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宽诚教育基金会的介绍

2024-04-28

1. 王宽诚教育基金会的介绍

王宽诚先生1985年出资一亿美元在香港成立了“王宽诚教育基金会”,目的是为中国培养高级科技人才,对中国大陆、台湾及港澳学者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及学术交流提供资助。1987年,中国科学院与王宽诚教育基金会建立并开启了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合作关系。20年来,王宽诚教育基金会在中科院设立了“中国科学院王宽诚教育基金会奖贷学金”、“中国科学院王宽诚科研奖金”、“卢嘉锡学术交流基金”、“中国科学院王宽诚博士后工作奖励基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王宽诚育才奖、紫金山天文台“王宽诚行星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等项目,成为中科院培养和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

王宽诚教育基金会的介绍

2. 王宽诚的基金会

 (一)凡在中国内地、台湾、香港、澳门的中国籍人士,年龄在三十五岁以下,获得国外著名大学录取攻读博士学位,并获得大学免收学费的奖学金,托福成绩在600分或以上,或具同等英语水平者,可向基金会申请贷学金。经基金会核准后,将提供单程国际机票及最多3年在学的生活费。生活费金额由基金会参考国家公派生标准及国外同类奖学金标准而厘定。基金会采用贷学金形式的原因,是鼓励留学生学成回国工作。凡学业期满后即回国工作,经所在单位证明已作出了贡献者,即可视为已尽了还款责任。倘有学成不归者,则须照章还款。学成后在国外工作了若干时间,再回国工作,则按其在国外工作所得的百分之十还款。(二)英国牛津大学基金会与英国牛津大学合作设立博士学位贷学金。每年由牛津大学推荐3名已获该校录取攻读博士学位、且由该校提供奖学金支付学费的中国学生。经基金会同意后,即提供单程国际机票及为期最多三年之生活费。生活费数目与基金会一般贷学金学生之标准相同。(三)英国伦敦大学① 基金会在伦敦大学成员学院--伦敦英皇学院设立博士奖学金,每年由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向伦敦英皇学院推荐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该学院选录后再向基金会推荐,经基金会同意后执行。每年5个名额。学生生活费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供,基金会及英联邦外事处(由伦敦英皇学院联系)平均分担为期最多3年之学费。② 基金会又委托伦敦英皇学院管理,在伦敦大学其他学院提供贷学金,每年5个名额,资助中国学生攻读博士学位。有关学院推荐已获英国“海外留学生奖学金”支付部分学费的学生,经基金会核准后,由基金会提供单程国际机票及为期最多3年在学生活费之贷学金,其生活费金额按上述一、(一)节厘定。英联邦外事处则提供海外留学生奖学金及实际所需学费之间的差额。 基金会设立博士后研究奖学金,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或同等学历之职称,并与中国科学院或欧美国家的大学或科研机构有具体合作研究计划。资助为期二至十二个月。(一)中国科学院① 基金会在中国科学院设立“中国科学院王宽诚科研奖金”。凡在国外已获博士学位的优秀中国留学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或以上职称而有突出成就的华侨、外籍华人学者或技术专家,获得中国科学院所属科研单位邀请者,均有资格申请此项科研奖金。此奖金由中国科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进行评选,然后将名单交基金会确认生效。现时每年资助12名在国外的优秀科技人员到中国科学院进行为期12个月的科研活动。在资助数额不变的前提下,其名额和月数可作灵活安排,但最短科研期限不少于二个月。资助包括生活费、国内外旅费、定额科研经费及参加公费医疗等费用。② 基金会又在中国科学院设立“中国科学院王宽诚博士后工作奖励基金”。凡在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机构和院校博士后流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均有资格申请此项奖金。此奖金由中国科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进行评选,然后将名单交基金会确认生效。获奖者可得到一次性奖金2万元人民币。该奖金由获奖者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自行支配使用。(二) (英国)皇家学会 法国科研中心德国学术交流中心法国高等科学研究院基金会与上述著名欧洲学术机构合作,设立下列五项奖学金,用于资助中国内地学者前往英国、法国、德国等地之高等学府及科研机构进行为期2至12个月之博士后研究。(1)王宽诚(英国)皇家学会奖学金:资助进行自然科学方面的研究。每年提供120人月之科研奖学金。(2)王宽诚法国科研中心奖学金:资助进行自然科学、人文及社会科学方面的研究。每年提供120人月之科研奖学金。(3)王宽诚德国学术交流中心奖学金:资助进行自然科学、人文及社会科学方面的研究。每年提供120人月之科研奖学金。以上三项奖学金之申请者须具有副教授或同等或以上之职称,并与英、法、德等国家的大学或科研机构有具体合作计划。奖学金主要提供生活费及欧洲境内交通费,以及参加学术会议补助、定额研究经费补助。学者须自行负担国际旅费。(4)王宽诚法国高等科学研究院奖学金:资助学者到法国高等科学研究院进行数学、理论物理、分子生物学及与该等领域有关之科学研究。每年提供12人月之科研奖学金。申请者须具有副教授或同等或以上之职称。奖学金提供生活费、欧洲境内交通费。学者往返国际旅费由法国高等科学研究院提供。上述各项奖学金,在数额不变的前提下,其名额、月数可作相应变更,但最短科研期限不少于2个月。 为促进国内外、港、澳、台学者之学术交流,以提高科学水平,基金会与国内有关学术机构合作,通过不同的渠道,资助国内学者出国访问,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国外学者来华讲学,在香港和国内两地举办学术讲座以及资助国内及香港院校举办大型国际学术会议。(一) 由中国教育部安排的项目① 资助由内地院校申请、经中国教育部推荐、其学术论文被国际主办学术机构接纳并发表之内地院校学者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基金会支付出国学者来回国际旅费、大会注册费及生活费。② 资助由中国教育部推荐、国内院校安排之国外学者来华讲学,作学术交流。基金会支付学者来回国际机票及生活费。③ 资助由中国教育部推荐之国内有关院校、学术机构举办大型国际学术会议。由中国教育部安排之项目,资助金额(包括旅费及生活费)由中国教育部按国家标准厘定并向基金会推荐,经基金会同意后执行。申请者请与中国教育部港澳台办公室联系。地址:中国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中国教育部港澳台办公室(邮编:100816)。(二) 由中国科学院安排的项目① 资助由中国科学院推荐、其学术论文被国际主办学术机构接纳并发表之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机构和院校的研究人员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基金会支付出国学者之来回国际机票、大会注册费及生活费。② 资助由中国科学院推荐之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机构和院校的研究人员出国作“高级访问学者”,与国外有关机构进行学术交流。基金会支付来回国际机票及生活费。由中国科学院安排之项目,旅费及生活费金额由中国科学院参考国家公派学者标准厘定而向基金会推荐,经基金会同意后执行。申请者请与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三里河路52号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邮编:100864)。(三) 由上海大学校长钱伟长教授安排的项目① 资助由钱伟长教授安排、国内院校推荐之学者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接受资助学者须有学术论文被有关国际学术会议机构接纳并发表。基金会支付出国学者之来回国际机票、大会注册费及生活费。② 资助由钱伟长教授安排、国内及香港院校所推荐之学者,在国内及香港、澳门举办为期半月之学术讲座。资助费用包括旅费及生活费。由钱伟长教授安排之项目,均由钱教授根据国家标准及国际情况推荐厘定资助额,经基金会同意后执行。(四) 与香港院校合作的项目赞助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等邀请国内专家学者到香港参加各大学所举办的大型国际学术会议。有关院校事先与基金会协商,详细列出会议之性质、内容及拟邀请国内学者人数、姓名、职称、预算等,经基金会考虑同意后,提供赞助。赞助额为国内若干受邀请学者参加会议之旅费、生活费及注册费(三项之全部或部分费用)。数额由基金会按该年度财政预算及申请项目多少而厘定。国内学者拟申请参加上述国际学术会议,请与上述各大学直接联系,经大学接受并推荐给基金会,由基金会考虑,同意后提供赞助。 基金会对所有资助项目,包括学者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作科学研究或学生攻读博士学位等,除承担所承诺之赞助费用外,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出国学者/学生在国外或往返学术机构/学校途中若遇突发事件,不论是政治的或经济的,概与基金会无涉。基金会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学者/学生所在单位在其出国前须用书面形式确认上述规定,此为资助出国的一项必要条件。为安全起见,出国前须要求国际学术会议/科研机构代购旅行全过程的意外及医疗保险,如出国前未购保险,则一切责任自负,基金会将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