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建设程序是什么?

2024-05-13

1. 建筑工程的建设程序是什么?

1、策划决策阶段

决策阶段,又称为建设前期工作阶段,主要包括编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项工作内容。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编报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最初阶段的工作。其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建设项目,以便在一个确定的地区或部门内,以自然资源和市场预测为基础,选择建设项目。

2、勘察设计阶段

勘察过程:复杂工程分为初勘和详勘两个阶段。为设计提供实际依据。

设计过程: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对于大型复杂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在初步设计之后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3、建设准备阶段

建设准备阶段主要内容包括:组建项目法人、征地、拆迁、“三通一平”乃至“七通一平”;组织材料、设备订货;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委托工程监理;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招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按规定作好施工准备,具备开工条件后,建设单位申请开工,进入施工安装阶段。

4、施工阶段

建设工程具备了开工条件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项目新开工时间,按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时间而定。不需开槽的以正式打桩作为开工时间。铁路、公路、水库等以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作为正式开工时间。

5、生产准备阶段

对于生产性建设项目,在其竣工投产前,建设单位应适时地组织专门班子或机构,有计划地做好生产准备工作,包括招收、培训生产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验收;落实原材料供应;组建生产管理机构,健全生产规章制度等。生产准备是由建设阶段转入经营的一项重要工作。

6、竣工验收阶段

工程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步骤,也是建设项目转入生产和使用的标志。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项目正式投入使用。

7、考核评价阶段

建设项目后评价是工程项目竣工投产、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在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技术活动,是固定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

扩展资料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长远规划,经过初步调查研究,由项目的主办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按照投资管理权限向所属的投资管理部门推荐拟建项目,经批准后列入建设前期工作计划。投资主管部门对所推荐的拟建项目进行综合平衡,在条件成熟时选择一批需要而又有前途的建设项目交与项目的主办单位委托设计或工程咨询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
对于可行的项目,在经过预审、修改、复审和评估后,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此项目即算成立,可安排年度建设计划,进行工程设计和建设前期的准备工作。项目的主办单位,应组建或指定建设主管单位,对外进行各类协议和合同的谈判、预约或签订,进行勘察设计,厂址选择,土地征用,资金筹集等一系列准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建筑工程的建设程序是什么?

2. 我国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建设过程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建设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人们长期在工程项目建设实践中得出来的经验总结,不能任意颠倒,但可以合理交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3. 我国基本建设程序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
决策阶段,又称为建设前期工作阶段,主要包括编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项工作内容。
设计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对于大型复杂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在初步设计之后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建设准备阶段主要内容包括:组建项目法人、征地、拆迁、“三通一平”乃至“七通一平”;组织材料、设备订货;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委托工程监理;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招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按规定作好施工准备,具备开工条件后,建设单位申请开工,进入施工安装阶段。
施工阶段,建设工程具备了开工条件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项目新开工时间,按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时间而定。不需开槽的以正式打桩作为开工时间。铁路、公路、水库等以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作为正式开工时间。
生产准备阶段,对于生产性建设项目,在其竣工投产前,建设单位应适时地组织专门班子或机构,有计划地做好生产准备工作,包括招收、培训生产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验收;落实原材料供应;组建生产管理机构,健全生产规章制度等。生产准备是由建设阶段转入经营的一项重要工作。
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步骤,也是建设项目转入生产和使用的标志。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项目正式投入使用。
考核评价阶段,建设项目后评价是工程项目竣工投产、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在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技术活动,是固定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

我国基本建设程序的内容是什么?

4. 简述工程建设基本程序

法律分析: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零二条、第三百零四条、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制订,供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案件依法提起再审时使用。二、再审决定书样式中“简述提起再审的来由”,一般是指该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诉,或者是本院院长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发现确有错误等三种情况。三、对于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第四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零六条的规定,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不必另行制作再审决定书。但对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可以参照本样式制作再审决定书。此项决定书首部应当改写为:“抗诉机关(写明人民检察院的全称)”,并另行列项写明:“原审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现服刑处所或者住址)”。四、本决定书为拟制式。决定书正本应当送达原审被告人、检察机关或者原审自诉人,发送其他有关诉讼参与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5. 基本建设程序包括

基本建设程序包括:管理部门应共同遵守的规则或原则。

建设程序是对基本建设项目从酝酿、规划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开展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建设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中国的基本建设程序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工作、建设准备、建设实施以及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六个阶段。
建阶段,基本建设程序是建设领域各部门包括管理部门应共同遵守的规则或原则。但就其实施的社会实践证明,部分内容显得空洞,或缺乏可操作性,甚至为个别人走歪门邪道提供了可能。需要完善或补充内容,更好地为基本建设服务。

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
基本建设是现代化大生产,一项工程从计划建设到建成投产,要经过许多阶段和环节,有其客观规律性。这种规律性,与基本建设自身所具有的技术经济特点有着密切的关系。首先,基本建设工程具有特定的用途。
任何工程,不论建设规模大小,工程结构繁简,都要切实符合既定的目的和需要。其次,基本建设工程的位置是固定的。在哪里建设,就在哪里形成生产能力,也就始终在哪里从物质技术条件方面对生产发挥作用。
因此,工程建设受矿藏资源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的严格制约。基本建设的这些技术经济特点,决定了任何项目的建设过程,一般都要经过计划决策、勘察设计、组织施工、验收投产等阶段,每个阶段又包含着许多环节。
这些阶段和环节有其不同的工作步骤和内容,它们按照自身固有的规律,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并按客观要求的先后顺序进行。前一个阶段的工作是进行后一个阶段工作的依据,没有完成前一个阶段的工作,就不能进行后一个阶段的工作。项目建设客观过程的规律性,构成基本建设的科学程序的客观内容。

基本建设程序包括

6. 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有哪些?

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有:①编制项目建议书。对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初步研究,提出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②开展可行性研究和编制设计任务书。具体论证和评价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可行,并对不同方案进行分析比较;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设计任务书(也称计划任务书)的附件。设计任务书对是否上这个项目,采取什么方案,选择什么建设地点,作出决策。③进行设计。从技术和经济上对拟建工程作出详尽规划。大中型项目一般采用两段设计,即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技术复杂的项目,可增加技术设计,按三个阶段进行。④安排计划。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送请有条件的工程咨询机构评估,经认可,报计划部门,经过综合平衡,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⑤进行建设准备。包括征地拆迁,搞好“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道路、平整土地),落实施工力量,组织物资订货和供应,以及其他各项准备工作。⑥组织施工。准备工作就绪后,提出开工报告,经过批准,即开工兴建;遵循施工程序,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安装。⑦生产准备。生产性建设项目开始施工后,及时组织专门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生产准备工作。⑧验收投产。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见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决算(见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生产使用的手续。小型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可以简化。⑨项目后评价。项目完工后对整个项目的造价、工期、质量、安全等指标进行分析评价或与类似项目进行对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建筑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有哪些

一、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其先后顺序。 基本建设工作不论从技术方面还是从组织管理方面来看都是非常复杂的,而且建设的时间比较长。从可行性研究开始,经过一系列的工作,到竣工投产,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阶段,相互衔接,环环紧扣,任何一个阶段出差错,势必影响全局,甚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所以基本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基本建设程序是基本建设工作各阶段内在联系的经验总结,它反映了基本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是基本建设经济规律的表现。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也就是要求按经济规律办事。只有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建设,才有可能加快工程进度,收到预期效果。学校基建项目,从计划建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一般要经过以下五个阶段、二十一个步骤。二、五个阶段是:(1)以确定项目建设条件为中心的项目前期阶段;(2)以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为中心的工程招投标阶段;(3)以建筑安装施工为中心的投资实施阶段;(4)以交付使用为中心的工程验收阶段;(5)以资金考核为中心的竣工决算编制和审核阶段。三、二十一个步骤是:(1)项目前期方案招投标(根据国家标准和学校发展规划,学校提出建设意见,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学校编制设计文件,邀请不少于四家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前期方案设计,经专家组全面审核通过后,进入教育局拟建项目库,作为储备项目);(2)拟建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建议书);(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审核;(4)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求或设计范围》审批(第一阶段);(5)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第一阶段);(6)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7)施工图设计;(8)施工图纸审查;(9)办理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二阶段申请施工图审查);(10)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第二阶段审核);(11)申请领取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阶段,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12)工程招投标;(13)施工单位进场和签订施工合同;(14)建筑安全备案;(15)工程质量监督备案;(16)缴纳墙改基金费用;(17)报送兰州市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18)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9)建设项目施工和验收管理程序;(20)质量事故处理程序;(21)工程决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建筑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有哪些

8. 建设工程的建设程序是什么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工程建设过程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建设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人们长期在工程项目建设实践中得出来的经验总结,不能任意颠倒,但可以合理交叉。具体如下:一、策划决策阶段决策阶段,又称为建设前期工作阶段,主要包括编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项工作内容。二、勘察设计阶段1.勘察过程:复杂工程分为初勘和详勘两个阶段。为设计提供实际依据。2.设计过程: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对于大型复杂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在初步设计之后增加技术设计阶段。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三、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准备阶段主要内容包括:组建项目法人、征地、拆迁、"三通一平"乃至"七通一平";组织材料、设备订货;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委托工程监理;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招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按规定作好施工准备,具备开工条件后,建设单位申请开工,进入施工安装阶段。四、施工阶段建设工程具备了开工条件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项目新开工时间,按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时间而定。不需开槽的以正式打桩作为开工时间。铁路、公路、水库等以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作为正式开工时间。五、生产准备阶段对于生产性建设项目,在其竣工投产前,建设单位应适时地组织专门班子或机构,有计划地做好生产准备工作,包括招收、培训生产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验收;落实原材料供应;组建生产管理机构,健全生产规章制度等。生产准备是由建设阶段转入经营的一项重要工作。六、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步骤,也是建设项目转入生产和使用的标志。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项目正式投入使用。七、考核评价阶段建设项目后评价是工程项目竣工投产、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在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技术活动,是固定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