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会有哪些项目?

2024-05-15

1. 慈善基金会有哪些项目?

中国国际慈善基金会的主要活动项目:
1.国际慈善论坛
国际慈善论坛是由中国国际慈善基金会、中国扶贫开发协会、中国佛教协会、中国合作经济学会、中国国情调查委员会、中国国际合作经济学会、香港佛教联合会、光明日报社经济部联合国青年技术培训组织、世界华人协会、欧盟/欧洲工商业经济联合会、腾讯网、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商界杂志社、中国乡镇企业杂志社、联合国/国际生态安全合作组织、北京企业家协会、香港大公报、澳门莲花电视台、生命电视台、中国商人杂志社、北京企业联合会、北京大学当代企业文化研究所等四十多家单位发起并联合主办的。
“国际慈善论坛”是为了为贯彻和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以慈善事业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精神和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的工作部署,促进国际慈善的经验交流与合作,学习国际上先进的慈善先进理念。而诞生的国际慈善交流平台。
2.慈善中华行大型公益晚会
慈善中华行是由中国国际慈善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培训交流中心、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发展中心、中国SOS儿童村协会、《环球慈善》杂志社、腾讯网、中国慈善与公益物流领导小组联合发起主办的大型公益慈善晚会。主题是:为了孩子、为了祖国、为了明天、以关爱儿童、扶助贫困为宗旨,以慈善中华活动系列活动为依托,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活动,帮助广大贫困儿童重返校园,提高文化、道德素质;通过关注失学儿童、关爱留守儿童的广泛动员,进一步推动全社会传承光大中华民族爱幼、扶幼、助幼的传统美德。“慈善中华行”行动公益突出、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涵盖多项援助儿童项目的整体公益行动。
3.川大地震以后,为了帮助灾区学生早日重返校园,中国国际慈善基金会联合财团法人日本生产教育协会,与四川省教育厅签署了《四川大地震震后灾区学校重建合作备忘录》。根据《备忘录》,该协会将向社会发出号召,为四川省灾区学校援建大量轻钢组装教室群。每套教室群由20多间教室组成,面积约为1650平方米,两所学校价值约为1000万元人民币。该轻钢组装教室不同于活动板房,教室严格按照日本最新的抗震标准设计,采用最先进的科技和材料,具有耐热、抗寒的特性,稳定性强,能抗强震,至少能用30年,教室拆散后可在其他地方组装使用。
4.儿童康复行动<2006年中国国际慈善基金会与中国第一个听障儿童康复平台合作,并联合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义卖中心共同举办“说出你的爱——听障儿童康复公益行动”,免费为2000名贫困聋儿提供《听障儿童言语训练标准教程》。同时通过中国聋儿教育在线的远程康复平台,向更多的机构和家庭推广系统科学的言语康复训练。中国国际慈善基金会的目标是在5年内使2万听障儿童获得科学的言语康复训练和指导。
5.中国国际爱心网公益图书馆工程启动于2005年12月,是中国国际慈善基金会的一项助学活动。通过向社会募集图书,在教育落后的地区建立公益图书馆,为当地中小学生接受更好的教育创造条件;同时围绕图书馆的建立组织志愿者下乡助学、一对一贫困生资助等各种活动。

慈善基金会有哪些项目?

2. 慈善基金会在哪年注册的?

中国国际慈善基金会是由600多名中央新闻媒体记者共同发起,若干社会志愿组织、热心慈善事业同仁参加的全国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中国国际慈善基金会依法于2006年9月19日正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中国国际慈善基金会是一个独立的民间组织,不带任何政治与宗教色彩,不为任何特殊利益集团服务。公益活动、慈善救助、宣传爱心以及慈善文化建设是唯一关心和注视的对象。
中国国际慈善基金会有一套完善的由协调员、被救助方代表、监察员、资金发放员和资料回收员组成的实施系统。
中国国际慈善基金会下设香港北京两地秘书处、新闻记者委员会、企业家委员会、国际合作委员会、地区经济委员会、法律事务委员会、书画委员会等职能部门。
中国国际慈善基金会成立,得到一些领导同志和海内外的华人、华侨和国内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和个人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并开展了多项成效显著的活动。
中国国际慈善基金会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尽一份心力。

3. 成立慈善基金会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慈善基金会的条件如下:
1、该基金会成立必须要有特定的公益目标;
2、如果是市级的公募慈善基金会,原始公益基金必须大于400万,如果不是公募性质的基金会,原始公益基金必须大于200万,并且资金都必须是货币的形式;
3、该基金会要有一定的规范性,名称、组织结构以及固定的场所等;
4、该基金会必须要可以独立的承担社会民事责任。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下列基金会、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1、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2、拟由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会;
3、原始基金超过2000万元,发起人向国务院民政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的非公募基金会;
4、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代表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不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基金会管理条例》  第三条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成立慈善基金会的条件有哪些

4. 中国有哪些慈善基金会

宋庆龄基金会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中国扶贫基金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佛陀教育基金会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中国电影基金会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中国红十字会基金会
中国医学基金会
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中华爱心基金会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
国际教育基金会救护国际福特基金会绿色和平组织
世界救济组织
世界自然基金会关怀国际湘隆慈善基金会慧妍雅集田家炳基金会

5. 慈善基金是什么


慈善基金是什么

6. 中国有哪些慈善基金会

宋庆龄基金会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中国扶贫基金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佛陀教育基金会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中国电影基金会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中国红十字会基金会 
  中国医学基金会 
  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中华爱心基金会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 
  国际教育基金会
  救护国际
  福特基金会 
  绿色和平组织
  世界救济组织
  世界自然基金会 
  关怀国际 
  湘隆慈善基金会
  慧妍雅集
  田家炳基金会
  香港圣公会圣基道儿童院
  拯救中国虎国际联合会

……

希望对你有帮助,还有问题,欢迎追问……

7. 成立慈善基金会的条件

成立慈善基金会的条件如下:1、该基金会成立必须要有特定的公益目标;2、如果是市级的公募慈善基金会,原始公益基金必须大于400万,如果不是公募性质的基金会,原始公益基金必须大于200万,并且资金都必须是货币的形式;3、该基金会要有一定的规范性,名称、组织结构以及固定的场所等;4、该基金会必须要可以独立的承担社会民事责任。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下列基金会、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1、全国性公募基金会2、拟由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会;3、原始基金超过2000万元,发起人向国务院民政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的非公募基金会;4、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代表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不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4、有固定的住所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第三条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成立慈善基金会的条件

8. 成立慈善基金会的条件

成立慈善基金会的条件如下:1、该基金会成立必须要有特定的公益目标;2、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3、企业名称核准通过、符合规范的企业章程、组织机构以及拥有相关资格证或能力的专职人员;4、拥有固定经营慈善基金会的场所;5、该基金会必须可以独立的承担社会民事责任;6、人员要求: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秘书长1人,监事1人,理事3人,从业人员4人,稳定的员工即可,比如财务、出纳人员。法律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四)有固定的住所;(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