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个人财产,用于婚后购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2024-05-14

1. 婚前的个人财产,用于婚后购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姐姐婚前有一套房子,再婚后卖掉的钱用来买了一套公寓,姐夫认为,这套公寓是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共同分割。但姐姐认为,这套公寓的购买款来源于她婚前的个人财产变卖款,所以,这套公寓还应该属于她个人所有。他们谁的说法正确呢?回复:结婚后用自己的婚前存款买房,或者先卖了婚前的房产,再用卖旧房子所得的钱买新房,都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这样的情况比较容易发生"说不清"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想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财产,必须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买卖时通过银行转帐,保存好买卖合同等。如果卖掉旧房的钱不够用来买新房,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拿出一部分钱来贴补的,可以在买房合同中写明房子按份额为两人共有,签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对公寓的归属进行约定。比如,协议中写明公寓购房款80%来自于妻一方,其余20%为夫妻共有财产支付。

婚前的个人财产,用于婚后购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2. 婚前的个人财产,用于婚后购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一方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房子的,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除非有特别约定,仍归该方所有。
但是,如果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子,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的,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依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
一、婚后贷款买房,离婚时要怎样处理该房子
1.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2.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但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分割。
3.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分割。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分割。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二、如果女儿买房子是男方婚前财产吗?
儿子结婚前买的房子一般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并且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则房产归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在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三、夫妻一起买的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一起购买的房子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视为一方财产,但是另一方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婚前购买的房产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对房产的认定标准是:
1、婚后夫妻全款或者贷款购买的房屋,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全部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了配偶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还贷的,那么在所还的贷款本金及本金对应的增值部分的还贷,这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个人的单独赠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 婚前的个人财产,用于婚后购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一方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房子的,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除非有特别约定,仍归该方所有。 但是,如果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子,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的,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前的个人财产,用于婚后购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4. 关于婚前购房,离婚后财产分割的问题

没什么好办法了,如果你儿子已经加上对方的名字了,法定上那就是一人一半了。

什么婚前婚后的,在你这个情况都不适用,就算那个女的最终没和你儿子结成婚,加上她的名字了就等于送了一半给她了。只不过如果房子还没供完的话,她要负责一半;又如果前面的供楼的钱是你们供的,这也可以做为债务要女的承担一半。

首付款什么的,如果是你出资的,保留有出资记录,也可以作为债务向你儿子和她妻子追讨,那女的也要负责一半。(当然她可能会以婚前债务为由,说不关她的事,如果那样了你们就要坚持,这债务是因房子而欠的,是房子欠的,权利与义务并存,享有房子的权利就应该承担还买房债务的义务。)

5. 婚后用婚前财产买房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婚后用婚前财产买房离婚财产不能割,对于拿婚前财产进行婚后购房的离婚案件的财产分配中房产不属于婚前财产,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即可。即便现在房产证上写着你的名字,将来双方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上还是会认定这处房子属于婚后财产。虽然难以举证,但是,如果想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好双方协商,写一份协议。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现在买的这套新房子不属于婚前财产。其原因在于,最主要是没法证明买新房用的钱就是卖原来的钱。这个很难举证。即便现在房产证上写着你的名字,将来双方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上还是会认定这处房子属于婚后财产。
虽然难以举证,但是,如果想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好双方协商,写一份协议,在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下,约定此房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当然,最稳妥的方法,是在签署协议后,到公证处公证一下。
婚前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一方在结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子;二是由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三是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种情形: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三)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名字,产权是共同的还是个人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可以结合以下的情形分析:
(一)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一方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父母支付首付,由夫妻两人共同还贷,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的,则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夫妻一方支付首付款的钱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并且有证据证明资金来源产权证上写的是自己的名字,那么就是其个人财产,否则就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用婚前财产买房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6. 用婚前财产在婚后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前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屋,离婚时一般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不考虑各自婚前出资情况,均等分割。
这种处理方式一般适用于双方结婚时间及共同生活时间很长且婚前出资相差不多的情况。因双方生活时间很长,在长期的夫妻共同生活中相互辅助与照顾,并且婚前出资相差不是很大,出于公平原则,此时均等分割。
2、以双方离婚之时房屋的市场价扣除双方婚前财产部分,剩余财产均等分割。
这种处理方式一般适用于双方结婚时间及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但一方婚前财产价值较大的情形。虽然双方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但毕竟一方婚前财产价值较大,此时若不考虑出资将有失公允,故分割时扣除各自婚前出资符合公平原则。
3、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若有贷款的,则贷款视为双方的共同出资。
此种处理方式一般适用于双方婚龄较短或虽然婚龄较长但婚后同居生活时间较短的情形。此种情形下,如不考虑婚前出资情况及房屋增值因素,则有失法律之公允,故按照各自出资比例进行分割,符合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
一、离婚时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怎么办?
关于这个问题,重点不在于房子写了几个人的名字,还是要看房子购买的时间和出资的情形。在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就无所谓写在谁的名下,双方同意分割就可以。若协商不成呢,在分割房屋时,要看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房屋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则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若房屋为一方婚前按揭贷款购买,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则房屋一般归婚前出资一方,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应折价补偿对方。若房屋为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虽然房子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但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般应平均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八点》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7. 婚前买房、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

情况一:婚前男方全款买房,登记在个人名下
这种情况,该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会对该房产做出分割。
情况二:婚前男方全款购买,登记在男女双方两个人的名下
这种情况,虽然时男方个人购买财产,但是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属于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在离婚时应该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情况三:婚前男方全款购买,在结婚后添加了女方的名字
这种情况,与情况二类似,都属于男方对女方的赠与,所以在离婚时也是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情况四: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全款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属于二人共有房产,在离婚时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情况五: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全款购买,登记在女方名下
这种情况,由于时二人共同出资,所以仍旧认定为共有财产,房产中没有男方的名字,可以认定为一种隐性共有。
情况六:婚前男方贷款购买,婚后二人共同还款
这种情况,离婚时房产可以按照共有来分割,但是女方的共有比例相对较少,法院一般会判决男方给付女方偿还贷款以及房产增值的部分。
情况七:婚后买房,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
这种情况如果是用夫妻共有财产购买,房子应当按照共有财产分割。如果是女方个人财产购买,房子应该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一、婚前购房由父母交首付房子怎么分?
通常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是想要通过贷款去进行购买,那么在购房者与开发商履行房屋交易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就可以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首付款,在购房者把首付款缴纳之后,开发商那边就会把首付款收据给到购房者。然后,购房者就可以凭着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资料向银行申请房屋按揭贷款。
婚前双方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支付首付款的情况在实践生活中非常普遍,不论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如果父母出资未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双方对房产也无特别约定,离婚时,房屋的分配原则应当区分首付款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即首付款及对应的增值部分由双方按父母出资比例分配,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对应的增值部分由双方均等分割,剩余贷款由取得房屋的一方负责偿还。婚前双方父母出资支付首付款购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除双方有明确约定外,出资部分相对应房屋价值由双方按父母出资比例分配,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剩余贷款应由取得房屋一方负责偿还。

婚前买房、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

8. 婚后用婚前财产买房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婚后用婚前财产买房离婚财产不能割,对于拿婚前财产进行婚后购房的离婚案件的财产分配中房产不属于婚前财产,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即可。即便现在房产证上写着你的名字,将来双方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上还是会认定这处房子属于婚后财产。虽然难以举证,但是,如果想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好双方协商,写一份协议。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现在买的这套新房子不属于婚前财产。其原因在于,最主要是没法证明买新房用的钱就是卖原来的钱。这个很难举证。即便现在房产证上写着你的名字,将来双方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上还是会认定这处房子属于婚后财产。
虽然难以举证,但是,如果想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好双方协商,写一份协议,在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下,约定此房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当然,最稳妥的方法,是在签署协议后,到公证处公证一下。
婚前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一方在结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子;二是由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三是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种情形: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三)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