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时效

2024-05-16

1. 商事仲裁时效

商事仲裁时效适用相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3、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商事仲裁时效

2. 商事仲裁的时效期间是多久?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 商事仲裁审理期限

法律分析:一般是四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示范文本》 第四十一条 仲裁庭应当在仲裁庭组成后4个月内作出仲裁裁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报经本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七十四条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商事仲裁审理期限

4. 商事仲裁审理期限

一、商事申请仲裁时效为多长时间依照《仲裁法》第74条的规定,商事仲裁时效适用相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具体包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136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9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于2008年5月1日起执行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二、商事行为特征商事行为具有民事行为的共性,又有其自身的特点。在民商分立的国家,民法有一般规定,商法有特殊规定,商事行为的特征就在于其与一般民事行为的差异。这是由商事活动与一般民事活动的不同决定的。(一)商事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营利性是商法的基本特性,同时也是商事行为的基本特性之一。商事行为的营利性主要应从行为的目标来考察,而不在于行为的结果,行为结果是否盈利不能成为判断商事行为成立与否的依据。在实践中,对营利性的判断一般采取推定原则。一是根据主体来推定。当行为主体为商人时,通常推定其行为具有营利性。如《日本商法典》第503条第2款规定:“商人的行为推定为为其营业而实施的行为。”二是根据行为来推定,即根据其行为的客观目的和商事习惯等来加以确定。(二)商事行为是经营性行为。经营性是商事行为区别于一般民事行为的重要特征之一。经营性是指行为人的营利行为具有反复性、不间断性和计划性的特点,表明主体至少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不断地从事某种性质相同的营利活动,具有职业性。大陆法系多数国家商法均规定,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一般民事主体偶尔从事营利活动,不属于商事行为。经营性活动是一种重复性的、经常性的活动,履行了商事登记的行为可以推定为商事行为,具有经营性特征。(三)商事行为是商主体所为的行为。商事行为是商主体这一特定主体所从事的行为。某一主体要从事严格意义上的商事行为,就必须具有特定的商事行为能力,主体的行为能力对于行为的有效性起着决定性作用。这一特征在不同国家的商法中表现不同。在采取严格商人法原则的国家中,民事主体必须通过商事登记等合法手段获得商事行为能力;而在采取严格商事行为法原则的国家中,商法实际上认可民事主体在民事行为之外,同时具备商事行为能力,因而非经商事登记的主体从事的营业行为也应受到商法规则的支配。正是由于商事行为具有上述不同于一般民事行为的特征。因此大多数国家的法律将商事行为从一般民事行为中独立出来,以商法特有的规则对其加以调整规制。三、商事行为分类(一)单方商行为与双方商行这是以行为当事人是否均为商主体为标准进行的划分。1.单方商事行为。也有的称之为“混合交易行为”,是指行为人一方为商主体而另一方为非商主体所从事的交易行为。最常见的例子如商店与消费者之间的商品买卖行为,银行与顾客之间的存贷行为。对于单方商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各国商法的规定不尽相同。大陆法系一些国家认为,单方商行为本质上仍属于商事行为,应当受到商法的统一调整。如《德国商法典》和《日本商法典》均规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商事行为时,本法适用于双方。而法国、英美法系国家则认为,单方商行为是商事行为与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结合,商法中有关商事行为的规定只适用于商主体一方,其相对人则适用民法中的规定。2.双方商行为。是指行为人双方均为商主体所从事的营利性营业行为,如批发商与零售商之间的商品销售行为。双方商主体是商自然人或商法人不影响该商事行为的成立。双方商行为直接适用商法,各国法律和实践中在此基本不存在争议。对单方商行为与双方商行为作出区分的意义在于使商法对不同商事行为区别规定。如果当事人的一方不属于商人,那么,商法的立法和实践中应适当考虑其在交易中的弱势地位,从而给予一定的倾向性保护,实现双方当事人在实质意义上的公平。综上所述在现实生活中因商事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多的,而申请仲裁是解决商业纠纷最常见的一种手段,申请商事仲裁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双方需要签订仲裁协议书,对“商事仲裁期限多长时间”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的时效适用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而民事总则规定,向法院主张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四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5. 商事仲裁时效是多久

仲裁时效一般有多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2、不服劳动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一般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要及时申请仲裁,以免超过申请仲裁的时效。
一、申请仲裁需要的材料有以下:
1、仲裁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4、仲裁协议。
二、当事人在收到仲裁通知书后,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1、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交仲裁费用,否则将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2、被申请人可在仲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书;
3、分别做好证据材料的核对及整理工作,必要时可提交补充证据;
4、及时提交仲裁员选定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详细写明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材料;
5、被申请人若要提出仲裁反请求,则必须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总之,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一、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申请程序
仲裁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并依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副本。申请书应载明法定内容,包括: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仲裁委员会在受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或5日内不作出任何答复的,申请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决定受理的,应当制作受理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并在受理后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10日内提交答辩书,但是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仲裁。
仲裁开庭及裁决的主要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仲裁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裁决的先予执行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商事仲裁时效是多久

6. 商事仲裁时效是几年

仲裁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方式,申请仲裁时要向仲裁机构提出,而申请仲裁是有时效限制的,时效是指申请仲裁的时间限制,如果超出时效法院可能不受理仲裁,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时间如果有专门规定的,适用规定,如果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而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一、民事纠纷起诉期是多长时间?
民事纠纷起诉期是三年的诉讼时效规定。我国法律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期间。
(一)普通诉讼时效
指除特别规定外,在一般情况下,法律对受到侵害的民事权利予以保护所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而,在一般情况下,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二)特别诉讼时效
即对于受到侵害一些特殊的民事权利,有必要适用更长或者更短一些的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保护,法律因而作了特别规定。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最长诉讼时效
指法律对受到侵害的民事权利予以保护的最长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已过怎么办
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既然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劳动仲裁的时间为一年期,那么如果劳动者错过了仲裁时效是否就不能争取自己的权益了呢?显然不是的。误过仲裁时效只是表明了劳动者失去了“胜裁权”,不能通过仲裁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还有“胜诉权”——即便超过仲裁的法定时效,劳动者也能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通过诉讼程序,一般劳动权利的诉讼时效就延长至两年。
三、劳动经济补偿金时效是多久
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是1年,超过1年的不受理。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该1年起算点是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四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7. 商事仲裁审理期限

商事仲裁时间一般是三年,最长二十年。商事仲裁的范围可以根据仲裁的范围,其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平等性、仲裁事项具有可处分性、争议内容具有财产性。涉及各领域的仲裁法中没有规定作出裁决书期限的,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各地在制定仲裁规则中给予明确。商事仲裁的特征1.自愿性。当事人的自愿性是仲裁最突出的特点。2.专业性。3.灵活性。4.保密性。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有关的仲裁法律和仲裁规则也同时规定了仲裁员及仲裁秘书人员的保密义务,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贸易活动不会因仲裁活动而泄露。5.快捷性。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这使得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能够迅速得以解决。6.经济性。时间上的快捷性使得仲裁所需费用相对减少;仲裁实行一裁终局,无需多审级收费,使得仲裁花费的成本较低;仲裁的自愿性、保密性对当事人之间今后的商业机会影响较小。7.独立性。8.仲裁裁决的终局效力具有广泛执行性。一、简易程序一般会判什么刑简易程序一般也是判实刑。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院应作出有罪判决,对被告人判处相应的刑罚,但如果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的,也可以判处缓刑。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简易程序只存在于民事诉讼案件一审过程中,且只适用于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的一审民事诉讼案件;并且,需要同时具备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等条件,才能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2、提起方式要求不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3、审理期限不同,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对于审理期限的规定,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不同,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短,且不可以延长。二、民事纠纷可以仲裁吗?民事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但并是所有的民事纠纷都适用仲裁。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关身份关系的纠纷是不能够适用仲裁的,因为仲裁一般是一裁终裁,这类身份纠纷往往不能够由当事人自己进行处分,只有经过法院作出判决才能解决这列的纠纷,如果法律有另外规定不能适用仲裁的也不能够仲裁。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两类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也不同程度涉及财产权益争议,但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本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需要法院作出判决或由政府机关作出决定,放不属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行政争议不能裁决。行政争议,亦称行政纠纷,行政纠纷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由于行政管理而引起的争议。我国法律规定这类纠纷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六大亮点:1、延长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2、缩短了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3、仲裁管辖体现了合同履行地优先的原则;4、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5、减轻了当事人经济负担;6、减轻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加重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四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第四十八条 作出裁决的期限为仲裁庭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经仲裁庭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院院长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商事仲裁审理期限

8. 商事仲裁仲裁时效的规定

仲裁时效分为普通仲裁时效和特殊仲裁时效。
按照法律规定,普通仲裁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则不予保护。特殊仲裁时效是指普通仲裁时效以外的特定仲裁时效。
一、投诉劳动仲裁要几年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关系仲裁时效是多久
仲裁时效为自事实劳动关系结束后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离职后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四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