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元/平方米 烟台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是按市造价办出具的建筑安装造价的6%,分多层、小高层、高层三个档次测算确定。具体为: 1.多层住宅(七层以下、不带电梯),按58元/平方米交存; 2.多层住宅(七层以下、带电梯)及小高层(十二层以下),按66元/平方米交存; 3.高层住宅(十二层以上),按118元/平方米交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