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就各位帮帮忙

2024-05-13

1. 案例分析 就各位帮帮忙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哦:案例分析的写作分为6个步骤,首先需要仔细阅读案例,明确写作的目的;其次了解相关理论及观点;精读案例且加以分析;拟定详细的写作方案;最后,撰写分析报告的初稿。与此同时,学生需要注意论文的相关格式。想将一篇案例分析报告写好,对案例的透彻理解是十分重要的,因为给出的案例描述是作者进行写作的依据,报告的所有分析论述都应与其密切相关。一般来讲,作者对案例至少要进行两类阅读——泛读和精读。泛读让作者对整个案例有初步认识,而精读则是在比较分析后动笔写作的基础。对案例描述进行泛读时,作者不能漫无目的地浏览一下案例梗概就完事大吉了【摘要】
案例分析 就各位帮帮忙【提问】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哦:案例分析的写作分为6个步骤,首先需要仔细阅读案例,明确写作的目的;

其次了解相关理论及观点;精读案例且加以分析;拟定详细的写作方案;最后,撰写分析报告的初稿。与此同时,学生需要注意论文的相关格式。想将一篇案例分析报告写好,对案例的透彻理解是十分重要的,因为给出的案例描述是作者进行写作的依据,报告的所有分析论述都应与其密切相关。

一般来讲,作者对案例至少要进行两类阅读——泛读和精读。

泛读让作者对整个案例有初步认识,而精读则是在比较分析后动笔写作的基础。

对案例描述进行泛读时,作者不能漫无目的地浏览一下案例梗概就完事大吉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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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就刑事案法院判无罪的情形有哪些,为你做出以下解释:关于法院的判决结果,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形,依法依据做出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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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案例分析 就各位帮帮忙

防卫过当吧,贾某不存在主观上伤害或者杀人的故意,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是指使用与防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以可以排除这个选项。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有防卫意图,防卫起因,防卫对象和防卫时间。贾某伤人的起因是为了保卫自身利益,并且是在不法侵害进行时砍伤了人,应该是正当防卫,但是防卫过当,超出了必要限度。
    个人见解,不一定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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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险法》相关规定: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十一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第六十二条 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十三条 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2.张某放弃向肇事司机赔偿车损的行为无效。张某已获得赔偿的施救费1500元其权利已经转移到保险公司,无权再获得赔偿。张某可以就货物损失向肇事司机提出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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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案例分析 亲们帮帮忙

1、佳美向外地甲、乙、丙、丁四家木材公司发函,为要约邀请。后甲像佳美发函为邀约,佳美未予承诺合同不成立。再后,货物运到,佳美接受5000张,对这部分合同成立。
   佳美与丁,合同成立。佳美向外地甲、乙、丙、丁四家木材公司发函,为要约邀请。丁复函,表明货物价格、数量、付款运输方式,合同实质内容,为邀约。佳美同意函为承诺。函件均到达双方公司,合同成立生效
2、李某1980年1月出生,于1995至1997年在N乡中学读初中,无独立收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父母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李某父母经常为其交钱粮,等同于李某本人所交,表述中不能看出不自愿,但是李某的父母以饭菜款已结清为由拒绝给付,理由成立。
   管辖法院到李某所在地法院,案例中不明。
   结论就是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5. 案例分析帮帮忙啊

第一题:
1、推断父亲先死亡。这种情况下,两人死亡时间无法确定,因二者之间存在继承关系且辈分不同,按照继承法规定,推定辈分高的先死亡。
2、不一样多。冯啸鸣的父亲先于冯长根死亡,此时冯长根死亡后冯啸鸣属于代位继承的身份,也就是代替他的父亲继承他祖父的遗产,所以他得到的是他父亲冯强应得的份额。
而冯晓丽继承的是她自己父亲的遗产,如上题所述,冯长根先于冯勇死亡,首先发生的是冯勇继承冯长根的遗产,而后再分割冯勇的遗产。因为冯勇的遗产继承人还有他老婆高玉芳,所以是这母女俩平分他的遗产。
3、王利:通常来说她分不到遗产。他儿子取得了代位继承权,代替王利的老公冯强继承老头的遗产,王利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但是,法律有规定如果王利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可酌情分得遗产,这部分没有具体标准。就本题而言,没有任何信息表明王利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所以可以回答王利分得遗产数额为0.
高玉芳:如上题所述,她和她女儿平分冯勇的遗产。老头有三个孩子,每人应分得的份额是1/3,所以冯勇可以得到9万X1/3=3万,高玉芳得到3万X1/2=1.5万。
冯仪:作为三个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一,可以分得1/3的遗产,也就是3万。

第二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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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请帮忙分析一下案例

1) 合法。普通合伙可以用劳务入伙。
2)不可以。丁构成表见代表,内部协议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3)乙转让有效,但约定戊不承担债务责任无效。丁退伙合法。
4)12万由甲乙丙丁戊共同承担。8万由甲乙丙戊承担。

7. 请帮忙分析一下这个案例

这个是未婚同居. 要是没有办同居证的话,那要提供能证明2个人是从那天开始共同生活的证据.比如说更改地址的各类文件.
双方居住的是在同居前,男方拥有的房子.属于男方的财产.
同居期间双方买的家具家电都属于共同财产:彩电.洗衣机.

因为不是正式结婚,属于女方小说的稿酬包括姑妈送的钢琴都属于女方.是个人财产.
而男方做生意赚的钱则是属于他的个人财产.

总结一句,就是2个人只是生活在同个屋檐下的人.各自赚各自的钱.
一旦某一方要嫁(娶).另一方则要拿走自己的个人财产.

因为住的是属于男方的房子,所以男方结婚后,登记过的正式的伴侣搬进来,同居的女方则需要搬走. (当然要是3个人能和平共处,那么同居过的女方则可以以房客的身份继续住)


而这个房子在登记过后,就是2夫妻的共同财产了.

请帮忙分析一下这个案例

8. 帮忙分析一下这个案例

不属正当防卫。
防卫挑拨,是指故意引诱对方进行不法侵害而借机加害于不法侵害人的行为。在防卫挑拨中,存在着—定的不法侵害,挑拨人也实施了针对不法侵害的行为,从而使防卫挑拨外观上貌似正当防卫,但是,防卫挑拨与正当防卫存在着根本的区别。防卫挑拨是故意诱发不法侵害,主观上具有借机伤害对方的犯罪意图而非防卫意图,所以不能成立正当防卫,而是故意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