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没通过业主同意可以动用吗?

2024-05-14

1. 房屋维修基金没通过业主同意可以动用吗?

法律分析:
物业动用维修基金,必须需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根据申请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房屋维修基金没通过业主同意可以动用吗?

2. 房屋维修基金没通过业主同意可以动用嘛

法律分析:物业动用维修基金,必须需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根据申请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3. 房屋维修基金没通过业主同意可以动用吗

法律分析:物业动用维修基金,必须需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根据申请维修基金。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房屋维修基金没通过业主同意可以动用吗

4. 谁动了我的“房屋维修基金”?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一小区物业公司通过伪造小区业主签名,并通过房管局审核,违规支取560万元该小区房屋公共维修基金。
事发后该小区物业主动处理相关责任人,并逐步退回涉事资金。
小编要说的是,没有经过业主签字认可,小区物业是如何通过整理材料,并通过审核支取公共维修基金的呢?
小编查到,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需经以下程序:
一、申请阶段
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向管理机构提出,并组织制定《维修方案》和《维修费用预算分摊清册》。实施物业管理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区域,由业主大会或相关业主会议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组织制定《维修方案》和《维修费用预算分摊清册》。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区域,由业主大会或相关业主会议委托物业所在区域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组织制定《维修方案》和《维修费用预算分摊清册》。
提交下列材料:
(一)使用申请书;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备案证明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相关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三)原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其他有关材料(特种设备应提供年检证明,如电梯,消防设备等); 
(四)《维修方案》;
(五)《维修费用预算分摊清册》。 
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勘查,审查《维修方案》和《维修费用预算分摊清册》。
二、表决阶段 
对属于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的,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或者受委托单位将《维修方案》和《维修费用预算分摊清册》在物业区域内适当位置公示七日,征求所涉及业主意见并补充完善,并经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依法表决通过,形成书面决议。 
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表决,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表决。
三、核准划拨阶段 
业主委员会或者受委托单位在施工前持下列材料到管理机构办理划拨维修基金手续: 
(一)《业主大会决议》及公示证明; 
(二)《维修项目施工合同》;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相关材料。 
管理机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核相关材料后,按工程形象进度将维修费用划拨到《维修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账户。
想必大家都知道,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申请十分繁琐,受限于用途,单个业主几乎难以完成该基金的申请。不过申请主体变更为物业后,这一门槛便降低了许多。
首先,物业公司掌握全小区业主信息。发起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申请相对容易。
其次,组织相对于个人天然又更强的说服力。
最后,小区物业作为小区运营管理单位,是所有公共设施运营和维护的责任方。
因此选择一个高品质的物业十分重要,如何选择物业公司?
现在新建楼盘大多数物业都是由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公司来运作。这种情况下,选择大品牌开发商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无法选择物业,就只能选择开发商。
许多老小区会出现换物业公司的情况,那么就该好好选一选物业公司了
第一、问口碑: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竞争也开始日益激烈。而多年的竞争必定使一些经营管理不善、管理规模不大和口碑不好的管理公司因无法生存而退出市场。同理,一些管理体制完善、业主满意度高的管理公司在市场上开始逐渐壮大起来。我们在购买商品房之前可以先向售楼方询问一下该项目是由哪家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并询问还有哪个已入住项目也由该公司进行物业管理,之后可以前去该项目看一看,了解一下该管理公司的口碑。
2、认品牌:
在物业管理行业高度市场化的今天,一些名牌物业开始出现在大家的面前。这些名牌物业大多经营严谨、服务完善、经验丰富、重视信誉。有一些优秀的物业管理公司甚至是准军事化管理的,以为业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己任。通常名牌物业公司的收费会贵一些,但物有所值。   
3、看背景:一般来讲有著名酒店(饭店)管理背景的物业公司实力都比较强,而且经营管理体制也比较完善、服务意识强、态度好、信誉度高。专业人才储备充足,更容易为业主和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   
4、品特色:这里所说的特色是指那些有着自己独特的企业文化的物业管理公司。这类公司通过多年经验积累,慢慢形成了自己一套独特的处理问题的方法。也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品牌特点。拥有良好企业文化的物业管理公司在运作上一般是非常规范的,在为业主提供优良服务的同时还在不断的完善自己,是真正优秀的物业管理公司。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9-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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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谁动了我的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承重墙、屋顶、楼梯间以及电梯等等。然而,《办法》规定,若要支出维修基金,需遵循"双2/3特别多数原则",即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建设部的管理办法规定: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令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谁动了我的房屋维修基金

6. 什么情况下能动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该怎么用?看完这4点你就知道了,第4点一定要清楚

7. 房屋维修基金合理吗

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购置新房或者旧房,要交纳一笔不小数字的房屋维修基金。这对许多不富裕的普通老百姓来说,确确实实是一笔不小的金额啊!    该“基金”既不是行政收费,也不是国家税收,却可以和“契税”等国家税收平起平坐。如果你不交纳所谓房屋维修基金,房管部门就不给你办理房产证!现在工商局的工商管理费,国家“以人为本”也都取消了,而现在不阴不阳的“房屋维修基金”却依然坚挺的压在普通购房者身上!那么房屋维修基金到底是何物?有没有存在的必要?是不是合理也合法呢?   所谓《房屋维修基金管理条例》出台后,对房产公共部门的修缮,由房产管理部门按房价一定的比例或购房面积向购房消费者收取房屋维修基金,该基金专款专用,由房产部门代管,或由经批准的物业部门代管。    这里,我想提出几点疑问:    一是,房屋维修基金,为什么要向购房消费者收取?作为房屋,本来就是和家电、食品、汽车等一样,都属于消费品,只是所谓特殊,特殊,就是因为房屋建设质量要求要更高,标准更高,是国计民生的大件商品,但,房屋毕竟还是商品,可为什么要向购房消费者收取房屋维修基金?是不是所有购买汽车的消费者,都要交纳所谓汽车维修基金呢?彩电维修基金呢?这本应该由建设方承担的责任,莫名其妙地转嫁了一大部分给房屋购买者(消费者),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房屋和其他商品一样,也应该有保质期和维修期,作为房屋这种商品,其期限应该设定为50年以上,如果确实过了维修期,也应该由业主自主选择修缮方式方法,事前收取这么一大笔所谓“房屋维修基金”,是不是表明,开发商(建设单位)你质量马马虎虎就可以了,反正,以后收取了房屋维修基金,由那些消费者自己扛着呢?    二是,所谓“房屋维修基金”管理的问题。有许多购房者反映,有相当一部分购房者交纳的房屋维修基金,被房管部门挪用甚至政府挪用!还有的房屋管理部门与物业公司狼狈为奸,任意地挪用或骗取购房者的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失去了本该有的功能。    三是,“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根本没有消费者的监督和管理,已经成为房产管理部门视同“行政收费”对待。房产管理部门缺乏宣传力度,很多消费者都不知道房屋维修基金到底是什么,用在哪里?    四是,一套房产存在重复收取房屋维修基金的不合理现象。业主在购房时,已经按比例或者面积交纳了房屋维修基金,可转让后,该房产又要受让方再一次按同样方式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同一套房产,如果转让多次,就收取多次房屋维修基金,请问,这是什么逻辑?    五是,房屋维修基金年限跨度那么大,管理上根本跟不上,甚至不规范,除了给购房者带来经济负担外,对购房者没有什么太多益处。不可能房子公摊部分一买下来,就要维修吧?公摊部分,也是开发商应该保质保量的部分,是消费者房产组成部分,摊入了购房者个人房屋面积里面的。作为房产开发商或生产者,保证房产质量是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所以,让消费者承担所谓房屋维修基金,没有什么道理。就算遇见天灾人祸什么的,房屋公摊部分维修费用,也有业主们共同协商处理。莫名其妙地收取“房屋维修基金”,到底起到什么作用?值得商榷

房屋维修基金合理吗

8. 用维修基金修房屋超过自己所交的维修基金后怎么办

小区维修基金用完房屋维修今后怎么办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第十七条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摘要】
用维修基金修房屋超过自己所交的维修基金后怎么办【提问】
小区维修基金用完房屋维修今后怎么办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第十七条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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