。转让的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还是股东会?

4. 两个股东可以不设董事会吗

两个股东是可以不设董事会的。公司法规定不设董事会可以。设立不设立董事会,与股东人数没有必然关系。当有限公司觉得自己的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时候,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可以不设股东会的有限责任公司至少有以下几种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国有独资企业。上述企业依法可以不设立股东会,除此之外,其他种类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此外,即使设立股东会,在某种意义上,董事会仍是企业的权利机构。同时,也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将股东会的部分权利授予董事会。
一、两人公司设董事会吗
两人公司不设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
二、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是否合法?理由?
合法,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但可以设执行董事和监事。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5. 中外合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还是股东会?

中外合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
《合资法》下并没有股东会这一机构,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合资企业的治理机构包括:董事会: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企业的一切重大事项。股东在合资企业中的控制权主要通过董事会的席位实现。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之下,合资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包括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负责合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第六条 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
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劳动工资计划、停业,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的任命或聘请及其职权和待遇等。
正副总经理(或正副厂长)由合营各方分别担任。
合营企业职工的录用、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应当依法通过订立合同加以规定。

扩展资料:《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后,原《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统称“外资三法”)将废止。
因此,《外商投资法》的颁布对于原依据外资三法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此,《外商投资法》给予了外商投资企业五年的过渡期,以便其在过渡期内调整治理结构,与《公司法》并轨。
据此,中外合资企业需依据自身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的调整做出相应的安排,在股东之间就《合资合同》的修订达成一致意见,并相应调整《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的内部制度(如有)。
在《合资法》被废止、合资企业根据《公司法》重组治理机构以后,合资企业董事会的角色和职能将完全不同。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人至13人,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还是股东会?

6. 我想问一下哪位亲能告诉我,设立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在那里?分别有什么限制没有?

首先,股东会不是“设立”出来的,是法定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什么是股东会,股东大会,就是咱们几个股东(或者股东的代表)坐在一起或者开会,商量、研究、审议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就是股东会,通过还是没有通过,要有相关的会议纪要以及文字性的东西,这个文字性的记录会议全过程的东西,就是股东(大)会决议,要股东们签字确认就生效了。
其次,董事会是“设立”出来的,是股东(大)会设立出来的,股东们推荐董事候选人,一帮子候选人经过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组成董事会,这个董事会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代股东们行使公司经营权,有些个什么事情了,董事们就开董事会商量、审议,属于权限范围内的呢,董事会决议通过了就可以执行了,超过权限范围的呢,董事会先审议通过,再提请股东大会,请股东们审议,股东们点头了(至少1/2以上,个别重大事项需要2/3以上通过)、同意了,表示股东大会通过了,董事会就可以执行了!
说起限制,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有2中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50个以下,股份公司为200个以上,董事会成员前者为3-13人,后者为5-19人,股东人数少的可以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与董事会职权范围相同,但实际上,小规模的公司你知道呢,哪有什么董事会呢,咱俩投资的公司咱俩商量以下,都同意就干呗(这个商量的过程作用相当于股东会了),还设什么董事会呢。呵呵,大白话,你应该能看懂吧。望采纳!

7. 请问董事会于股东会的权限有什么区别?都有什么权利?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是属于解决代理问题的制度安排,信任托管机构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Shareholders Meeting)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7、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特有的职权)。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请问董事会于股东会的权限有什么区别?都有什么权利?

8. 帮个忙请问公司第一大股东具有哪些权利?

律师解答:
   1)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3)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便监督公司的运营;
  (4)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即股东享有受益权;
  (5)依法转让出资;
  (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
  (8)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
   此外,股东还可以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