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吗

2024-05-14

1. 股票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吗

法律分析:凡是被执行人财产的,法院都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股票是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股票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吗

2. 股票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吗?

法律分析:
凡是被执行人财产的,法院都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股票是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3. 如果公司破产了,法院正在执行拍卖的财产能否继续执行?

不能继续,宣告破产后公司一切运作由依法成立的清算小组负责。依据破产法,上述相关债权作为有担保的债权,依法按序受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如果公司破产了,法院正在执行拍卖的财产能否继续执行?

4. 被执行公司什么情况下可拍卖其股权

一、什么情况下股权会被拍卖

股权是否可以进行拍卖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考察:一是否强制拍卖;二是股权的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还是股份公司的股权,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是流通股还是非流通股。股权强制拍卖一般是首选或者必须拍卖,而股权任意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拍卖,而其他股权则应经过审批后才可拍卖。

二、增价拍卖的规则

提出一批货物,宣布预定的最低价格,估价后由竞买者相继叫价,竞相加价,有时规定每次加价的金额额度,直到拍卖人认为无人再出更高的人。加价的幅度可以事先明确规定,也可以不规定,还可以在拍卖过程中进行调整(一般是开始时加价幅度大,然后逐步减小)。增价拍卖能够较好的保护委托人的利益,这一拍卖方式在拍卖业采用的最为广泛。

三、买卖合同公证时效多久

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而是否过期,主要看被公证的继承协议中有没有设置时效条款,如果设置了就需按照该条款办理。尤其是有些协议牵涉到诉讼内容,而诉讼是有时效要求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一般对当事人来讲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履行中作一个公证书,是为了加强房屋买卖合同的证明力,法院更容易采取公证机关的公证书作为定案的依据。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什么情况下股权会被拍卖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总之,股权被拍卖的依据是,是否强制拍卖和股权的形式,具体情况具体而定。大家如果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摘要】
被执行公司什么情况下可拍卖其股权【提问】
一、什么情况下股权会被拍卖

股权是否可以进行拍卖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考察:一是否强制拍卖;二是股权的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还是股份公司的股权,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是流通股还是非流通股。股权强制拍卖一般是首选或者必须拍卖,而股权任意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拍卖,而其他股权则应经过审批后才可拍卖。

二、增价拍卖的规则

提出一批货物,宣布预定的最低价格,估价后由竞买者相继叫价,竞相加价,有时规定每次加价的金额额度,直到拍卖人认为无人再出更高的人。加价的幅度可以事先明确规定,也可以不规定,还可以在拍卖过程中进行调整(一般是开始时加价幅度大,然后逐步减小)。增价拍卖能够较好的保护委托人的利益,这一拍卖方式在拍卖业采用的最为广泛。

三、买卖合同公证时效多久

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而是否过期,主要看被公证的继承协议中有没有设置时效条款,如果设置了就需按照该条款办理。尤其是有些协议牵涉到诉讼内容,而诉讼是有时效要求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一般对当事人来讲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履行中作一个公证书,是为了加强房屋买卖合同的证明力,法院更容易采取公证机关的公证书作为定案的依据。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什么情况下股权会被拍卖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总之,股权被拍卖的依据是,是否强制拍卖和股权的形式,具体情况具体而定。大家如果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回答】

5. 被执行人被拍卖后宣布破产怎么办

一、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如何处理 1、关于受理破产案件后执行案件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244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务人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财产保全程序必须中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234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其中第(1)项规定: “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实行的是受理开始主义,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提出破产申请为标志而是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为标志。因此,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遇到一些被执行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时,在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发出破产案件受理通知书后,执行机构即可对债务人的民事执行程序中止执行。
 2、关于破产程序中止后执行案件的处理。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两种后果。第一,破产宣告受到阻却。据此,清算组成立和接管财产的情况无从发生,债务人享有继续占有、使用和处分财产的权利。第二,企业财产继续受破产法的保护,个别债权人不得向企业追索债务,个别请求企业给付财产的民事诉讼、民事执行程序以及相关的诉讼保全措施均不得进行。由此看来,如果执行机构在此阶段才知道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时,正确的做法应是对债务人的民事执行程序裁定中止执行。 3、关于宣告破产后执行案件的处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可能有两种结局,一是宣告破产;二是不宣告破产。而执行机构也会根据破产案件不同的结局做出不同的处理,一是恢复执行;二是终结执行。不宣告破产的,执行机构可以依据《民诉法》第234条2款和《执行规定》第104条之规定,依职权恢复执行。而终结执行的条件是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经审查债务人符合破产条件,做出宣告破产的裁定。此时所有的债权人都应当参加破产清算程序,执行机构原来因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而中止执行的程序,因为破产的宣告而确定性地不可能恢复执行了,因此,执行机构就应当依据《执行规定》第105条、《民诉法》第235 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案件终结执行。在债权人(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是别除权(抵押权、留置权等)或取回权(如寄存的财产,其他人拥有所有权的财产)的情况下,债权人(申请执行人)并不丧失对财产享有的权利,但在程序的处理上还是应当终结执行;然后,由权利人自行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二、企业申请破产的条件 (一)、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 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第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第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第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二)、关于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界定 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即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 只有上诉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 按照我国目前《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而严重资不抵债后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也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破产清算的偿债程序。人民法院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便可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被执行人被拍卖后宣布破产怎么办

6. 公司被法院拍卖算破产吗

法律分析:公司被法院拍卖不一定是破产,但法院可以依法对申请破产的企业进行清算拍卖。公司倒闭,进行破产程序的,按照相关规定的顺序清偿。如果公司符合破产条件,但没有进入破产程序的,对职工债权,可优先清偿,但对于普通债权,按查封顺序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 公司被法院拍卖算破产吗

公司被法院拍卖不一定是破产,但法院可以依法对申请破产的企业进行清算拍卖。公司倒闭,进行破产程序的,按照相关规定的顺序清偿。如果公司符合破产条件,但没有进入破产程序的,对职工债权,可优先清偿,但对于普通债权,按查封顺序进行清偿。
一、公司申请破产后欠债人能拿全款吗
公司申请破产后欠债人不一定能拿全款。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公司财产独立于其设立人和股东,对公司债务仅限于其所有财产。股东个人只对公司出资额承担责任,超过出资额的,股东个人不承担责任。因此,公司破产的,只需要用公司法人的全部财产偿还债务。公司财产清偿不足的部分,债务消除。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贴、抚恤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2、破产人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除上述规定外;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的形式进行。除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外。
二、破产清偿有哪五个顺序
破产清偿的五个顺序如下: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公司所欠的税款;
4、清偿公司的债务;
5、向股东分配剩余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被法院拍卖算破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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