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账务怎么处理?

2024-05-16

1. 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账务怎么处理?

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计入营业外支出,应作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
                       营业外支出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包括: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

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账务怎么处理?

2. 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等货币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上述规定指的是“应收及预付款项”并没有特指应收账款,而指应收款项。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此,企业可以在税前作为资产损失扣除的应收款项只要满足非贷款类的债权,并符合上述财税[2009]57号文件第四条所述情形之一者均可,其他应收款如符合上述条件且不属于贷款类债权即可。在进行扣除处理时需要参照国税发[2009]88号文件规定进行审批。

3. 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通知
》(国税发[2009]88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等货币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上述规定指的是应收及预付款项并没有特指应收账款,而指应收款项。
  另外,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此,企业可以在税前作为资产损失扣除的应收款项只要满足非贷款类的债权,并符合上述财税[2009]57号文件第四条所述情形之一者均可,其他应收款如符合上述条件且不属于贷款类债权即可。在进行扣除处理时需要参照国税发[2009]88号文件规定进行审批。

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4. 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账务处理

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账务处理:亲~您可以试试这样:1、计提坏账准备时: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2、发生坏账损失时,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另外一种方式是直接把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帐款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其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贷:应收账款。【摘要】
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账务处理【提问】
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账务处理:亲~您可以试试这样:1、计提坏账准备时: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2、发生坏账损失时,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另外一种方式是直接把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帐款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其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贷:应收账款。【回答】

5. 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如何处理

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计入营业外支出,应作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
 营业外支出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包括: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

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如何处理

6. 请问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怎么处理?

1、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帐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坏账损失
贷:应收账款
2、这些坏账损失,要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坏账损失批复,如果税务局批准了,可以在税前扣除;如果不批准,不能税前扣除,年终要做纳税调整。

7. 应收帐款不能全部收回会计怎么进行帐务处理???

有两种方法来处理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
一、把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计提坏账准备
1、计提坏账准备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2、发生坏账损失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二、把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
三、坏账损失是已经确认应收而又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所产生的损失。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具有以下特征之一的应收账项,应确认为坏账损失:
1、因债务人单位撤销,依照企业法进行清算后,确实无法追回的应收账款;
2、因债务人死亡,已经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3、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3年,经多次催讨,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扩展资料:
企业应设置“坏账准备”会计科目,用以核算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列出目录,具体注明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并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
并备置于公司所在地,以供投资者查阅。坏账准备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按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坏账准备

应收帐款不能全部收回会计怎么进行帐务处理???

8. 不能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怎样处理

1,如题所述,应按照坏账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其他应收款属于应收债权性质,确定无法收回时作为坏账处理。
3,以上仅供参考,请予结合实际情况再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