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旧楼加装电梯最新政策

2024-05-14

1. 2021年旧楼加装电梯最新政策

您好,下面由我为您解决您的疑虑,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在2021年1月7日,杭州市公开发布了《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成为了全国首个规范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城市。据了解文件共35条,将于2021年4月1日起开始全面施行,其中有两大亮点。

1、鼓励探索代建租赁、共享电梯等市场化运作模式

“代建租赁、共享电梯”,即按照“居民申请、免费安装、有偿使用”的原则安装,电梯前期安装所需的成本费用以及后期运营维护保养费用都由安装单位负责,安装单位可以是电梯公司、物业服务公司等等。其电梯产权也归安装单位所有,运营所产生的乘坐费用、商业广告费用也归安装单位所有。老房子的业主仅需要承担乘坐电梯的费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经济负担。

目前,在北京、广州、南京、昆明、襄阳等多个城市已有多个成功加装“共享电梯”的案例。据了解,电梯的成本配比为电梯安装单位出一部分,市政补贴一部分,例如北京加装电梯市政补贴每部最高64万元,在这个基础各个区另有资金补贴,比如海淀、朝阳、石景山、西城内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各补贴6万元、16万元、16万元、24万元不等。而北京市安装电梯的成本大致在90万左右,也就是说在市政大额补贴的情况下,电梯安装单位是可以实现长期低利润回收成本,赚取利益。

其次,电梯的乘坐费用类似于公交、地铁的收费标准,按照多乘多付,少乘少付,不乘不付;分层计费,层高多计,层低少计。例如昆明的一部“共享电梯”,1楼不存在任何费用,2、3楼的每次使用费为0.2元,4、5楼每次为0.25元,6、7楼为每次0.3元,支持办理月卡或年卡,年卡不超过800元/年。

2、双三分之二表决,双四分之三同意

“双三分之二表决”,即本单元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双四分之三同意”,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目前,许多业主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早年的时候都在所在城市或其他城市购买了新的电梯商品房居住生活。例如笔者有一位朋友,从小在孝感长大,大学在武汉就读,后面工作就业了就在武汉买房定居,父母也一起在武汉生活,孝感的老房子一般是空置或者出租。面对加装电梯的情况,朋友的答复是如果不需要出钱自然不会反对,但是要回老家参与表决还是算了,有点浪费时间。这也是许多老旧小区的现状,大多数老旧小区住宅都有【摘要】
2021年旧楼加装电梯最新政策【提问】
您好,我是淼淼,感谢你的咨询,下面由我为您提供服务,解决您的疑虑,您的这个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一下之间,会以最快的速度发给您,请您耐心等小妹一会,拜托了呢[合十]【回答】
您好,下面由我为您解决您的疑虑,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在2021年1月7日,杭州市公开发布了《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成为了全国首个规范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城市。据了解文件共35条,将于2021年4月1日起开始全面施行,其中有两大亮点。

1、鼓励探索代建租赁、共享电梯等市场化运作模式

“代建租赁、共享电梯”,即按照“居民申请、免费安装、有偿使用”的原则安装,电梯前期安装所需的成本费用以及后期运营维护保养费用都由安装单位负责,安装单位可以是电梯公司、物业服务公司等等。其电梯产权也归安装单位所有,运营所产生的乘坐费用、商业广告费用也归安装单位所有。老房子的业主仅需要承担乘坐电梯的费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经济负担。

目前,在北京、广州、南京、昆明、襄阳等多个城市已有多个成功加装“共享电梯”的案例。据了解,电梯的成本配比为电梯安装单位出一部分,市政补贴一部分,例如北京加装电梯市政补贴每部最高64万元,在这个基础各个区另有资金补贴,比如海淀、朝阳、石景山、西城内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各补贴6万元、16万元、16万元、24万元不等。而北京市安装电梯的成本大致在90万左右,也就是说在市政大额补贴的情况下,电梯安装单位是可以实现长期低利润回收成本,赚取利益。

其次,电梯的乘坐费用类似于公交、地铁的收费标准,按照多乘多付,少乘少付,不乘不付;分层计费,层高多计,层低少计。例如昆明的一部“共享电梯”,1楼不存在任何费用,2、3楼的每次使用费为0.2元,4、5楼每次为0.25元,6、7楼为每次0.3元,支持办理月卡或年卡,年卡不超过800元/年。

2、双三分之二表决,双四分之三同意

“双三分之二表决”,即本单元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双四分之三同意”,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目前,许多业主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早年的时候都在所在城市或其他城市购买了新的电梯商品房居住生活。例如笔者有一位朋友,从小在孝感长大,大学在武汉就读,后面工作就业了就在武汉买房定居,父母也一起在武汉生活,孝感的老房子一般是空置或者出租。面对加装电梯的情况,朋友的答复是如果不需要出钱自然不会反对,但是要回老家参与表决还是算了,有点浪费时间。这也是许多老旧小区的现状,大多数老旧小区住宅都有【回答】
真心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愿您天天快乐!【回答】

2021年旧楼加装电梯最新政策

2. 2021年旧楼加装电梯最新政策

亲亲,2021年旧楼加装电梯最新政策如下:
1、鼓励探素代建租赁、共享电梯等市场化运作模式“代建和凭,共享电梯”,按照“居民由请,免费安装,有偿使用”的原则安装,申梯前期安装所需的成本费用以及后期运营维护保养费用都由安装单位负责,安装单位可以是电梯公司、物业服务公司等等。其电梯产权也归安转单位所有,运营所产生的乘坐费用,商业广告费用也归安装单位所有,老房子的业主仅需要速扣乘坐申梯的费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经济负担。【摘要】
2021年旧楼加装电梯最新政策【提问】
您好亲亲,我是铁老师解忧小课堂,我在为您整理答案我不是机器人哦,请不要结束问答呐~五分钟内我就来啦🥰【回答】
亲亲,2021年旧楼加装电梯最新政策如下:
1、鼓励探素代建租赁、共享电梯等市场化运作模式“代建和凭,共享电梯”,按照“居民由请,免费安装,有偿使用”的原则安装,申梯前期安装所需的成本费用以及后期运营维护保养费用都由安装单位负责,安装单位可以是电梯公司、物业服务公司等等。其电梯产权也归安转单位所有,运营所产生的乘坐费用,商业广告费用也归安装单位所有,老房子的业主仅需要速扣乘坐申梯的费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经济负担。【回答】
2、双三分之二表决,双四分之三同意:
“双一分之二表决”,即本单元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一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月人数占比一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双四分之三同意”,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新规下,一栋6层楼共12户业主的老旧小区住宅,只需要有8户业主参与表决,其中有6户业主同意即可加装。【回答】

3. 2021年旧楼加装电梯影响旁边住户

楼房安装电梯,为上下楼提供了方便。遮挡窗户影响采光,这是安装电梯的负面作用。如此一来,就要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也就是说自己那一方面的需求更加的重要,就选择哪一方面。
安装电梯影响采光和视野,这是很难避免的弊端。如果不是影响很大,如客厅仍然可以得到有效采光,那就完全可以接受安装电梯,若是安装电梯后,客厅黑漆麻乌的,那就不能接受安装电梯。【摘要】
2021年旧楼加装电梯影响旁边住户【提问】
不影响哦,亲【回答】
旁边装电梯紧挨旁边住户客厅,餐厅的窗口,影响通风采光怎么办【提问】
楼房安装电梯,为上下楼提供了方便。遮挡窗户影响采光,这是安装电梯的负面作用。如此一来,就要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也就是说自己那一方面的需求更加的重要,就选择哪一方面。
安装电梯影响采光和视野,这是很难避免的弊端。如果不是影响很大,如客厅仍然可以得到有效采光,那就完全可以接受安装电梯,若是安装电梯后,客厅黑漆麻乌的,那就不能接受安装电梯。【回答】
就是说你们这个户型的都被影响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可以组织起来一起去和物业或开发商协商吧,毕竟这样搞房子会掉价的,虽然说是大众利益,但也不能损害你们的利益啊不是吗?大家好好商量吧【回答】

2021年旧楼加装电梯影响旁边住户

4. 2022年旧楼加装电梯最新政策

2020年5月20日,北京发布《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手册》,其中明确,只要满足三项条件,即可开展加装电梯工作:
一是有意愿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具有占用和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并能够出示相关证据;
二是拟加装电梯的住宅应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建筑节能等规范、标准要求。
三是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意向及初步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拟加装电梯范围内全体业主的意见,并经专有部分占该单元住宅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且其他业主不持反对意见。

加装电梯,因为各个楼层的使用情况、安装环境等不一样,所以其具体的安装费用分摊都是以协商为主。《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加装电梯的业主自筹部分,提出分摊建议,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及受益大小等因素,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业主协商确定。

5. 2022年旧楼加装电梯最新政策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既
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方便居民日常出行,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
电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
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便捷申报工作机制,指导有意愿的业
主加装电梯,常态化开展加梯工作,并逐步消除我市加梯需求存
量。自 2022 年起,全面推进加梯工作,逐步总结试点经验,探
索以小区为单位整体规划,形成长效机制。到 2025 年底,根据
业主意愿和实际情况,实现“愿装尽装,可装尽装”的目标,并
建立完善的运维机制。
二、基本原则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是一项民生实事,应坚持“业主自愿、
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共同推进”的原则。
(一)明确业主主体责任。明确由业主自愿发起、自主协商、
自行建设、自治管养,可通过委托专业机构代为实施。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
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下同)应加强加装电梯工作过程监管和电
— 3 —
梯后期使用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加梯工作。
(三)统筹实施做好引导。市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业务指导,
各区统筹辖区加梯实施工作,引导有意愿的业主按流程完成加
装。
(四)切实做到便民高效。各区应会同各有关部门提供便捷
审批服务,搭建沟通平台,明确申报流程及材料清单,及时、主
动公开政策文件等信息,提高业主申报效率。
三、组织领导
(一)市级层面。成立市级议事小组,市财政、住房建设、
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其中:市住房建
设局负责统筹各区具体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组织制定工
程申办指引、工程技术标准;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加梯业务
指导,不定期召开市级专项议事会议。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级奖
励资金并统筹各区保障加梯补贴资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
指导各区结合辖区整体规划探索开展成片连片加梯工作,指导各
区开展加梯的工程规划审批验收工作,加强设计管理并提供业务
指导。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各区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使用
登记并做好业务指导,统筹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加强加梯
的监督检验。市环水集团、市燃气集团、深圳供电局应全力配合
各区结合工作计划及时完成管线迁移改造等工作。
(二)区级层面。各区应成立区级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区
领导任组长,区发改、财政、住房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土地
— 4 —
监察、市场监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区级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统筹
辖区加梯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工作,按照《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
梯奖励补贴方案》(详见附件 1,以下简称《奖补方案》)制定辖
区补贴发放操作细则,组织辖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
加梯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
区级专项工作小组下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办公室(以下
简称区加梯办),负责辖区加梯服务协调工作,常驻在区住房建
设部门,区级专项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可结合实际工作情况,
选派熟悉业务的骨干进驻区加梯办。区加梯办负责开展以下工
作:
1.组织开展本辖区加梯实际情况摸查工作,制定辖区任务
分解表、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2.委托专业机构对具备条件的小区进行整体规划,并审核
规划和设计方案;
3.统筹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辖区加梯的规划许可等各类
审批工作,按照辖区补贴方案完成补贴条件核查,并统筹发放辖
区补贴资金;
4.统筹开展已统一规划并完成审批的加装电梯小区的水电
气等管线迁移工作,并保障经费投入;
5.指导、监督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加梯工作。
(三)街道层面。各街道办事处应统筹社区工作站指导业主
做好加梯意愿征集、纠纷调解、资金筹集、签订书面协议等工作。
— 5 —
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过程安全监管,保障民生工程有序开
展,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任务分工
(一)强化组织领导,助力营造基层治理格局。
1.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党组织责任,将加梯作为基层
党组织服务群众的重点工作,区加梯办、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
站要建立加梯事务治理机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牵头单位:
各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 年 7 月)
2.统一信息管理。应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系统,将加梯工作
纳入管理,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将加梯信息录入系统,构建全市加
梯工作一张图。(牵头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各区政府;完成时
限:2022 年 7 月)
3.引入服务机构。应组织电梯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法律顾问、志愿者等深入街道办事处、社区,提供“一站式”咨
询服务,探索由设计单位等机构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通过公开
方式设立加梯服务机构库,统一引入参与业主前期协商,并鼓励
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加梯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
成时限:2022 年 7 月)
4.搭建协商平台。应采取“2+3+X”模式(“2”即街道办事
处、社区工作站,“3”即实施主体、设计、施工企业,“X”即辖
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志愿者及其他关心加梯工作
的热心人士),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传统优势,搭建议事协商调解
— 6 —
平台,细化流程,有效解决业主意愿难统一的问题。(牵头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 年 7 月)
(二)摸清需求底数,统筹规划避免形式不一。
5.开展摸查工作。按照《管理规定》既有住宅可申请加装
电梯的相关要求“具有合法权属证明,非单一产权,已建成投入
使用且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的单元式住
宅”,组织对辖区内既有住宅进行摸查,初步摸清辖区既有住宅
小区及单元底数,建立工作台账。(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
时限:2022 年 7 月)
6.制定工作计划。以业主意愿为根本,规避已纳入城市更
新及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小区,按照台账内加装意愿程度较高者优
先的原则,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制定工作计划及分步实施方案,
明确年度任务目标。(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开
展)
7.探索统一规划。为保持小区整体空间协调、设计风格一
致,区加梯办提前做好整体规划,探索以小区为单位,统一规划
预审、管线迁移,再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小区各单元业主进行
意愿征集,成熟一台加装一台。(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
限:长期开展)
8.意愿征集记录。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协调作用,指导台
账内既有住宅中有意向加梯的业主在本单元内开展初步意愿征
集,听取电梯加装所在单元业主的意见,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记录。
— 7 —
(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三)优化审批流程,着力构建便捷申报体系。
9.加强行业指导。统筹制定加梯规划审批标准化流程,统
一申报清单,制定申报材料范本,修订并公开发布《关于加强既
有住宅加装电梯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鼓励采用装配式设
计;统筹制定既有住宅加梯工程申办指引、工程技术标准;统筹
制定我市既有住宅加梯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使用登记等标准
化流程。(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市
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2 年 9 月)
10.开展联合审批。依法依规合理简化既有住宅加梯审批流
程,建立联合审批工作制度,由区加梯办统筹协调开展辖区加梯
的工程规划许可等各类审批工作,加强区级专项工作小组的部门
联动,避免业主重复提交资料。(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
限:长期开展)
11.拓展便民渠道。及时、主动将加梯政策文件、原则标准、
服务信息等上传至政府工作网站,让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
打印相关申报材料。(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 年
7 月)
(四)落实财政支持,规范奖补资金发放流程。
12.落实财政支持。各区应做好区加梯办经费保障,将底数
摸查、财政补贴、管线改造、购买服务、协商调解等经费纳入年
度财政预算。(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 年 6 月)
— 8 —
13.实施财政补贴。各区对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含当日)
之前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以生效日期为准)的加梯项目予以财
政补贴。并应按照《管理规定》及《奖补方案》有关要求,结合
辖区实际,制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发放操作细则。(牵头单
位:各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 年 7 月 30 日)
14.补贴条件核查。区加梯办应对申领补贴项目进行条件核
查,重点核查是否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是否按规定完成相关
验收,是否落实电梯后续运行管理。对未满足核查要求的加梯项
目,不得发放财政补贴。(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限:长
期开展)
(五)强化过程监管,全面保障加装工程落地。
15.加强安全监管。各区应切实把好安全关,加强本辖区加
装电梯工程施工过程监管,符合《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
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规定的,将加梯工程施工及其附属管线改
迁纳入小散工程范畴进行安全纳管,严格按图施工、防止违建。
加强电梯质量及使用安全监管,完善建成后使用监管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16.完善运行管理。各区应督促已加装电梯单元的业主依法
建立并落实加装电梯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制度。在尊重市场、
尊重专业的前提下,可以委托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或具备资质、专
业过硬的运维单位开展电梯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保障电梯后
续运行安全,可通过电梯广告收益、该单元业主自筹等途径解决
— 9 —
维护保养费用问题。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可探索委托其他具备相
应能力的单位作为电梯管家,落实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制度。(牵
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17.建立备选名录。遴选建立电梯制造、安装、维保等企业
的备选名录,指导有关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每年向各区及社会公
布。鼓励电梯企业自主研发或量身定制性价比高、便利性好、技
术过关的新型电梯。(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2
年 9 月)
(六)创新实施机制,探索建立全新加装模式。
18.探索总承包模式。由业主共同委托具备相关资质、能力
的专业机构,探索加梯工程实施总承包模式。总承包单位可参与
加梯前期协调工作和设计、报装、施工、后期运行管理工作;可
先行出资完成加梯工作,并与使用方达成有关协议,逐步回收相
关费用。(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19.创新实施路径。探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路径,可与
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相结合,试点开展整体改造,通过建设风
雨连廊、立体停车库等便民工程整体提升小区使用功能及居住环
境,以点带面有效消减加装电梯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牵头单位:
各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
组织领导,要做到机构落实到位、人员落实到位、经费落实到位,
— 10 —
同时要充分尊重业主意愿,周密筹划、稳妥推进,避免引发不稳
定因素和违规加建。
(二)动员多方力量。各区、各有关部门应动用多方力量,
坚持多元参与,深入实践“业主自愿、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共
同推进”新模式,着力营造协商共治大平台、大格局,全面提升
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基层治理能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各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电视、
电台、报纸、网络、自媒体等媒介,多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宣
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积极意义和办理流程,激发业主加梯主动
性,积极参与基层自治,形成社会广泛共识。
(四)确保责任落实。各区、各有关部门应严格落实本方案
的各项工作要求,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为民生工程、幸福工程
来抓,积极、主动、创造性地推进加梯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区应制定辖区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抓好推进落实,确保
工作取得实效。
(五)跟踪工作进度。各区应在本行动方案印发 1 个月内向
市住房建设局报送《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实施计划》《专
项工作联络员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 2、附件 3),应于每月 15
日前填写加装电梯工作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4),并形成每月
情况报告(模板详见附件 5)报送市住房建设局,其中每年 6 月
和 12 月应分别报送半年、全年总结。
关于旧楼加装电梯所有疑问欢迎咨询13530808121

2022年旧楼加装电梯最新政策

6. 2022年旧楼加装电梯最新政策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既
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方便居民日常出行,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
电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
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便捷申报工作机制,指导有意愿的业
主加装电梯,常态化开展加梯工作,并逐步消除我市加梯需求存
量。自 2022 年起,全面推进加梯工作,逐步总结试点经验,探
索以小区为单位整体规划,形成长效机制。到 2025 年底,根据
业主意愿和实际情况,实现“愿装尽装,可装尽装”的目标,并
建立完善的运维机制。
二、基本原则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是一项民生实事,应坚持“业主自愿、
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共同推进”的原则。
(一)明确业主主体责任。明确由业主自愿发起、自主协商、
自行建设、自治管养,可通过委托专业机构代为实施。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
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下同)应加强加装电梯工作过程监管和电
— 3 —
梯后期使用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加梯工作。
(三)统筹实施做好引导。市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业务指导,
各区统筹辖区加梯实施工作,引导有意愿的业主按流程完成加
装。
(四)切实做到便民高效。各区应会同各有关部门提供便捷
审批服务,搭建沟通平台,明确申报流程及材料清单,及时、主
动公开政策文件等信息,提高业主申报效率。
三、组织领导
(一)市级层面。成立市级议事小组,市财政、住房建设、
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其中:市住房建
设局负责统筹各区具体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组织制定工
程申办指引、工程技术标准;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加梯业务
指导,不定期召开市级专项议事会议。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级奖
励资金并统筹各区保障加梯补贴资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
指导各区结合辖区整体规划探索开展成片连片加梯工作,指导各
区开展加梯的工程规划审批验收工作,加强设计管理并提供业务
指导。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各区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使用
登记并做好业务指导,统筹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加强加梯
的监督检验。市环水集团、市燃气集团、深圳供电局应全力配合
各区结合工作计划及时完成管线迁移改造等工作。
(二)区级层面。各区应成立区级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区
领导任组长,区发改、财政、住房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土地
— 4 —
监察、市场监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区级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统筹
辖区加梯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工作,按照《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
梯奖励补贴方案》(详见附件 1,以下简称《奖补方案》)制定辖
区补贴发放操作细则,组织辖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
加梯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
区级专项工作小组下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办公室(以下
简称区加梯办),负责辖区加梯服务协调工作,常驻在区住房建
设部门,区级专项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可结合实际工作情况,
选派熟悉业务的骨干进驻区加梯办。区加梯办负责开展以下工
作:
1.组织开展本辖区加梯实际情况摸查工作,制定辖区任务
分解表、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2.委托专业机构对具备条件的小区进行整体规划,并审核
规划和设计方案;
3.统筹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辖区加梯的规划许可等各类
审批工作,按照辖区补贴方案完成补贴条件核查,并统筹发放辖
区补贴资金;
4.统筹开展已统一规划并完成审批的加装电梯小区的水电
气等管线迁移工作,并保障经费投入;
5.指导、监督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加梯工作。
(三)街道层面。各街道办事处应统筹社区工作站指导业主
做好加梯意愿征集、纠纷调解、资金筹集、签订书面协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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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过程安全监管,保障民生工程有序开
展,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任务分工
(一)强化组织领导,助力营造基层治理格局。
1.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党组织责任,将加梯作为基层
党组织服务群众的重点工作,区加梯办、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
站要建立加梯事务治理机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牵头单位:
各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 年 7 月)
2.统一信息管理。应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系统,将加梯工作
纳入管理,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将加梯信息录入系统,构建全市加
梯工作一张图。(牵头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各区政府;完成时
限:2022 年 7 月)
3.引入服务机构。应组织电梯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法律顾问、志愿者等深入街道办事处、社区,提供“一站式”咨
询服务,探索由设计单位等机构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通过公开
方式设立加梯服务机构库,统一引入参与业主前期协商,并鼓励
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加梯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
成时限:2022 年 7 月)
4.搭建协商平台。应采取“2+3+X”模式(“2”即街道办事
处、社区工作站,“3”即实施主体、设计、施工企业,“X”即辖
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志愿者及其他关心加梯工作
的热心人士),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传统优势,搭建议事协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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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细化流程,有效解决业主意愿难统一的问题。(牵头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 年 7 月)
(二)摸清需求底数,统筹规划避免形式不一。
5.开展摸查工作。按照《管理规定》既有住宅可申请加装
电梯的相关要求“具有合法权属证明,非单一产权,已建成投入
使用且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的单元式住
宅”,组织对辖区内既有住宅进行摸查,初步摸清辖区既有住宅
小区及单元底数,建立工作台账。(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
时限:2022 年 7 月)
6.制定工作计划。以业主意愿为根本,规避已纳入城市更
新及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小区,按照台账内加装意愿程度较高者优
先的原则,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制定工作计划及分步实施方案,
明确年度任务目标。(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开
展)
7.探索统一规划。为保持小区整体空间协调、设计风格一
致,区加梯办提前做好整体规划,探索以小区为单位,统一规划
预审、管线迁移,再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小区各单元业主进行
意愿征集,成熟一台加装一台。(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
限:长期开展)
8.意愿征集记录。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协调作用,指导台
账内既有住宅中有意向加梯的业主在本单元内开展初步意愿征
集,听取电梯加装所在单元业主的意见,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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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三)优化审批流程,着力构建便捷申报体系。
9.加强行业指导。统筹制定加梯规划审批标准化流程,统
一申报清单,制定申报材料范本,修订并公开发布《关于加强既
有住宅加装电梯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鼓励采用装配式设
计;统筹制定既有住宅加梯工程申办指引、工程技术标准;统筹
制定我市既有住宅加梯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使用登记等标准
化流程。(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市
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2 年 9 月)
10.开展联合审批。依法依规合理简化既有住宅加梯审批流
程,建立联合审批工作制度,由区加梯办统筹协调开展辖区加梯
的工程规划许可等各类审批工作,加强区级专项工作小组的部门
联动,避免业主重复提交资料。(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
限:长期开展)
11.拓展便民渠道。及时、主动将加梯政策文件、原则标准、
服务信息等上传至政府工作网站,让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
打印相关申报材料。(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 年
7 月)
(四)落实财政支持,规范奖补资金发放流程。
12.落实财政支持。各区应做好区加梯办经费保障,将底数
摸查、财政补贴、管线改造、购买服务、协商调解等经费纳入年
度财政预算。(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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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实施财政补贴。各区对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含当日)
之前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以生效日期为准)的加梯项目予以财
政补贴。并应按照《管理规定》及《奖补方案》有关要求,结合
辖区实际,制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发放操作细则。(牵头单
位:各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 年 7 月 30 日)
14.补贴条件核查。区加梯办应对申领补贴项目进行条件核
查,重点核查是否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是否按规定完成相关
验收,是否落实电梯后续运行管理。对未满足核查要求的加梯项
目,不得发放财政补贴。(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限:长
期开展)
(五)强化过程监管,全面保障加装工程落地。
15.加强安全监管。各区应切实把好安全关,加强本辖区加
装电梯工程施工过程监管,符合《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
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规定的,将加梯工程施工及其附属管线改
迁纳入小散工程范畴进行安全纳管,严格按图施工、防止违建。
加强电梯质量及使用安全监管,完善建成后使用监管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16.完善运行管理。各区应督促已加装电梯单元的业主依法
建立并落实加装电梯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制度。在尊重市场、
尊重专业的前提下,可以委托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或具备资质、专
业过硬的运维单位开展电梯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保障电梯后
续运行安全,可通过电梯广告收益、该单元业主自筹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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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保养费用问题。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可探索委托其他具备相
应能力的单位作为电梯管家,落实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制度。(牵
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17.建立备选名录。遴选建立电梯制造、安装、维保等企业
的备选名录,指导有关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每年向各区及社会公
布。鼓励电梯企业自主研发或量身定制性价比高、便利性好、技
术过关的新型电梯。(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2
年 9 月)
(六)创新实施机制,探索建立全新加装模式。
18.探索总承包模式。由业主共同委托具备相关资质、能力
的专业机构,探索加梯工程实施总承包模式。总承包单位可参与
加梯前期协调工作和设计、报装、施工、后期运行管理工作;可
先行出资完成加梯工作,并与使用方达成有关协议,逐步回收相
关费用。(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19.创新实施路径。探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路径,可与
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相结合,试点开展整体改造,通过建设风
雨连廊、立体停车库等便民工程整体提升小区使用功能及居住环
境,以点带面有效消减加装电梯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牵头单位:
各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
组织领导,要做到机构落实到位、人员落实到位、经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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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要充分尊重业主意愿,周密筹划、稳妥推进,避免引发不稳
定因素和违规加建。
(二)动员多方力量。各区、各有关部门应动用多方力量,
坚持多元参与,深入实践“业主自愿、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共
同推进”新模式,着力营造协商共治大平台、大格局,全面提升
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基层治理能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各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电视、
电台、报纸、网络、自媒体等媒介,多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宣
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积极意义和办理流程,激发业主加梯主动
性,积极参与基层自治,形成社会广泛共识。
(四)确保责任落实。各区、各有关部门应严格落实本方案
的各项工作要求,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为民生工程、幸福工程
来抓,积极、主动、创造性地推进加梯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区应制定辖区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抓好推进落实,确保
工作取得实效。
(五)跟踪工作进度。各区应在本行动方案印发 1 个月内向
市住房建设局报送《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实施计划》《专
项工作联络员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 2、附件 3),应于每月 15
日前填写加装电梯工作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4),并形成每月
情况报告(模板详见附件 5)报送市住房建设局,其中每年 6 月
和 12 月应分别报送半年、全年总结。
关于旧楼加装电梯所有疑问欢迎咨询13530808121

7. 2022年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政策

2022年加装电梯政策如下:1、国家增设电梯应当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坚持居民自治为主;2、在加装电梯的过程中,应该对业主书面协议内容以及矛盾异议处理进行调整和完善;3、对于不支持合作的少数居民,应该做好说服和劝导工作;_4、如果无法协调,可以向社区或政府职能部门反映,社区或政府职能部门可以调解或申请相关组织调解,以促进所有业主的同意。增设电梯所在楼栋或单元全体业主要进行沟通协商,就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事项、建设内容及费用预算、电梯使用管理、电梯维护保养方案及费用预算、费用筹集和分摊比例等依法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协议。在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区域的显著位置,就增设电梯的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实施主体对相关方面提出的异议,应与异议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增设电梯规划审批、施工管理等手续。费用一般由业主自筹,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维修资金等加装,电梯加装完成后,财政补贴15-18万元/部。具体可向辖区社区咨询,由社区协助业主做好此项工作。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四)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开展电梯质量提升行动,加强产品型式试验和一致性核查,强化安装监督检验,提升电梯产业集聚区整体质量发展水平和新装电梯质量安全水平。(质检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负责)整合优化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在借鉴国际先进标准基础上,对电梯本体安全和配置标准提出更高要求,打造适合我国国情的更为严格的标准规范体系,鼓励电梯企业提供高于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技术标准制修订,促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质检总局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等负责)(五)加强隐患治理与更新改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没有物业管理、维护保养和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作为重点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安排,多措并举综合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要制定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有关政策,建立安全评估机制,畅通住房维修资金提取渠道,明确紧急动用维修资金程序和维修资金缺失情况下资金筹措机制,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2022年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政策

8. 2022年旧楼加装电梯最新政策

一、《实施办法》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
一方面,我市老旧住宅建筑数量较多,群众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愿比较强烈;
另一方面,《乐清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实施办法》(乐住建发〔2020〕453号)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广泛认可和积极配合,加装电梯稳步推进,成效明显。
因此通过新一轮的资金补助工作,能进一步加大群众增设电梯的积极性。
二、《实施办法》适用于哪些住宅?
本办法适用于乐清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按照要求履行开工相关审批审查手续,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且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电梯)后,可按本方案规定申请财政资金补助。
三、补助的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本办法参考了温州市及周边其他县市区的补助办法,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情况,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给予15万元/台的资金补助。
四、补助资金应如何使用?
补助资金由业主协商分配使用。
五、如何得知申请是否成功?
申请人向属地街道(乡镇)提出补助资金申请后,将经过属地街道(乡镇)、市住建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住建局向市财政局提出财政补助资金申请,申请结果由市住建局和市财政局以函件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