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法人的两家公司一家倒闭另一家需担责吗

2024-05-12

1. 同一法人的两家公司一家倒闭另一家需担责吗

法律分析:虽然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相同,一家公司倒闭,作为倒闭公司的债权人,不能要求另一家公司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共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同一法人的两家公司一家倒闭另一家需担责吗

2. 同一法人的两家公司一家倒闭另一家需担责吗

一、同一法人的两家公司一家倒闭另一家需担责吗1、同一法人的两家公司一家倒闭,另一家不需担责。虽然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相同,一家公司倒闭,作为倒闭公司的债权人,不能要求另一家公司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共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

3. 两家公司的法人相同,一家倒闭了,另一家公司要赔偿吗

虽然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相同,一家公司倒闭,作为倒闭公司的债权人,不能要求另一家公司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另外,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两家公司的法人相同,一家倒闭了,另一家公司要赔偿吗

4. 两家公司同一个法人,一家公司欠债累累,之后宣布破产了,那债主可以追究他另一家公司的连带责任么?!

现在都是有限公司,只对自己公司的有限责任负责,不能一直追究的,除非能够证明他转移资产。至于因为破产被封掉的设备,法院会拍卖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共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二十三条 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一)发现有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二)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

5. 两家公司的法人相同,一家倒闭了,另一家公司要赔偿吗

不需要赔偿。公司都是有独立人格的,虽然两家公司是同一个法人代表,但生产经营都应是独立的。债务责任都应该是独立的。不过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公司破产负有责任的法人代表,在破产完结之日起3年内不能再担任其他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另一公司应依法免除该法人代表的职务。另外,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拓展资料: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本质是法人能够与自然人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成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民法典》以法人成立目的的不同为标准,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2.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在西方某些国家,企业法人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除了公司法人以外,还有国有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等企业法人的种类。随着我国以公司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今后我国企业法人主要也是指公司法人。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两家公司的法人相同,一家倒闭了,另一家公司要赔偿吗

6. 两个公司同一个法人代表,其中一个公司欠债可以为向另一个公司要吗

如果两个都是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两个个体工商户可以要。如果两个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不可以向另一个公司要。如果另一个公司没有为欠债的公司提供担保,就不能因为两个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同一个人,就要求另一个公司偿还债务。拓展资料:公司法人承担责任范围根据我国民法总则、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欠款,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是法律上拟制的一种人格,法人是依法独立具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因此可以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别于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其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我国《民法总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还要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藏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但是法人有下列行为却往往会有相应的责任:1、虚假出资;2、《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相应权利,而同时根据不同情况也可能会承担不同责任,比如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7.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公司股东和法人代表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2-01-1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公司股东和法人代表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8. 两个公司同一个法人代表,其中一个公司欠债可以为向另一个公司要吗

您好!有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各个公司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如果另一个公司没有为欠债的公司提供担保,就不能因为两个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同一个人,就要求另一个公司偿还债务。【摘要】
两个公司同一个法人代表,其中一个公司欠债可以为向另一个公司要吗【提问】
您好!有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各个公司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如果另一个公司没有为欠债的公司提供担保,就不能因为两个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同一个人,就要求另一个公司偿还债务。【回答】
您好!有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各个公司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如果另一个公司没有为欠债的公司提供担保,就不能因为两个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同一个人,就要求另一个公司偿还债务。【回答】
感谢您的咨询,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觉得可以的话,麻烦点击右下角我要评价点满五颗星给个赞!!谢谢您!祝您生活愉快家庭幸福,万事如意,心想事成!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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