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属于转移支付

2024-05-17

1. 慈善事业属于转移支付

1.通过市场实现的收入分配被称为第一次分配。 例如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的工资,国营工厂企业员工的工资,私营企业公司老板所得的润,打工者的工薪…都属于第一次分配。
   
 2.第二次分配政府的转移支付部分叫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这里指的是政府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将其一部分财政收入单方面无偿地让渡而发生的支出。再分配主要由政府调控机制起作用,政府进行必要的宏观管理和收入调节,是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正的基本机制。例如:国家对城乡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所注入的资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救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机关企业和行业内部的年终奖及福利也应当是二次分配。
   
 3.所谓第三次分配,是指在一些社会生活领域里让富人多出钱,穷人少出钱,这也就是社会收人的转移支付。例如有些国家政府减免相应的税收支持私人企业捐资建立的各种非赢利性的基金会,(如美国的洛克菲勒基金、福特基金等)属于第三次分配。鼓励富人捐资建立各种社会基金,资助公益性事业或慈善事业是实现社会收入转移支付的有效途径。

慈善事业属于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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